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流程
>>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提交较完备的申请材料,对未提供的信息要及时补充;可请熟知电脑、互联网、游戏的人员进行协助,以便提供详 实资料;
2、申请人应保证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证件,监护关系证明书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申请方式
电话服务:监护人可以通过来专线电话来咨询,专线:400-6161-400(24小时监管电话);
传真服务:监护人可以通过传真发送相关信息,进行申请,传真号码:010-88431182;
邮寄服务: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74号院中国瑞达大厦20层 邮编:10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