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与我们”学雷锋主题班会教案(2)

李婷 1172分享

 

  1960年8月 参加上寺水库抢险救灾,带病连续奋战7天7夜,表现突出,团党委为雷锋记三等功一次。

  1960年8月 把平时节约下来的 200元钱分别支援抚顺市望花区人民公社和辽阳水灾区,受到部队表彰。团党委决定树立雷锋为“节约标兵”。

  1960年11月8日 运输连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雷锋入党申请。

  1960年11月9日 工兵团党委在党委书记、政委韩万金主持下,在沈阳军区招待所临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批准雷锋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60年11月23日 沈阳军区工程兵党委作出授予雷锋“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决定。

  1960年11月27日 雷锋荣立二等功,作为立功代表在全团授奖大会上发言。团长吴海山、政委韩万金分别向雷锋颁发二等功奖状和“模范共青团员”奖状。此后,雷锋又荣立过三等功一次,受团、营嘉奖多次。

  1960年12月 1日 雷锋从 1959年 8月 30日至 1960年 11月15日15篇日记在沈阳军区《前进报》首次发表。

  1960年12月 雷锋在《前进报》发表署名文章《解放后我有了家,我的母亲就是党》。

  1961年2月3日 应邀到海城驻军作忆苦思甜报告,与全国战斗英雄郅顺义亲切交谈。

  1961年5月 雷锋作为全团惟一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61年5月14日 雷锋被提升为副班长。

  1961年7月27日 接到抚顺市人民委员会通知书。7月31日至8月3日出席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61年8月 雷锋被提为运输连四班班长。

  1962年1月27日 雷锋被批准晋为中士军衔。

  1962年春节 雷锋在《前进报》发表《62年春节写给青年同志们的一封信》。在此前后,雷锋又在《前进报》发表了《在毛主席的哺育下成长》、《我是怎样从一个苦孩子成长为毛主席的好战士的》、《做毛主席的好战士》等署名文章。

  1962年2月14日 雷锋被选为党代会代表,出席中国共产党工程兵十团代表大会。

  1962年2月19日 雷锋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

  1962年5月 雷锋被共青团抚顺市委评为抚顺市优秀校外辅导员。

  1962年8月10日 写下人生最后一篇日记。日记中写道:“毛主席教导我们:‘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今后,我要更加珍爱人民和尊敬人民,永远做群众的小学生,做人民的勤务员”。

  1962年8月15日 上午10时,在指挥倒车时,被刮倒的一根晒衣服的木杆打在头部负重伤。经望花区西部医院抢救无效,于12时5分不幸牺牲。年仅22岁。

  雷锋,这个光辉的名字,在我们的心中闪烁着不灭的光辉。他把自己旺盛的青春全部献给了党,献给了人民,他的高尚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必将在我们青少年一代身上不断发扬光大,他那不可磨灭的美好形象,将永远活在我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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