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做核酸有无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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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控二十条出台后的如今坚持做核酸有无必要?官方回应你关心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坚持做核酸有无必要,以供参考,欢迎大家收藏并分享哟!

坚持做核酸有无必要

坚持做核酸有无必要?

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将风险区调整为“高、低”两类,纠正核酸检测“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加快新冠疫情治疗相关药物储备……二十条优化措施公布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各地相继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风险区如何划定?密接、时空伴随等怎样判定?坚持做核酸有无必要?聚焦落实过程中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专家作出权威回应。

问题一:二十条优化措施是否意味着放松防控?是否会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

答: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是放松防控,更不是放开、“躺平”,而是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新特点,坚持既定的防控策略和方针,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

这些调整,是基于多地疫情防控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相关评估数据作出的。近三年来,我国根据全球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结合我国疫情防控实践经验,因时因势优化调整防控措施。每一次调整优化,都经过反复研判、科学论证,确保积极稳妥、风险可控。

二十条优化措施是稳中求进、走小步不停步、符合我国国情、更加科学精准的举措。这些调整要求更规范、更快速地开展防控,把该管住的重点风险管住、该落实的落实到位、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充分利用资源,提高防控效率。

问题二:有群众反映,其所在地方提出“社区暴发地区”“社区传播明显地区”等,二十条优化措施提出后,风险区如何划定?

答:二十条优化措施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在科学精准管控风险区域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管控范围和人员。

根据第九版防控方案的实践应用以及今年7、8月份的评估,中风险区的阳性检出率约为3/10万,风险极低。为尽可能减少管控区域和人员,取消了中风险区的划定。

根据二十条优化措施,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问题三:有群众反映,目前有密接、时空伴随等多种判定。不同判定应采取什么样的防疫措施?

答:密接是密切接触者的简称,一般指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第九版防控方案共列举了9种密接人员类型,包括共同居住人员等。

二十条优化措施中明确,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同时要求,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时空伴随人员是涉疫场所的暴露人员。根据第九版防控方案,对于这类人员要求在流调以后进行“三天两检”,及时排查。

不论是哪种管控方式,管控时间都是以人员末次暴露的时间开始计算。对于管控的时间,起始时间应该以判定为末次暴露的时间为准,而不应该以追踪到这个密接的时间开始算起。

问题四:当前,有的城市减少核酸检测点位的同时,要求出入公共场所出具核酸阴性证明。不少群众关心:是否需要坚持做核酸检测?

答:根据第九版防控方案,发生疫情以后,基于流调研判,明确传播链清晰,没有发生社区传播,无须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只需对风险区域和重点有感染风险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开展快速疫情处置。

二十条优化措施进一步强调,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

二十条优化措施还要求,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申和细化有关要求,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优化防控二十条全文

今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公布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通知指出,党中央对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把各项优化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通知》提出,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教育部和各省级、地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一)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三)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申和细化有关要求,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七)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

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

(九)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

(十)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十一)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

(十二)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

(十三)加快新冠疫情治疗相关药物储备。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十四)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十五)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

(十六)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十七)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十八)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教育部和各省级、地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十九)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二十)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国铁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疫情出行注意事项

1.出行前需要准备什么?

(1)提前规划出行目的地与交通方式,尽量错峰出行,避免人群聚集、拥挤。

(2)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动态和最新防疫政策,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区县。

(3)提前申请目的地健康码、行程码,必要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准备充足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湿巾等个人防护用品。

(5)出现发热、咳嗽、流涕、腹泻等疑似症状,或其他不宜外出疾病,及时规范就医,取消出行计划。

(6)接种第二针剂灭活疫苗满6个月,及时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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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行途中应该注意什么?

(1)出行途中自觉配合体温检测及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防控措施。

(2)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减少触碰公共设施表面。

(3)保持手卫生,饭前饭后、便前便后以及触摸眼、口、鼻、公共设施后要洗手或手消毒,打喷嚏时用肘部或纸巾遮掩口鼻并及时洗手或手消毒。

(4)尽量不在旅途中摘下口罩进食,若途中就餐,应错时错峰就餐,避免人员聚集。

(5)途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要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3.到达目的地后应注意什么?

(1)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高风险岗位等风险返乡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相关的健康管理措施。

(2)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聚集、不扎堆,聚餐、聚会等人数不宜超过10人。

(3)自觉遵守公共场所亮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4)在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5)保持勤洗手、常通风、咳嗽礼仪、“1米线”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

4.返湖前后应该注意什么?

(1)观察自我健康状况,若返湖前出现发热、咳嗽、流涕、腹泻等症状,取消返程计划。

(2)提前了解返程途中经过地区疫情风险情况。

(3)返湖途中自觉配合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防疫措施。

(4)返湖后及时向单位、社区报备,根据湖州最新防控政策,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

(5)返湖后开展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流涕、腹泻等相关症状,及时做好个人防护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前往医院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处出史或旅行史、接触史,及时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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