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汪曾祺读本》读后感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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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生汪曾祺读本》是名家文读本其中一册。每册书的编写都是教学第一线富有理想主义精神的小学语文教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生汪曾祺读本》读后感五篇相关模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小学生汪曾祺读本》读后感五篇(一)

  人间至味——读《小学生汪曾祺读本》有感

  时值寒假,临近春节,透过玻璃窗的阳光照在堂前,我悠然的坐在椅子上,一边捧着《小学生汪曾祺读本》慢慢品读,一边吃着坚果水果,屋子里还弥漫着大灶中飘来的阵阵粽叶的香味,用鼻子使劲一吸,还能闻到挂在房檐下咸肉的味道。

  汪老先生的文章我是极爱读的,文字简单,如此的有生活气息。尤其是他谈吃的,我简直觉得他作为一个美食家更甚于作家,像我这样的吃货对《读本》的第五编《五味》更是情有独钟,或因为高邮、杭州同属江南,书中之菜皆为平常之所见,阅之则调动视觉、味觉、嗅觉,于半空中如VR般呈现出杨花萝卜、干丝、咸鸭蛋、咸菜茨菇汤……

  “萝卜原产中国,所以中国的为最好。有春萝卜、夏萝卜、秋萝卜、四秋萝卜,一年到头都有。可生食、煮食、腌制。”如此普通的食物却能让台北的女作家赞不绝口,惊为美食,何故?究其答案,实为应时搭配。应时就是讲究和节气的配合,是人与自然界的完美和谐,“不时,不食”是中国古代天人合一思想在饮食上的朴素体现;搭配就是讲究物与物的完美配合,取它所长,补己所短,烩鱼羊而成鲜,这是和而不同思想在饮食上的体现。拍萝卜、羊汤汆萝卜、萝卜排骨汤、牛肉炖萝卜,不同的搭配经过精心的烹饪,引领食物超越自身达到更加美味的境界。顺天应物,这不仅是菜品的完美境界,也是中国人在为人处世、甚至在治国经世上所追求的理想境界。和,调人间滋味。

  “一种特制的豆腐干,较大而方,用薄刃快刀片成薄片,再切为细丝,这便是干丝。讲究一块豆腐干要片十六片,切丝细如马尾,一根不断。”普通的白干,化成千万根细丝,最后被美籍华人女作家聂华苓将汤汁都喝得涓滴不剩。块变成片再成丝,看似简单的形状变化,其实背后蕴含着人对器的运用,对技的传承。西餐的厨师,每个动作都有不同的刀具;中国的厨师则不同,手中一把刀,劈、剁、砍、片、切,运用的出神入化,行出无数种刀法。真是对手中之刀的了如指掌,才能在方寸之间运用自如,如此这般,化腐朽为神奇。与干丝相比,还有一道名菜恐更考验刀工——文丝豆腐,将豆腐切成细丝,与常人而言犹如天方夜谭。美食江湖的刀光剑影是在深藏功与名的岁月修炼中。美味的每一个瞬间,在厨师技艺的代代相传中。传承中国文化的不仅是唐诗宋词昆曲京剧,厨师也是文明的伟大书写者,他们不仅是技艺的传承者,也是技艺的坚守着。技,传人间之味。

  “确实是好,我走的地方不少,所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高邮咸鸭蛋在江浙确有盛名,但如汪老这般爱好之人却也少见,与我则一个足以,多则偏咸。汪老之爱咸鸭蛋更在于它是家乡的产物,就如“我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我想念家乡的雪”。咸鸭蛋也好,咸菜茨菇汤也罢,人间美味其实是家的味道!无论脚步走多远,在人的脑海里,只有故乡的味道熟悉而顽固。它就像一个味觉定位系统,一头锁定了千里之外的异地,另一头则永远牵绊着记忆深处的故乡。不管身在何处,总有一种味道提醒我们,认清明天的去向,不忘昨日的来处。家,是人间至味!

  我正沉浸与书中的美味,一股粽叶、咸肉和板栗混合的香味钻入我的鼻子,沁入心脾,奶奶将一只盛着刚煮好的咸肉板栗粽递到我面前,说:“去年你吃了之后说好吃,今年又给你包了几个,趁热吃。”

  人间至味!

  《小学生汪曾祺读本》读后感五篇(二)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学生汪曾祺读本》的书,这本书是现代作家汪曾祺爷爷写的短文。汪爷爷是上世纪20年代出生于江苏高邮的书香MEN第,因为他的祖父、父亲都是读书人,所以他从小就读《论语》,长大后经常写作、作旧诗、画国画,并写了一手好书法,而且还会做菜,被誉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文章应该是《五味》了。在这篇文章中,汪爷爷介绍了全国好多地方人们的饮食习惯。写得细腻而又有声有色、生动现象。令我垂涎三尺。汪爷爷的一篇文章竟然会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受,写作水平真是太高了,值得我们去了解一下。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每一个地方都有独特的饮食,每一个地方的人都有独特的口味。从这篇文章中,我了解到很多有关饮食方面的知识,我决定长大后也要去各地品尝一下独特的风味。

  另一篇《葡萄月令》也是令我印象深刻。这篇文章按时间顺序记录了葡萄生长的过程。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明白了原来种葡萄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这使我理想到我们的粮食也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出来的,和葡萄一样来之不易,而我原来却毫不在乎,经常浪费,今后也要珍惜。我也很想种一棵葡萄树,尝试一下自己的劳动果实。

  这本书还有很多有意思的故事。《师恩母爱》讲了汪爷爷幼稚园老师的故事;《五小的校歌》讲了汪爷爷小学时那荡气回肠的校歌;《跑警报》讲了汪爷爷大学是躲避日军空袭的事。都很精彩,让人身临其境。

  汪爷爷小时侯除了读书就是玩,这种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实令我向往。我的童年也很幸福,在家有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照顾,在学校有小伙伴玩耍。我希望每一个小朋友都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

  《小学生汪曾祺读本》读后感五篇(三)

  汪曾祺写的书有许多,小说有:《邂逅集》《羊舍的夜晚》《汪曾祺短篇小说选》…但是其中《小学生汪曾祺读本》里的《我的家乡》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的视线。

  汪曾祺的《我的家乡》写了他的家乡——高邮大概的内容是这样的:高邮是个水乡,家乡在京杭大运河的下面。运河里有着大大小小的船。这里水产资源丰富,有许许多多的小鱼小虾。还写了汪曾祺在西堤上跟小朋友玩的趣事;

  我一看到那里用鱼鹰捕鱼,我可大开眼界了。打鱼的人一辉,这些鱼鹰就会纷纷跃入水中,没多久,有的就立马钓上来了一条鳜鱼,打鱼人解开鱼鹰脖子上的金属扣子(鱼鹰上的金属扣子是为了防止鱼鹰把捕到的鱼吞了),把鳜鱼扔进船里,就奖励鱼鹰一条小鱼,鱼鹰就高高兴兴,心甘情愿地又跳回了水里。这样的捕鱼方式真好玩呀。

  汪曾祺把高邮的特产写得很有趣,字里行间还包含着深意呢!像这句:江浙一带人见面问起我的籍贯,答云高邮,多肃然起敬,曰:“你们那里出咸鸭蛋。”好像我们那里只出咸鸭蛋似的!这句话写出了高邮不仅仅出咸鸭蛋,还出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如:秦少游,散曲作家王磐,经学大师王念孙、王引之父子……

  汪曾祺把高邮写得这么好玩,下次有机会我也要去看看!

  《小学生汪曾祺读本》读后感五篇(四)

  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它伴随我们成长。暑假,我遨游在茫茫书海中,读了不少好书,在阅读中享受着无穷的乐趣。汪曾祺写的《詹大子胖》一文,给我留下了印象的深刻。

  《詹大子胖》这篇文章写的是关于作者母校的斋夫(校工)——詹大子胖的故事。他的一举一动都深深地印在了作者童年的记忆中。詹大胖子是个大白胖子,他每天的主要任务就是摇上课铃、下课铃。为了让孩子们能准时上下课,他每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他屋里的挂钟“喀拉喀拉”上很足的发条,到点了,他就会提一只铃铛出来,一边走,一边摇“叮当、叮当、叮当”……从南头摇到北头。詹大胖子还有一件事,就是剪冬青树,一个学期得剪好几回。他剪起冬青树来很卖力,好像跟冬青树有仇似的,但其实他很爱这些树。他还常给校园里的花浇水。秋天,刮了大风,校园里满地的梧桐叶,詹大胖子就会用一把大竹扫帚,扫地上的梧桐叶,然后把它们都堆在一起烧掉。平时他还要帮先生印考试卷子。每到寒暑假,詹大胖子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到学生家去送成绩单。全校学生共有二百人,詹大胖子要一家一家去送。詹大胖子就是这样年复一年过得平静而又简单。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用平淡的语气,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娓娓地讲述了生活在他身边的一个平凡人的故事。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像詹大胖子这样的人,他们普普通通,平平常常,他们都是凭着自己的手艺和辛苦劳作,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双粗糙的大手和一张瘦长而又饱经风霜的脸,他就是我家小区附近的那位修鞋老爷爷。他的鞋摊就摆在小区的拐角口,一出小区便可看见。老爷爷约摸六七十岁的年纪,其实像他这个年纪大多数老人都已在家安享晚年了,但他还要靠修鞋来挣些小钱,而这些钱仅仅只够养活他自己。

  虽然日子过得很清苦,但是老爷爷对待生活总是那么乐观,每天都乐呵呵的。他的修鞋摊上除了别人送去修补的鞋子外,就只有一台破旧的修鞋机。其实老爷爷的修鞋手艺也不错,但由于修鞋设备比较落后的缘故,修鞋的质量可能比现在年轻人开的“金碧”美鞋店等修出的鞋子要稍稍逊色些。但老爷爷的收费很便宜,只要几块钱,尽管这几年物价飞涨,可他还是坚持按原来的价格收费,有些老街坊邻居提醒他涨些价格,老爷爷说他摆这个小摊一方面为了赚些生活费,另一方面就是为了方便大家修鞋,赚的钱只要够过日子就好了!所以他的修鞋摊生意总是很好。老爷爷只要顾客满意,他便高兴。每当人家去取鞋子,露出满意的笑容时,老爷爷就会显得十分开心。

  记得有一次我忘了带钱,我说我马上回家去取,老爷爷硬是让我下次来付,还说要是忘了也没关系的,这倒让我觉得不好意思了!其实我与老爷爷的接触并不多,不过是天天看见罢了,但是我对他印象非常深刻。他的样子,他的小摊,他的为人,我想永远都不会从我的记忆中消失,就如詹大胖子也不会从作者的脑海中消失一样.

  詹大胖子也好,修鞋老爷爷也罢,他们就在我们身边,可能你还没有注意到他们,那就让我们一起来寻找身边的“詹大胖子”吧!

  《小学生汪曾祺读本》读后感五篇(五)

  同学们!你们看过《小学生汪曾祺读本》吗?大部分人都看过吧!这整本书,都是写作者小时候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叫《捉虫小记》,这个故事是讲作者小时候去捉天牛、蟋蟀甚至还捉弄土蜂!同学们你们觉不觉得作者小时候很顽皮呢?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作者不论是运用四字词还是总结开头结尾都很恰当,生动,而且描写事物以及动物还很具体,这让我心眼里佩服他。就拿我最喜欢的《捉虫小记》打比方吧!里面有一句叫做”听,瞿瞿瞿瞿,哪里?这儿是的,这儿了!用手掏,手扒,水灌,嚯,蹦出来了。顾不得螺螺腾拉了手,扑,追着扑。这句描写就是蟋蟀的叫声,和作者想捉住蟋蟀的起劲儿心,这句话不但把蟋蟀的叫声描写得很详细,还把找蟋蟀及抓蟋蟀的过程描写得很具体。再比如有一段话“那棵大垂树上常常有天牛,有时一个,两个的时候更多。他们总像又一桩事要做,六只脚不停的运动,有时停下来,那动着的便是有节的触须了。这句话写的就是天牛所在的地点以及习惯和个数,同学们你们看了这个故事后,是不是也感觉作者不但善于总结还爱发现?

  是啊!生活处处有发现,世界还有很多奥妙等着人类去发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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