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之名观后感初中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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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电影《因父之名》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十年后重睹,法庭辩论一幕,仍不禁热血沸腾。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因父之名观后感,方便大家学习。

因父之名观后感1

《因父之名》是由美国环球影业制作的剧情片。该片由吉姆·谢里丹执导,丹尼尔·戴·路易斯、艾玛·汤普森等人主演,于1993年12月12日上映。影片讲述了盖瑞康伦是个不知深浅的小贼,无意间得罪了当地政府。之后他逃往英国,却被警察诬陷为罪犯并被判无期徒刑。其父亲为救儿子,但却也被关入牢。多年之后一位英国女律师才为康伦父子洗刷罪名。

豆瓣的影评说:“这是英国当代历史上,最为可耻一出司法丑剧,重重黑幕之下遮掩着掩盖着所谓民主制度下的虚伪和对人性的压榨。”

也许是我看得匆忙,或者是对中国“舆论中”的司法现状的麻木,我觉得这部影片给我带来的震撼,远远不及当年第一次看《肖申克的救赎》,也没办法撼动《肖申克的救赎》在我心中TOP1的地位。但还没看完这部电影的时候我就在默默对比这两部作品了,《因父之名》中,司法制度纵然黑暗,可无论怎样,受害者也始终坚持按照司法程序,以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在《肖申克的救赎》中,主角本来是想靠司法来还原真相给自己一个清白,但是监狱长不想放过一个能给自己带来的利益的注册会计师,把重要的证人杀了。

两部电影一对比,好像后者的结局更好,因为主角靠着自己的智慧和毅力,最终给监狱长挖了一个大坑,逃了出来,但他依靠法律了吗?最后给人一种玩味的感觉,你要是相信什么法律,就在监狱等一辈子吧。依靠伪造身份和各种逆天的大机缘逃出生天,在当今众多越狱题材的电影电视剧中,始终找不出更精妙的设定。说到底,《肖申克的救赎》已经对法律彻底绝望,而《因父之名》最后还能依靠法律还一个清白,不管国家赔偿还是白白坐了多少年的牢,更不提主角的父亲用尽余生的力气,最后,总算是清白了。可能是中国人的“气节”观念的问题,我始终觉得,只要名声还在,所有的付出都不是白白浪费,当然,大好的青春和一条鲜活的生命是最惨重的代价。

老师说可以参考下豆瓣的影评,但是又不能写得一样,那我就发散下思维写点别的,当然不能以一个专业的角度去写,毕竟我的法律常识还不够。

关于里面“警方延时拘压,刑讯逼供,编造伪证,隐藏不利证据”,让我想起一个人,那就是薄某某。我听说薄某某是这样打黑除贪官的:先抓再审,抓完再取证,一抓一个准。想起网上有个人说,某县正科级官员里面只有三人没情妇。这意思是,现在当官的,有几个不吃荤的?或者说,是官都贪,不贪就不是官。其实有些官是例外,就是像薄某某那样的大官。薄某某差钱吗?其实根本不差钱,所以其实是没必要贪的。最后的罪名,其实也没查出来个所以然,他所谓贪的那2000万还是他媳妇收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嘛,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这就是因果报应,你看你怎么搞人家,国家就怎么搞你。

问题的关键在于,那些先抓后找的证据到底能不能证据?其实我不太懂这个,但我听说过美帝的“辛普森案”,这个案子据说就是在取证的时候出现问题,导致让铁证如山的案子居然审成了无罪,这到底是司法的黑暗还是光明?实际上犯罪分子没有落入法网,但是长远意义是,严格遵守了司法程序。我想这个案子这么判的最主要背景是美国是“英美法系”,也就是以判例法为主,前面怎么判后面还怎么判,这样出现严重司法纰漏的案子,当然更加要按照程序走。很多时候我在想,如果中国什么时候也能引用判例法,那现在很多案子就不会那么黑暗,至少在判的时候法官会更加小心,因为你每判的一个案子都是给后人做标杆。不过据说现在很多法官是完全没有法学背景的人,他们纯粹是从别处调过来的,估计这个实施难度很大。按照大多数没有法律背景的人的看法,先抓人再取证是合法的,尤其是对于贪官,我们心中把法律搞得像会计,“实质重于形式”嘛,不过我觉得,这个还是不可取,难度我怀疑你就可以无凭无据去搜你家?从这个角度看,会计和法律的区别还是很大的,会计自然有一套准则,怎么玩看你的本事,玩来玩去还是玩准则,做出来的账五花八门;法律从某种角度讲,它里面内在的一些逻辑是无法被标准化的,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法学家学派之争。会计涉及到的是钱,而法律要严肃得多,是关乎性命的大事。

说道传言中的薄某某的那套搞法,我又想起了一个八卦,是上学期通识法学院一位老师讲的。说当年武汉市要修高架桥,过街道口附近,不能过省领导大院的那个小区,要改道穿过武汉大学正门。武汉大学不能忍,根据什么风水学的观点,门前出现比自己大门还高的建筑,而且还是横穿,那不是断武大的风水?于是校长坚决不同意。于是我们亲爱的满城挖书记就开始查,于是武大副校长与副书记落马,正校长像惊弓之鸟一样,马上让步了。看看,只要我想查你,你就跑不了,你认不认怂?虽说你是武大校长,名义上被教育部直接领导,但是你得看看武汉是谁的地盘,在我地盘这你就得听我的。后来我去武大的时候,老正门已经被拆了,就是那个写着“国立武汉大学”牌子的石门。再后来又在很远的地方又重修了一个石门,里高架桥有一条街那么远。事情的真实性我不太清楚,不过这能反映点中国的现状。官员是如此,老百姓就更惨了。

还是豆瓣影评区,我看到一个短评:“最可耻的司法黑幕?呵呵,那是因为导演没来过中国。”标题中我说这不是最坏的结局,因为中国有最坏的结局,聂树斌就不说了,死也死了,法院还坚持原判,就算王书金跳出来说人是自己杀的,对不起,证据不足,你让法院改判,怎么下得来台!“死刑保证书”案也是有代表意义的,你说法院副院长凭什么能和原告家属签这种东西?案子一拖十年,是好事还是坏事?想来没直接判死刑,是好事,但是人生又有多少个十年呢?还有个逼供破案的神探,号称没有什么案子能在她手上撑三天,效率奇高,我百度了下,有个叫杨建文的“破案大王”干过类似的事情,但是印象是我记得有个女警察更出名,记性不好,已经找不到了,据说此人为了政绩每次都是快速破案,直到某次弄出大冤案才慢慢浮出水面。破案真的越快越好吗?看看《因父之名》里面那些警察,干的是人事吗?人本性都是自私的,所以很多人也没耐心去关注别人,对于那些警察而言,怎么省事怎么来,我抓到你了,你犯事儿了,赶紧定罪,对你不利的证据摆出来,有利的不管它。这简直太恐怖了,完全把别人的人生当儿戏。这部电影中确实有很多精彩的法庭辩论,但是对于一个法律门外汉来说,我看到的不是法律,也不是律师的正义性——律师本来就是一个中性的词汇——我更多看到的是人性,特别是情,父子之情。我想跳出来老师设定好的这个主题,看电影写影评,一定要去写法律相关的,从一开始就从法的角度来看。但是这样看电影,目的性就太强了,反而容易忽视电影所要表达的一些本质的东西。跟法律沾边的电影我看过一些,因为我上过《电影中的法律》,印象很深的有《被告山杠爷》、《刮痧》、《秋菊打官司》等,它们的主题表面上都是“法”,但是侧重有所不同。《被告山杠爷》讲的是法实施过程中的一些现实问题,看完之后我能理解为何美国各个州的法律不一样,因为每个地方的具体情况不一样,法律未必就是最好的工具,未必适合所有的情况;《刮痧》讲对中医的误会,导致抚养权都被剥夺,但最后突出的还是一个亲情;《秋菊打官司》这个应该最经典,一场蛋疼引发的血案,我以为是农村妇女为捍卫自己的性生活权利的斗争,结果是给我们普及《行政诉讼法》来着。

扯远了,以一个东方人的角度来看,《因父之名》或许是难以理解的,体制的差异让一个中国人看这部电影的时候觉得很奇怪,但是又说不出奇怪在什么地方。冤假错案,中国老百姓早就麻木了,在网上一搜“中国冤案”,出来一大堆,各种坐牢多少年真凶出现,国家赔偿多少万了事,诸如此类。我有理由推断,绝对存在比电影中主人公惨很多的冤案没有昭雪,建国来误杀多少人估计数也数不清,据说在80年代左右的时候,中国掀起一股法律风暴,貌似每年因为“流氓罪”入狱的都不少,我真不知道啥是流氓罪,好像现在法律上也没有这一说了。当然了,黑我天朝是不对的,我们不能太愤青,知道就行了,一笑而过。

除此之外影片中有一些细节让我觉得,这确实是地道的英国电影,因为主角和主角的父亲都长得是典型的英国人的模样(脑补了下最近很火的夏洛克,Gerry跟夏洛克长得太像了)。影片有两次大的法庭辩论(不知道这么说是不是正确,就是出现审判的场景),第一场是一小时左右的时候,各种伪证各种诬陷,而主角忍不住破口大骂作伪证的人,作伪证的也是一脸冷漠。我个人认为,这里表现得太傲慢了,主角也不够冷静,完全是电影式的结局——主角锒铛入狱。第二次也就是结尾的时候,法官说,女王陛下宣布谁谁谁一案撤销。主角当时激动了,要从正门走,警卫说为了你的安全请你走后门,他根本不管,说:我是自由人,我要走前门。他出去后,对着所有人说,我是无辜的,却被关了15年!我看着我父亲冤死在英国监狱里,政府仍然说他有罪。我要告诉他们,除非我父亲平反,所有蒙冤的人得平反,而有罪的人受制裁,否则我要斗争到底,inthenameofmyfatherandofthetruth.至此整部影片的主题推向最高潮,这也就是《因父之名》的内涵吧。

而这是最坏的结局吗?这放在中国是无法发生的吧。老百姓们,有多少相信法律的?如果你打官司,你觉得找一个好律师靠谱还是法官有关系靠谱?说到底,司法的不健全,可能不在于法条的不健全,在于制度和法律的执行力如何。并且,在中国,真有多少法庭相见的呢?出了问题大多数想到的是私了。我这么说是因为刑事案件毕竟少,民事的多点,但是民事诉讼上法庭的我都没见过多少,这是习惯问题吗?还是老百姓认为,法庭不过是走走过场,那些律师在法庭上互相辩论的场面只可能出现在《法网狙击》这种电视剧中吧!要是法律在中国真的很普及,那法学的学生找工作也不会这么难吧?

这部电影真不是最坏的结局,至少冤屈得以昭雪。这就够了。

因父之名观后感2

我观看了美国电影《因父之名》,这部电影导演是吉姆·谢,于1993年12月上映,受到广大观众的喜爱和热评,成功获得了奥斯卡金像奖。这部爱尔兰电影,是由原著小说《证明无罪》改编而成的,主要是讲述爱尔兰小伙子在战火纷飞的年代里,北爱共和军反对英国殖民地统治的政治背景下,杰瑞康龙被英国警察诬陷为恐怖爆炸罪犯,他父亲因为在救助他的过程中,被当成同谋犯罪份子抓了起来,父子俩被诬陷关进了监狱。多年后通过英国女律师Gareth Peirce调查这起英国司法机构的舞弊案,最终揭发了英国这段令人可耻的司法黑幕。

《因父之名》这部电影,让我看到了当时在爱尔兰与英格兰战争时期,爱尔兰首都贝尔法斯特,在大街上到处都是英国的军队和坦克,17岁的杰瑞康龙是个小偷,在北爱共和军与英国军队里产生了冲突和摩擦,父亲出于对杰瑞康龙的安全考虑,安排杰瑞去往伦敦安妮姑妈家生活。在父亲送杰瑞上船时,语重心长的嘱咐:“去吧儿子,努力生活。记住,诚实赚来的钱更长久。”正处在判逆期的杰瑞听到这句分别的话,转身跳上船板只想尽快摆脱父亲。当他意识到自己态度不好,转身想叫父亲的名字说声再见,却只能远望父亲离去的背影。杰瑞不喜欢父亲保守与软弱的个性,17岁的年龄是判逆期,他不能理解父爱是深沉如山的,和我们所有普通的孩子心理一样,喜欢顶父亲的嘴,嫌弃父亲唠叨,不认同父亲的工作生活理念等等,年少轻狂的杰瑞想要属于自己的空间世界,想要生活在有火焰的生命灵魂里,在迷幻药里追求他认为的自由享受,这种轻狂的个性被人利用让他成为了战争的牺牲品。

这部电影最让我喜欢的就是用“父子情”推动了整个剧情的发展,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情节。在爱尔兰共和军发起的一次酒吧恐怖爆炸袭击事件后,杰瑞康龙和保罗希尔等人被当时“警察可以无条件扣押嫌疑人7天”的政策实施下,杰瑞在审讯室里受尽了非人折磨,仍然坚持否认自己是爆炸事件罪犯。然而,这个不喜欢自己父亲的爱尔兰小伙子,就在审讯警察低声威胁会杀了他父亲的时候,选择妥协了,他签了认罪书,开始了长达15年监狱生活。正直伟大的父亲总是及时出现在有困难的儿子面前,就算最后被牵连受罪一起抓进了监狱,他仍然坚持通过上诉的渠道,洗清罪名成为自由人,从不丢失对美好未来生活的信心。在十几年的监狱生活在里,他坚持不懈地教导儿子为人处世的道理,成为一个有责任心、有担当的男子汉!杰瑞在监狱里渐渐感受到父亲的坚忍不拔的智慧力量,他开始自我成长,慢慢变得成熟起来,从前厌恶父亲多病的身体,开始懂得照顾体贴父亲的健康,从前不愿意和父亲沟通说话,开始会答应父亲所有的要求,哪怕是答应不再吸毒了,他也做到了。杰瑞父亲有生之年都没能上诉成功,死在了他说的充满陌生人的监狱里,当时所有的狱友们,用点燃一个个纸团抛出窗外,夜晚监狱大楼高高的墙面上,纸团如星光火焰般飘坠而下,用正义的祭奠表达心中强烈的不满,希望这团团火光能够照亮黑暗,伸张每个人心中的正义。

我想应该是父爱如水、温润无声的原因。在平时,杰瑞之所以没有父爱的存在感,是因为父爱一直围绕在他身边。那天,两人心底深处仿佛是知道了父亲将不久于人世,他俩最后一次心灵沟通,是杰瑞在给父亲涂药,他们满眼是泪的回忆童年生活,叙述了父母之间的爱情,重温了大手握小手的感觉……这些温情剧情细节,让我看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他们的父子深情深深地感动了我。在父亲去世后,杰瑞才真正开始听取父亲说过的话,改变了以往颓废的形象,决定重新做人,用实际行动追求人生自由。

《因父之名》这部电影内容,向我们讲述的不仅仅是父子感情,还反映出了英国法制机构的弊端和正义,因为这个影片是由真实故事改编而成的,在杰瑞被无罪释放后,直到2005年这个诬陷冤案才有了正面的回应,英国首相布莱尔为此做了公开道歉,承认了国家司法机构存在弊端。但是,案件相关的渎职警察却没有一个被立案判刑的,就像杰瑞对Gareth Peirce女律师说的:“他们是政府,政府冤枉你又能怎么样?你能和他们斗吗?你斗得过他们吗?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之后,他们只不过道个歉而已,说不好意思毁了你的一生,不好意思让你父亲冤死狱中,此外还能怎样呢。”在英国警察可以无条件扣押嫌疑人7天的政策下,杰瑞和其他人在审询室非人性的严刑拷打下,被迫对自己没有犯过的罪给认罪了,造成了一生悲剧命运。而那些英国警察们在法庭上读着《圣经》宣誓公正平等的私底下,先是没有半点羞耻心地伪造假罪证,再来就是知道了爆炸案的真凶手,都不愿意承认判案错误,让杰瑞一等人继续含冤狱中。如果不是父亲的坚持上诉,遇上了正义果敢的女律师Gareth Peirce ,努力突破案件种种疑点,搜寻相关无罪证剧,组织示威游行等,最终让杰瑞和其他人沉冤得雪,无罪释放了。这段司法黑幕将会让杰瑞在狱中被囚禁30年,背着罪名过完这一生。其实,这种冤假错案在中国司法里也有,我们所希望的就是在这个人文社会,可以真正地讲正义、讲公平、讲尊重,在司法面前不要带有种族不同的狭隘情绪,给予人民公平公正的审判。让我们呼吁政府不断地完善好司法程序,维护好法制社会的公平公正性。

我特别喜欢《因父之名》这部电影,它具备了高度的政治性、父子亲情、司法机构的弊端、人性的阴暗等等,尤其是最后杰瑞以父亲的名义,捍卫个人的尊严,保护家人朋友,这些都给我带来了极大的震撼感。就像片头歌词里唱的那样:因父之名,因正义之名,因自由之名……让我们来捍卫好美丽的爱与生命。

因父之名观后感3

影片叙述很自然,像一碗水缓缓流动。最后以字幕的方式告诉了我们主人公后来的情况。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1974年爱尔兰四青年被捕作为____爆炸案替罪羊判罪到1989年无罪释放,时隔15年。15年,卡露李察生17岁入狱,等到沉冤得雪已经32岁,这15年,是人生中最最灿烂辉煌最最美好最最值得怀念的十五年,如果说17岁是如花朵盛开般的年纪,那32岁大概就是结果的年纪,17岁以前我们更多的要依靠家庭的资源和庇护,32岁以后可能人生方向并不会发生太多的变化,而这些被冤入狱的人和被牵连的家人们,却在最丑恶肮脏如地狱一般的地方消磨掉了本该熠熠生辉的生命,身陷囹圄,有口难言,何谈青春?何谈理想?我们抛开对无辜人受到戕害的愤慨,拨开面罩会发现这其实涉及到了司法公正的问题,为什么警察长明明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些人是冤枉的,但却一直隐瞒真相,把他们关进监狱?因为上级的压力,政府的压力以及民众的舆论压力,爆炸案物理杀伤力大,心理杀伤力更大,会影响民心。

上级要求他尽快找出真凶,可是真凶哪有那么好抓?会投放炸弹的人会那么容易被抓到吗?不会的,除非自首。这个时候最容易的做法就是找几个没身份没地位的“社会小青年”做替罪羊,这样做成本低,见效快,副作用还小,所以警察长严刑逼供,几个社会小青年嘻嘻哈哈稀里糊涂就进了监狱,在警察长看来,任务完成了,不仅得到上级的表扬,还安定了民心,甚至还可能觉得自己处理了一些“社会毒瘤”而沾沾自喜。所以我们看到即使后来抓到了真凶自首还是没有放出那些清白的人,在警察长眼里,他们只不过是他保住自己权利和地位的工具,只不过是一群可有可无的蝼蚁罢了。

从某些程度上看,他们其实很幸运,至少他们被洗白了,被公众知晓了。他们遇到了执着坚毅的律师,正直威严的法官,明辨体察民情的女王,而又有多少不公,被盖在桌布下面,没有见光的机会?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也讲述了一个被冤枉的银行家如何凭借自己的技能和智慧在监狱自强自救的故事,这部电影里后来真凶也被抓到了,而且供出自己曾经杀了肖申克的妻子和情妇这一事实,大家都知道了肖申克没有杀人,他是冤枉的,但是肖申克还是没有被放出来。是司法不公正吗?不,是执法不端正。执法者脑子里想的不是维护法律公正,而是维护自己的金钱,权利,地位。

他们从一开始就站错了跑道,在面临选择的时候,一条是“therightway”,一条是“theeasyway”。容易走的路上写着四个大字:一己之私,这条路上琳琅满目,满是欲望和诱惑。正确的路上不仅没有金银财宝,溜须拍马,还可能荆棘密布,险象丛生,但这条路上也写着四个大字:法律尊严。最后,还想说一个事儿,专业分流我给我爸爸打电话,我说我想去信管和物流,但是现状是我绩点太低,信管估计是凶多吉少,顺便狠狠夸了信管一通。我爸听我这么心动,冒出一句,要不咱们找找关系,把你弄进最好的专业?我当时又想笑又无语,记得我小升初,初升高,甚至上大学好像都听过我爸说这样的话,我爸爸总是说,“多个朋友多条路”,“你觉得路不好走是因为你没有疏通道路”。我承认这话有道理,我也不想过多埋怨他,也没有觉得他俗气。只不过因为啥呢,在我们家乡那样的小农村,人脉和关系的确非常重要,因为他就一直生活在关系社会,对关系形成了一种依赖。而关系社会往往就会造成很多不公平,老师家的孩子不论分到哪个班都会得到“特殊照顾”,不去班任的补课班就会遭冷眼,座位调到后排……不公平的事情很多,而且司法不公和我说的行政不公不太一样,司法不公大多源于利益,私利大于公利,是必须坚决抵制的。

行政不公也可能来源于利益,或者关系,很难评判是好还是坏。毕竟人都单纯地希望利益的天平更多地偏向自己,这无可指责,但我们希望每个人都有追求又有坚守,顺风顺水时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抱负,面对考验时有“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觉悟,面对挫折时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一般情况下,我们直面法律的机会比较少,因为法律是告诉我们怎样做一个合格的人,但我们的心里应该还有一条线,这条线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坚持,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善心善意,是我们每一个人对于法的信仰,良知是最好的法律,执法于心,守法于行,让我们守护心中的良知,用行动去传递正义的力量,共同撑起法律的这片天空。

因父之名观后感4

有时候,人只有经历悲剧之后,才能真正学会如何的相处。《因父之名》这部片子,讲述的正是一对父子如何在共同的苦难中,彼此真正的了解和相爱。这是一个父子共同成长的主题。这也让我想到了另一部类似主题的片子《生命如屋》(LifeAsAHouse)。这部片子的开头,展示给我们的是标准的严父逆子,Gerry与Giuseppe,形为父子,实则陌路。

Giuseppe,他只是赌场的一个小小的记分员,可是这并不妨碍他始终坚持有尊严的活着。他老实、本分,小心的维护着他的家庭,他希望他的儿子也能活得有原则。可是,一如大多数青春期的男孩,Gerry对于这个并不显赫甚至显得有些迂腐的父亲,他瞧不起,也厌恶他的唠叨和苟且。他甚至写了父亲的名字,对着它小便;离家时,充满了解脱般的轻松快乐。Gerry和他的朋友,或许因为背了行为怪异的爱尔兰人标签,被警方怀疑为爆炸案嫌疑人。

警方的抓捕,其后的逼供,以至法庭的审判,都如一出闹剧一般荒谬。可是,如果没有这场飞来横祸,Giuseppe或许永远无法了解他的严厉和期望,曾在儿子心上留下过怎样的阴影,而Gerry或许永远无法蜕变为一个坚毅负责的男人。Giuseppe始终没有放弃过洗刷污名的努力,而Gerry也终于了解到外表软弱的父亲,有着怎样一颗坚韧的心;可是,Gerry对于终身囚禁的未来仍是心灰意冷,即使在爆炸案真凶Joe对他们父子当面承认他才是真正的案犯之后。而真正促成Gerry开始抗争的,是目睹Joe把自制的火药喷向一个与之为难的狱警之时。在他喊出“杀人的滋味就这么好吗?”之时,他第一次感到生命的力量和尊严,和无辜者的无力。而让他坚持下去的,是他的父亲。纵然他的父亲,已经冤死狱中,他仍然要斗争到底,为父亲寻回公正。

DanielDayLewis很成功的塑造了Gerry的形象。他偷,他混,他不务正业,他玩世不恭,可是,Gerry不是一个坏小孩,他生就一颗柔软的心。他会在和父亲的电话中,报喜不报忧,纵然口袋里只剩下买薯条的钱;他会从自己可怜的余钱中,分出一点给公园里露宿的流浪汉,因为他也是爱尔兰人。他讨厌父亲,他看不起父亲,可是,父子的血脉亲情,是无法割舍的;所以他会在登船离开家乡的一刻,不可理喻的对着父亲的背影,叫声再见;如果不是那个英国警察以父亲的生命作威胁,他或许会继续挺过艰难的第7天,那么整个故事都要改写了。(英国法律规定,罪证不具备之前,拘留最多7天)正是这样,Gerry所有之后的转变,都有了足以让人信服的理由。而令人深思的是,这样一个善良的小孩,他的自暴自弃却是源于父亲跟前始终无法得到的认可。男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不单需要父亲的方向指点,还需要父亲的心理支持。

至此多少有些明白,为什么D大学入学时,John一定要陪同前往,用他的话说,是给D.一些MaleSupport,因为D.的父母离异了。要谢谢DanielDayLewis(Gerry),PetePostlethwaite(Giuseppe)和EmmaThompson(Gareth)的把握和演绎,他们的表现,平实,却直指人心。导演JimSheridan对于情节和线条显然有极强的驾驭能力。他十分有技巧的把英爱冲突的背景,警方的黑暗腐败,狱方的惨绝人性,和主人公的经历际遇编织在一起,清楚的展现了这样一些背景,如何的影响了一个普通人的成长,如何的影响了一对普通父子的情感心路。但是,导演也在另一层面上,对于人性,揭示给我们更深层的思考。

Gerry和Giuseppe的关系,已不必多言;爱尔兰共和军的眼里只有仇恨,人命草菅,不断发生的爆炸,对他们而言,死伤多少只是一个数字;英国警察的对于人的漠视,让人震惊,他们并不在意谁是真正的凶手,只要他们让事情有了交待;狱中的犯人,对于自己也是漠然的,生命对于他们的意义也只是另一个白天而已。正是这样,Gerry和Giuseppe的斗争和坚持,才具有了别样的意义,艰难,却,伟大。不知道JimSheridan是否对东方的因果文化有心得,在这部片子中,最后的审判中,2项具有杀伤力的证据,都是善行下的善果。流浪汉的证词,偶然取得的警方干扰司法的便条,似乎都是偶然,却好像又是善有善报的必然。看到这里,会心一笑;如果不是,只当是导演的美好愿望吧。可是纵然如此,现实是英国警方没有一个人因此而受惩罚;不奇怪,从他们在审判庭上的惊恐到傲慢就可以看出了,那个可怜的爱尔兰警察,做了替死鬼。再美好的愿望,再光明的结局,都要面对不完美的世界。影片的配乐,印象十分深刻,有几首颇具爱尔兰的幽婉风格,还有SineadO’Connor在片尾那缥缈的声音,让我想起她从前的冰冷叛逆和为人母之后的温暖。看歌词,会让人痛。纵然是错了,父母仍是世上最爱我们的人。

心上被刺了一下的场面:

1.Gerry照顾Giuseppe吸薄荷助呼吸,两人关于大手小手的回忆;还有之后Giuseppe自然表露的对死亡的恐惧。不错,大人大了,就变小孩了。2.Giuseppe逝去,狱中的朋友们点燃了纸,从窗户扔出去,悼念Giuseppe;凄婉的乐声,由远及近;一滴滴从窗口落下的“火之泪”,在脑海中定格。3.Gareth在法庭上动容陈词,我觉得她这时候很美。4.Gerry被宣布无罪后,不顾拦阻,正义凛然的要从正门出去。“I’mafreeman.I'mgoingoutthefrontdoor”。

值得记住的话:

1.GarethPeirce:It'snotthestairsthatarekillingyourfatherJerry.GerryConlon:Ay,whatisitthen?

GarethPeirce:It'syourlackoffaith.GerryConlon:Lackoffaith?Faithinwhat?

GarethPeirce:Inyourself.GerryConlon:Ihavefaithinmyself.GerryConlon.Lifer.30yearssentenceandIknowhowtosurviveit.Noproblem.GarethPeirce:Atwhatprice?

GerryConlon:I'llpaythefullprice.Don'tyouworryaboutit.2.GerryConlon:WhatIremembermostaboutmychildhoodisholdingyourhand.Myweehandinyourbighand,andthesmelloftobacco.Iremember,Icouldsmellthetobaccointhepalmofyourhand.WhenIwanttofeelhappy,Itrytorememberthesmelloftobacco.GiuseppeConlon:Oh,myheart.3.GerryConlon:WasIalwaysbad,wasI?

GiuseppeConlon:Notalways.GerryConlon:Idon'tdeservetospendtherestofmylifeinheredoI?

GiuseppeConlon:Alltheydonewasblockoutthelight.[pointstohishead]GiuseppeConlon:Theycan'tblockoutthelightinhere.

因父之名观后感5

去年底某夜看完《因父之名》(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在《You made me the thief of your heart》钢琴声响起时眼泪如约而至。别的感人的地方我就不重复了,查了些资料,觉得补充一些其他方面的东西对于理解剧情有好处。

IRA,爱尔兰共和军,虽然这一名称早在19世纪就已经出现,但片中的IRA主要指1972年成立的Provisional Irish Republican Army(爱尔兰共和军临时派,和宣布信仰马克思主义、放弃武装斗争的正统派相区别)。

这一准军事组织的成立最初是为了保护北爱尔兰地区的罗马天主教少数派的起居安全,因为1969年到1972年该地区因政治宗教等各种因素陷入了无政府状态。另外,爱尔兰岛南北分裂是20世纪20年代的事情,在此之前都由英国(不列颠)占领(可溯源至16世纪英王亨利八世),寻求独立的运动从未停止(克伦威尔的一大“政绩”就是平定爱尔兰叛乱)。

早在1939年,爱尔兰共和军就开始从事主要是针对军事目标的无警告爆炸活动,同时也造成大量平民伤亡,直至90年代中期。1997年IRA宣布停火,并于2005年9月完成缴械,并承诺不再使用武力作为谋求爱尔兰独立的手段。 爱尔兰(北爱尔兰)问题的深层原因是天主教徒与新教徒之间的对立,和当今伊斯兰教徒的恐怖活动一样,出于信仰的斗争是全民的。片首贝尔法斯特街区上的冲突就清楚地表明,平民和军事人员是一体的,甚至相互熟识。

之所以Conlon一家从老到小都受到不公正的宣判,也不完全是司法腐败,片中穿插了Guildford爆炸案真正的实施过程,特意露脸的做炸弹的人实际上的确年龄不大,而且很可能是一家人。

Internment without trial,对____可实行七天无需审讯的拘留。这是北爱尔兰自治政府和英国政府共同签署的法令,实际上片中Gerry的灾难和这一法令的实施有很大关系,如果不是刑讯逼供,Gerry也不会被迫认罪。影片既反对爱尔兰共和军使用武力(年轻的Gerard并不忌讳使用暴力,但最终被他爸转变了),也反对因“惩治____需要”而侵犯人权。

这与911之后西方媒体的主流声音是一致的,虽然,两方面的“业内人士”可能都会觉得这样不现实。 片中真正的IRA Joe McAndrew让我无法不联想到小学课文中学过的那些中共地下工作者,特别是他用狱中“牢头”Smalls的家人生命安全威胁Smalls的办法。之所以他在狱中能如此自由,虽然也可解释为司法进步,但恐怕影片也在传达另一种信息。

张国焘在他的回忆录中多次强调中共的优势在于“干部”和“组织”,我们所在的环境已经让我对此难以理解。片中对Joe的描写不含褒贬。 片末出现的示威者打出的“Free The Four”的旗号以及提到的专有名词Guildford Four,正如片尾交代各人结局时所说,真有其事,在微软百科中能查到。 片中检察官Gareth Peirce的扮演者Emma Thompson在93年的这部片子中戏份不多,1992年她主演的Howards End(《霍华德庄园》)为她赢得了奥斯卡最佳女演员奖,95年的李安导演的Sense and Sensibility《情感与理智》中,她作为编剧获得了奥斯卡最佳改编剧本奖,也是奥斯卡史上唯一一人同时获得表演和创作奖项的人。在04年的Harry Potter and the Prisoner of Azkaban中她出演了一名教授。 片中男主角的扮演者Daniel Day-Lewis也是1988年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生命不可承受之轻》)的男一号。

本片他的杰出表演使他得到了当年奥斯卡奖的提名,那年的获奖者是《费城故事》中的Tom Hanks。 片中浓重的口音(不知道是不是爱尔兰口音)让我想起Liverpool队长Gerrard在访谈中的口音,那是完全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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