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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中考新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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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中考新政策信息最新

回首向来萧瑟处,每一次日出、每一层涟漪都是美丽动人的;每一袭风浪、每一片乌云都是值得感激的。衷心地祝福你在今年的中考中一举夺魁,榜上有名!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异地中考新政策信息,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19广东东莞异地中考政策

随迁子女在莞异地中考条件

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三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或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及以上(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一、受理时间

2019年异地中考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日至4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认定条件

根据相关文件,在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我市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即中考),在填报志愿时,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果还希望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才需要另外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过认定后才具有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随迁子女可以报考划出一定的招生名额用于招收符合认定条件随迁子女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随迁子女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与本市户籍考生分别划线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随迁子女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与本市户籍考生同一分数线录取。

2019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认定时限至2019年8月31日止。

即截至2019年8月31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三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或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及以上(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具体审核内容、申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

《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工作指引》(附件3)。

三、受理流程

(一)申请人填写《2019年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可下载)。

(二)中考报名时,学生及家长须在中考管理系统中准确录入学生、申请人及申请条件等信息。4月20日前,申请人到子女在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在读学校接收申请材料,需审核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信息是否一致,在《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后,将证明材料原件退回申请人。

(四)4月25日前,如有申请人在本省外市参保或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不足三年而需补充其他证明材料的,各学校须将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汇总后交到本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市直属学校直接进行汇总。上述情况的具体审核程序见《2019年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审核工作指引》(附件2)。

(五)5月6日前,各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的最终认定结果根据其个人提交资料的审核情况,由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可凭考生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中考管理系统查询个人审核情况。申请人如对资格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凭受理回执到子女在读学校所在镇(街道、园区)宣教文体局(教育局)提出复核。

(六)5月20日前,市教育部门向社会公示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名单。

2020异地中考政策的区域差异及思考

一、研究背景

教育是人力资本与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一个关键因素。[1]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不仅事关流动人口的家庭发展,而且关系到我国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水平乃至整个社会的公平与和谐稳定。[2]随着我国教育政策从“两为主”到“两纳入”再到“两统一”的逐步演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享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基本得以解决。[3]但在人口流动家庭化趋势增强的背景下,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数量及规模不断增长,同时高中教育加快普及[4],异地中高考问题日益凸显。异地中高考问题事关我国城镇化背景下教育公平的实现,是改善并畅通纵向流动机制的重要手段[5]。基于此,本研究选择异地中考这一切入点,关注并分析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面临的升学问题。

2012 年至今,国务院、教育部发布了一系列关乎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好农民工及随迁子女公共服务工作的政策文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异地中高考问题被纳入国家教育发展规划中来。各个地区结合国家政策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了相应措施,关注并推进随迁子女的异地就学、升学问题。然而,由于各个省份面临的情况有异,在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方面亦有较大的差别。学者们基于流动人口流入地高中教育的开放程度、开放的路径以及政府解决问题的努力程度这3 个指标将异地中高考划分为4 种类型:附条件放开型、优先放开中等职业教育型、积极探寻型与消极等待型。[6]也有学者根据附加条件及严格程度划分了4 种类型的政策,分别是严格限制型、职业教育突破型、附加条件型、完全放开型。[7]部分学者分析了不同城市异地中考政策的差异,如孙华东选取了“北上深”、武汉、郑州、成都、乌鲁木齐共7 个城市的2016 年异地中考政策进行分析,研究发现,这些城市的异地中考政策面临如下3 个问题:一是报名过程中普遍存在户籍限制与门槛;二是录取中的户籍歧视现象,即“内外有别”;三是政策导向不妥之处。[8]卢伟与褚宏启重点分析了北京、上海、天津以及重庆等地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他们指出这些城市对随迁子女开放的学校有一定限制,如北京、上海、天津这3 个城市选择优先开放中等职业院校来缓解教育压力,而重庆则选择通过限制可以报考的高中学校类型来应对异地中考。[9]张银锋采用文本分析的方法对全国31 个地区的异地中考政策进行了分析,并根据政策的有无及宽松程度,将这些地区的异地中考政策划分为无政策类、无年限要求类、有年限要求类及部分放开类。[10]

相关研究使我们对异地中考政策形成了总体认识,也对部分城市的异地中考政策的差异有了一定的了解,但现有研究集中分析省级层面或部分城市,难以对不同类型城市的异地中考政策进行把握,同时,现有研究多是对政策的梳理分析,缺少政策评价标准。基于此,本研究选取60个不同类型的城市,通过构建异地中考政策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异地中考政策的区域差异进行分析,这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1 研究对象

本研究收集各城市有关中考招生的通知、意见及实施方案、居住证管理等文件及政策。在城市的选取中,综合考虑城市的类别、是否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重点联系城市或者示范试点城市以及流动人口的总量(流动人口总量超过20万)等条件,最终选出60 个城市。

2 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2 年发布的第46 号文件,确定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异地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时,要综合考虑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居住、社会保障以及随迁子女在流入地连续就学年限(学籍)等条件,各个地区据此制定了具体办法或实施方案。本研究根据文件精神及对各地区异地中考政策的文本分析,构建了三级评价指标体系(详见表1),具体包括升学、学籍、就业、住所、社保5 个一级指标;涵盖升学限制、连续就读年限、有无就业证明要求、就业附带限制条件、有无合法稳定住所要求、住所附带限制条件、有无社保要求、社保附带条件8 个二级指标;涉及有无限定开放某类学校的要求、连续就读年限要求(年)等8 个三级指标。

三、评价结果分析

1 总体情况

总体来看,各城市异地中考政策平均得分0.2572,得分在平均分之上的城市有35 个城市,占到58%,得分在平均分之下的城市有25 个,占到42%。进一步将各城市异地中考政策评价得分分为很严格[0.5,1]、 严格[0.3,0.4]、 一 般[0.2,0.3]、宽松[0.1,0.2]、很宽松[0,0.1]5 个分段,可以发现,40%的城市异地中考政策较为严格,难度较大,近三分之一的城市异地中考政策的难度一般,5%的城市异地中考政策很严格,18%和7%的城市异地中考政策为很宽松、宽松,

2 分城市情况

分城市来看(见表2),异地中考政策较为严苛的前10 个城市中,涵盖了“北上广深”及天津等经济发达的城市。政策最为严苛的北京市,得分为0.6943 分,明显高于其他城市,紧随其后的天津、上海两市,得分均为0.5464 分,也明显高于广州、深圳、厦门等城市。“北上津”是流动人口聚集及重要的流入地,拥有丰富且优质的教育资源,高考录取分数线相对较低,属于教育中的“洼地”,因此,设置了较高的异地中考门槛,政策相对严格。如北京市规定即使随迁子女满足家庭,即父母的就业及社会保险、学籍与初中三年学习年限等门槛,也仅仅能够参加中职学校的招生及录取考试。

异地中考政策较为宽松的前10 个城市为:合肥、青岛、无锡、泉州、南昌、沈阳、廊坊、威海、重庆、兰州。这些城市的异地中考门槛较低,部分城市还存在着无门槛即零门槛情况。比如,合肥市在中考招生政策中规定,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者,本地户籍或随迁子女在填报志愿与录取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泉州市的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则指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如果拥有该市教育部门审批确认的学籍就可以在现就读学校报名中考并在录取中与本地户籍学生享有同等权利。

3 分区域情况

如图2 所示,东部地区的异地中考政策最为严苛,得分为0.3000,其次是西部地区,得分为0.2066,东北地区与中部地区的得分分别为0.1893、0.1666。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有异、人口状况与结构有别,公共服务供给也有明显差异。在我国现行财政体制下,教育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其经费下拨往往是依据户籍人口数量,因此,流入人口越多,越有可能会挤占流入地本地居民的教育资源。东部地区是流动人口的主要流入地与聚集地,在政府资源投入有限的情况下,流入人口的规模与教育资源挤占、教育资源紧张之间成正比,加大供求矛盾,因此,当地政府必然会通过提高异地中考的门槛来缓解教育资源的紧张状况。

东莞2020异地中考政策发布!

一、受理时间5月12日至5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认定条件根据相关文件,在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我市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即中考),在填报志愿时,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果还希望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才需要另外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过认定后才具有报考普通高中资格。

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随迁子女可以报考划出一定的招生名额用于招收符合认定条件随迁子女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随迁子女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与本市户籍考生分别划线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随迁子女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与本市户籍考生同一分数线录取。

2020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认定时限至2020年8月31日止,即截至2020年8月31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其父亲或母亲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其父亲或母亲在我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其父亲或母亲持有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三年或以上、

其父亲或母亲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或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及以上(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具体审核内容、申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工作指引》(附件3)。

因受疫情影响,居住证有效期满但逾期未及时签注或社保费延缴、延期办理等情况的,特做如下补充说明:1. 申请人所持《广东省居住证》于2020年1月1日后过期,因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续办签注的,可认定为有效,且居住年限连续计算。

2. 前期正常参保,但受疫情影响导致社保费存在延缴、延期办理情况的,2020年2月至审核期间计入缴费年限。

填表说明

一、填表人要按本说明认真如实填写,填表必须统一使用黑色或纯蓝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填写内容不得随意涂改。

二、部分填表项目说明:(一)学生个人信息1.姓名:需与户口簿或身份证登记一致。2.身份证号码:需与户口簿或身份证登记一致。如未入户口,可不用填写。3.学号:共19位,指学生在“全国学籍平台”上的学号,可向在读学校查询;4.准考证号:共8位,指学生报名参加中考的准考证号,可向在读学校查询。5.学生照片:为学生三个月内一寸正面免冠彩照。6.初中阶段就读情况:列明初中阶段就读情况,如曾转学则需分行写明具体时间段各校就读情况。

(二)申请人信息1.姓名:指申请人的身份证上的准确姓名。2.身份证号码:指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此项为重要信息,填写后请认真核对)。

(三)申请条件1.办理居住证年限:如父亲(或第一监护人)满足居住证年限条件,请勾选“以父亲(或第一监护人)资格申请”;如母亲(或第二监护人)满足居住证年限条件,请勾选“以母亲(或第二监护人)资格申请”。两者只选其一。

2.依法缴纳社保年限:如父亲(或第一监护人)满足依法缴纳社保年限条件,请勾选“以父亲(或第一监护人)资格申请”;如母亲(或第二监护人)满足依法缴纳社保年限条件,请勾选“以母亲(或第二监护人)资格申请”。两者只选其一。

如申请人在东莞市内参保,请勾选“在东莞市内参保”;如申请人在广东省内非东莞的其他地市参保,请勾选“在广东省内非东莞的其他地市参保”。

(二)资格审核工作以电子化审核为主,中考报名时,需参加异地中考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须在中考报名系统中准确录入考生本人、考生父母(或监护人)身份信息,确保报名系统信息与《申请表》所填信息一致。市中招办将在报名结束后从中考报名系统导出相关信息分别发至社保、公安部门进行社保及居住证条件审查。

(三)5月25日前,在读学校接收《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证明材料,对申请人所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学校应重点审核申请人与随迁子女的亲子关系,以及随迁子女在中考报名系统中所录入的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申请表》所填信息是否准确,并在《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社保、居住证审核统一采用电子化审核方式由中招办统一导出数据交由社保、公安部门进行审核。只有社保或居住证不满足要求,需要补充材料参加审核才需提供相关补充材料进行审核。考虑今年特殊情况,为避免接触和聚集,材料审核可通过拍照、视频、发送扫描件等形式进行确认。

(四)6月1日前,如有申请人在本省外市参保或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不足三年而需补充其他证明材料的,各学校须将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汇总后交到本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学校直接进行汇总。上述情况的具体审核程序见《2020年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审核工作指引》(附件2)。

(五)6月10日前,各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的最终认定结果根据其个人提交资料的审核情况,由中考报名系统生成。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可凭考生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中考报名系统查询个人审核情况。申请人如对资格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子女在读学校所在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提出复核。

(六)6月20日前,市教育部门向社会公示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名单。

2020年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审核工作指引

如有申请人在本省外市参保或在我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不足三年而需补充其他证明材料的,由学校将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汇总后于6月1日前交到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和市直属初中按下列流程进行审核及确认:

一、如有申请人在本省外市参保的,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对本镇街学校上交的参保证明进行审核及确认,市直属学校直接对本校的参保证明进行审核及确认。具体流程如下:

(一)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参保证明。

(二)如参保证明能够证明计算到今年8月31日,申请人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年或以上的,可认定符合缴纳社保资格。

(三)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或直属学校审核学生原始资料后,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盖章,留本镇街(或学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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