疫情隔离人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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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隔离人员管理有利于疫情防控的大力开展,更有助于社会的稳定。那么具体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疫情隔离人员管理规定,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疫情隔离人员管理规定

疫情隔离人员管理规定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认真履行盯抓落实职责,做到每天交班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确保上级指示贯彻到底、制度落实精确到点、规定要求执行到位。精细搞好保障。制定下发《隔离观察人员管理要求》,建立完善人员管控、卫生防疫、登记统计、信息反馈、请示报告等工作制度,对自我管理、公共管理和防疫管理做出硬性规定,确保隔离期间有章可循、违规必究。

疫情期间隔离时间是多少天

2月14日,北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从即日起,所有返京人员到京后,均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拒绝接受居家观察、集中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责任。

一般来说病毒的潜伏期为3-7天,或者是7-14天都是有可能的,为了安全起见,一般隔离建议以14天为一个基准,这样可以很好的做到预防病毒感染的效果,对自己和他人都是一种责任。

疫情期间各类人员隔离时间的规定

对中风险地区流入的人员一律实行居家隔离14天后,再继续实行7天居家健康管理;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应安排集中隔离。

对高风险地区流入的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后,继续实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

对于在旅居地风险等级调整前已抵达人员,若其抵达时间不满21天,继续执行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或居家健康管理至期满。

对于隔离期间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仍执行隔离第1天风险等级对应的隔离天数。

对所有流入人员要严格落实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及健康管理措施,加强发热等症状监测,发现可疑症状立即报告并按规定送医排查。

疫情防控期间入境人员的隔离规定

北京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1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境外进京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公布3条措施。

1、从即日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费用自理。对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观察的,经严格评估后,可以进行居家观察。不再受理有单独住所且住所内没有其他同住人员的居家观察申请。

2、符合居家观察条件的人员应在入境前向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入境前未申请居家观察或申请暂未得到评估同意的,先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经评估认定进行居家观察的,14天观察时间合并计算。

3、从国内其他口岸入境进京人员,应事先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报告回京行程安排及有关信息。抵达社区时,执行境外进京人员管控措施。对隐瞒境外旅居史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为适应打击和防范境外输入型涉疫情违法犯罪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境外输入型涉疫情案件办理工作。会议提出,从快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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