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礼仪文化基本知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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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具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素有“礼仪之邦”之称,中国古代也以其彬彬有礼的风貌礼仪而著称于世。下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古代礼仪文化基本知识,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中国古代礼仪文化基本知识有哪些

古代日常礼仪常识

一、 站有站相

人的正常站姿要「立端正」。具体为头正,颈直,两眼平视,嘴、下愕微收;双肩平且微向后张,挺胸收腹,上体自然挺拔;两臂自然下垂;两腿挺直,膝盖相碰,脚跟并拢,脚尖张开;身体重心穿过脊柱,落在两脚正中。从整体上形成优美挺拔、精神饱满的体态,而避免出现用一条腿支撑身体斜靠着的疲惫无力的形象即「勿跛倚」。

二、 坐有坐相

人的正常坐姿也是要「坐端正」在身后没有任何依靠时,上身挺直稍向前倾,关节平正,两臂贴身自然下垂,两手随意放在自己腿上,两脚间距与肩宽大致相等,两脚自然着地。在正式社交场合,即使背后有依靠时,也不能随意把头向后倾靠,以免显得懒散。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注重培养自己的体态像上面所说的那样端庄稳重。但为了坐姿的正确优美,还是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①「勿箕踞」落座后两脚不要分得太开,女性这样坐尤为不雅。

②「勿摇髀」切忌摇晃大腿。两脚交叠而坐时,悬空的脚尖应朝下。

③ 在长者面前,要留意「长者立,幼勿坐,长者坐,命乃坐」,处处要守住「长幼有序」的原则,才是懂礼之人。

④ 落座后应该安静,不要左右摇摆,给人以不安分的感觉。

⑤ 坐下后双手可相交搁在大腿上,或轻搭在沙发扶手上,但手心应向下。

⑥ 如果座位是椅子,不可前俯后仰,也不能把腿架在椅子或踏在茶几上,这是非常失礼的。

⑦ 端坐时间过长会使人感觉疲劳,这时可变换腿部的姿势。

⑧ 在社交或会议场合,入座要轻柔和缓,坐姿要端庄稳重,不可猛起猛坐,弄得座椅乱响,造成紧张气氛,更要小心别带翻桌上的茶杯等用具,以免尴尬。

总之,坐的姿势除了要保持端正外,还应做到轻松自如、落落大方,方显得文静优美。

三、走有走相

行走要「步从容」。即走路时不急不慢、从容大方。人的正常行走应当是身体挺立,两眼直视前方,两腿有节奏地向前迈步,并大致走在一条直线上。

不同情况下,对行走有不同的要求: 见尊长时,要「进必趋」,即快步走上前,显示对长辈的尊重。

从尊长身边告退时,要「退必迟」,即缓慢退出。显示对长辈的不舍和敬重。 转弯处,要注意「宽转弯,勿触棱」,是指走路拐弯时角度要大一些,不要碰着棱角,以防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走入无人的房间要提醒自己「入虚室,如有人」,行为与进入有人的房间一样谨慎,不乱走乱动。因为「君子慎独」,这其中的道理是很深的。 总之,在行为举止方面,要时时按礼节行事,古人云:「不学礼,无以立」,如果不注意这些,你刚踏入社会就输了。可见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举止尤为重要。

四、语言称谓语言是生活中最主要的相互交往方式,它既用于传达思想,也用来交流感情。

语言的文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古代日常生活中礼仪的重要方面。这在人们的相互称谓上表现最为突出,即谦称自己,敬称对方。使用谦称来称呼自己,表现了说话者的谦虚和修养,也是对对方的尊敬;出言不逊或大言不惭,则被视为无礼、轻浮。古人常用的谦称有愚(愚兄)、鄙(鄙人)、敝(敝人)、卑(卑人)、窃(窃闻、窃笑)、猥、仆,如李密《陈情表》“猥以微贱”。这些词有愚笨、涉世不深、阅历较浅、无知、冒失、唐突的意思。当然并非自己真的无知,而是以说话者的谦虚来提高对方身份。如,读书人谦称:小生、晚学、晚生、不才、不佞(有才学)不肖等。

官员谦称:下官、小吏、小官、末官。有一定身份的人谦称:小可(不足挂齿)。

老人自谦:老朽、老夫、老汉、老拙(已入暮年,衰老无用)。皇帝自谦:孤、寡,有缺少德行之意;不谷,谷作为一种粮食用来养人,引申为“善”,不谷,则引申为不能以德待人或不高明的人。在谦称自己的同时,古人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以敬称的方式称呼对方。

敬称多带有敬重、敬仰、颂扬的感__彩。古人对品格高尚、智慧超群的人称“圣”,如孔子被称为孔圣人,孟子被称为亚圣,到后来专门用于皇帝,皇帝的谕旨称圣旨、圣谕。对皇帝有一个特定的敬称:“万岁”,“驾”,陛下。“万岁”原是古人饮酒庆贺及祝寿的欢呼语,带有浓厚的祝愿之意;“驾”本指皇帝的乘輿,古人认为天子以四海为家,不以宫室为固定居所,应该乘车行天下,因此用“驾”来尊称帝王。如圣驾、尊驾、晏驾、驾崩。陛,是进入廷殿的必经之路,皇帝每逢升堂,必定要派近臣手持兵器站在陛旁边,以防发生意外。群臣向帝王进言时,不敢直斥,故呼在陛下者而告之,因卑达尊之意也。于是陛下一词成为对帝王的专称。对诸侯称 “千岁”,太子称“殿下”,将军乘“麾下”,使者称“节下”,两千石官吏称“阁下”,一般表示对对方尊敬之意时都可用。同辈之间用“足下”,据说始于介之推的故事。

介子推在晋文公重耳流亡19年中,始终与他同患难,重耳即位后,凡与他流亡者一律论功请赏,唯独漏掉介之推。介之推为了不邀功,携老母隐居山中,至死不与晋文公见面。为寻他出山,放火焚山以迫使他出山,但不料介之推竟抱木烧死,后晋文公派人伐倒这棵树,制成屐。从此以后,经常低头看着脚上的木屐,痛心地说道:“悲乎足下。”

古代语言的文明和礼貌不仅表现在社会人际交往中,也体现在家庭中。家庭中,称呼自己一方亲属:家、舍、先、亡。如家父、家慈、家兄,舍弟、舍妹、舍侄,家和舍有长幼之分;“先”用在比自己辈分高的或年长的已故家人(先祖、先妣),“亡”用在辈分低幼的已故家人友人(亡弟、亡友)。称呼对方亲属:令、尊、贤等。令,不受辈分限制,如令尊、令母、令妻、令郎、令爱、令婿、令兄、令妹…“凡与人言,称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长姑,皆加尊字;自叔父母以下,则加贤字。”(《颜氏家训》)如尊祖、尊父、尊堂、尊夫人;贤叔、贤弟、贤妹、贤婿、贤内助。妻子的父母:丈人、丈母、岳父、岳母、泰山、泰水,丈与杖相通,拄杖者多为老人,于是称呼老人为“丈”;泰山有一山峰为丈人峰,以山峰之名代称,有健康长寿的祝愿之意。在称谓中,谦辞、敬辞不胜枚举,古人以此作为交往中的一种礼节,是中华民族谦和待人的美德。

古代礼仪的分类

一、吉礼

吉礼是指祭祀之礼。古人祭祀为求吉祥,故称吉礼。《周礼·春官·大宗伯》说'以吉礼祀邦国之鬼、神、示',将祭祀对象分为人鬼、天神、地示等三类,每类之下再细分为若干等。

国家最重大的典礼。每年冬至,天子在国都南郊的圜丘,用'禋祀'祭昊天上帝。祭天的仪式经过精心设计,一名一物,无不含有深意。例如天为阳,而南方为阳位,所以祭天的地点要在南郊;天圆地方,所以祭天之坛要建成圜形;冬至是阴尽阳生之日,所以祭天必须在冬至,等等。

第二等是日月星辰。日月星辰附丽于天,垂象著明莫过于日月,日月之明就是天之明,所以必须祭祀;'星辰'是指'五纬'(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十二辰和二十八宿,是与民生关系最为密切的天体。祭日月星辰用'实柴'之祀。

第三等是除五纬、十二辰、二十八宿之外,凡是职有所司、有功于民的列星,如司中、司命、风师、雨师等。司中主宗室;司命(文昌宫的第五、第四星)主寿;风师是指箕星,雨师是指毕星,主兴风降雨。祭这一类星用'槱燎'之祀。后世祭典中,星辰入祀的范围不断扩大,司民、司禄、分野星、房星、灵星、农星、太岁等也都成为致祭的对象。

对上述三类天神的祭祀方式,同中有异。相同之处是,禋祀、实柴、槱燎之祀都是燃烧堆积柴薪,使烟气上闻于天神。但陈放在柴薪之上的祭品,依神的尊卑而有差别:禋祀用玉、帛、全牲;实柴之祀只有帛没有玉,牲体是经过节解的;槱燎之祀只有节解的牲体。

这里还要提到雩祭。农业时代危害人民最多的是旱灾,古人希望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因而有祈谷于天的雩祭。雩祭分为'常雩'和'因旱而雩'两种。常雩是固定的祭祀,即使没有水旱之灾,届时必祭。常雩的时间,《左传》桓公五年说是'龙见而雩'。所谓'龙见',是指苍龙七宿在建巳之月(夏历四月)昏时出现于东方,此时万物始盛,急需雨水,故每年此时有雩祭。因旱而雩是因发生旱灾而临时增加的雩祭,一般在夏、秋两季。冬天已是农闲,已无旱灾之虞,所以《谷梁传》说'冬无为雩也'

雩祭之礼,天子、诸侯都有。天子雩于天,称为'大雩';诸侯雩于境内山川,只能称'雩'。大雩在南郊之旁筑坛,用盛乐、歌舞,称为'舞雩',《公羊传》桓公六年何休注'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即是指此。雩祭的对象,除上天外,还有'山川百源'(《礼记·月令》),即地面上所有的水源。

地示 对地示(音Qi)的祭祀,也依照尊卑分为三等。第一等是社稷、五祀、五岳,用血祭祭祀。所谓血祭,是用祭牲的血浇灌于地,使其气下达,及于地神。社是土神;稷是百谷之主;五祀是五行之神;五岳指东岳岱宗(泰山)、南岳衡山、西岳华山、北岳恒山、中岳嵩山,被认为是天下五方的镇山。

第二等是山林、川泽,用貍沈之祭。祭山林叫'貍',祭川泽叫'沈'。貍即'埋'字,将牺牲、玉帛埋入土中,表示对土地、山林之神的祭奠。沈通'沉'字,是将牺牲、玉帛沉入川泽,以表示对川泽之神的祭奠。文献中不乏用'沈'的方式祭河神的记载,如《左传》襄公十八年,晋伐齐,渡河前,献子在玉上系以红丝绳,祈祷于河神,然后'沈玉而济';《左传》定公三年,蔡昭侯从楚国回来,经过汉水时,'执玉而沈'等皆是。

此类祭祀的对象还有社稷、城隍、四方山川、五祀、六宗等。据《周礼·小宗伯》,王郊祭之后,还要望祭五岳、四渎、四镇。四渎指江、河、淮、济等四条大河。四镇指扬州的会稽山、青州的沂山、幽州的医无闾、冀州的霍山,是四方的镇山。五岳、四镇、四渎各据一方,相隔辽远,难以一一往祭,所以在都城的四郊设坛,遥望而祭之,故称望祭。诸侯只能祭祀封地内的名山大川,所以自古有'祭不越望'之说。

第三等是四方百物,用疈辜之祭。四方百物,是指掌管四方百物的各种小神。疈是剖祭牲之胸,辜是将剖过的牲体进一步分解。这类祭祀对象有如户、灶、霤、门、行等'五祀'。《礼记·月令》说,春祀户,夏祀灶,中央祀中霤,秋祀门,冬祀行。五者与人们生活最为密切,厚于民生,应该报其功,所以要祭五者之神。

人鬼 人鬼之祭,主要是对祖先的祭祀。祭必于庙,周制,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诗·小雅·天保》说:'禴祠尝烝,于公先王。'禴、祠、尝、烝分别是春、夏、秋、冬四时的祭名,不同的文献所记略有小异,如禴或作礿,祠或作禘。所谓四时祭,就是每逢岁时之首,用时令蔬果祭祖。天子庙数众多,难以在一日之内遍祭,所以又有犆和祫的区别。《礼记·王制》说:'天子犆礿,祫禘、祫尝、祫烝。'犆,即'特'字,是单独的意思。犆礿,是说春祭是对群庙一一祭祀的。祫是合祭,就是将群庙的庙主集中在太祖庙致祭;夏、秋、冬三祭是祫祭。

对父祖的祭祀还大量集中在丧礼中,有奠、虞、卒哭、祔、小祥、大祥、禫等名目,相当复杂。后世的人鬼之祭,并不限于先祖,还包括历代帝王、先圣先师、贤臣、先农、先蚕、先火、先炊、先医、先卜等。有关的情况,将另立专题介绍。

二、凶礼

《周礼·春官·大宗伯》说:'以凶礼哀邦国之忧',凶礼是指救患分灾的礼仪,包括荒礼和丧礼两大类,细目则有丧礼、荒礼、吊礼、禬礼、恤礼等五种。

丧礼。某国诸侯新丧,则兄弟亲戚之国要依礼为之服丧,以志哀悼,还要派使者前往吊唁,赠送助丧用的钱物等,都有特定的礼仪。丧礼是古代礼仪中最为重要的礼仪之一,其核心是通过对死者遗体的处理,来表达对死者的敬爱之情。与丧礼密不可分的是丧服制度,根据与死者的亲疏关系,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等五种丧服,以及从三年到三月不等的服丧时间。因涉及的问题相当复杂,需要另文介绍。

荒礼。荒是指年谷不熟,也就是通常说的荒年。《逸周书·籴匡》将农业丰歉分为成年、年俭、年饥、大荒等四种情况。《周礼》所说的荒,还包括疫病流行在内。当邻国出现灾荒或传染病,民众面临生存危机时,应该用一定的方式表示同忧,如《礼记·曲礼》所说'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县,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或者直接贷给饥民粮食,《国语·鲁语》:'国有饥馑,卿出告籴,古之制也。'《左传》襄公二十九年,郑国发生饥荒,郑子皮'饩国人粟,户一钟'。或者移民通财,《孟子》梁惠王说:'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

吊礼。邻国遭遇水火之灾,应该派使者前往吊问。鲁庄公十一年秋,宋国发生大水,鲁君派人前往慰问,说'天作淫雨,害于粢盛,如何不吊?'《左传》 成公三年二月甲子,新宫(宣公之庙)灾,'三日哭'。《谷梁传》:'三日哭,哀也,其哀礼也。'《汉书·成帝本纪》,河平四年三月,对因'水所毁伤,困乏不能自存者振贷,其为水所流压,死不能自葬,令郡国给槥椟葬埋。以葬者与钱,人二千。《宋史·徽宗本纪》,崇宁三年二月丁未,置'漏泽园',瘗埋人骨,无使暴露。

禬礼。禬(音hui)是会合财货的意思。邻国发生祸难,发生重大物质损失,兄弟之国应该凑集钱财、物品以相救助。《春秋》襄公三十一年冬,'会于澶渊,宋灾故'。《谷梁传》云:'更宋之所丧财也。'意思是说补充宋国因灾祸而丧失的财物,使之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左传》闵公二年,狄人入卫,立戴公,以庐于曹。齐桓公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归,公乘马,祭服五称,牛、羊、豕、鸡、狗皆三百,与门材,归夫人鱼轩,重锦三十两。

恤礼 恤是忧的意思。邻国发生外患内乱,应该派遣使者前往存问安否。

儒家对荒礼提出的'散礼'、'薄征'、'缓刑'、'劝分'、'移民通财'等一系列原则,两汉政府曾具体加以运用。汉高祖二年六月,关中大饥,米价每斛万钱,民人相食,政府移民通财,'令民就食蜀汉'。汉文帝颁令,凡遇大灾,百姓可蠲免租税,称为'灾蠲'。成帝又开入粟助赈者赐爵的先例。光武帝建武五年夏四月,旱灾、蝗灾并起,迫于饥饿而触犯法律者甚多。五月丙子下诏:'非犯殊死,一切勿案,见徒免为庶人。'宽赦缓刑,以示哀矜。后汉顺帝永建三年正月,京师地震,乃下诏散利,年七岁以上的受伤害者,每人赐钱二千。经过历代政府不断完善,救荒赈灾成为重要礼制之一。

三、军礼

军与征战相关,而也列入礼的范围有两方面的理由。从理论上讲,王者以礼治国,使天下归于大同,必然会受到内部和外部的干扰,甚至兵火的威胁,因此《礼记·月令》说,需要命将选士,'以征不义,诘诛暴慢,以明好恶,顺彼远方'。礼乐与征伐,犹如车之两轮,缺一不可。

此外,军队的组建、管理等,也都离不开礼的原则。例如军队的规模,天子为六军,根据礼有等差的原则,诸侯的军队不得超过六军,而必须与国力相称,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当时的军力往往用战车的多少来衡量,所以又有天子万乘、诸侯千乘、大夫百乘的说法。军队必须按照礼的原则,严格训练,严格管理,《礼记·曲礼》说:'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

上古有《司马法》一书,记述当时的军礼,可惜已经失传,研究者只能退而从《周礼》的记载来推求其概貌。《周礼·春官·大宗伯》中的军礼,包括大师之礼、大均之礼、大田之礼、大役之礼、大封之礼五种。

大师之礼 大师之礼,是制天子亲自出征的礼仪。天子御驾亲征,威仪盛大,是为了调动国民为正义而战的热情,所以《周礼》说:'大师之礼,用众也。'郑玄注说:'用其义勇也。'

大均之礼 据《周礼·地官·小司徒》,古代的军队建制,以五人为一伍,五伍(二十五人)为一两,四两(一百人)为一卒,五卒(五百人)为一旅,五旅(二千五百人)为一师,五师(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国家根据这一建制'以起军旅'(征兵),同时'以令贡赋'(分摊军赋),也就是说,应征的士兵必须自备车马、盔甲等。这种做法,是由与当时兵农合一的社会状况相适应的,出则为兵,入则为民。大均之礼意在平摊军赋,使民众负担均衡。唐宋以后,随着社会的变化,军礼中不再有这一条。

大田之礼 古代诸侯都亲自参加四时田猎,分别称为春蒐、夏苗、秋狝、冬狩,故称大田之礼。田猎的主要目的,是检阅战车与士兵的数量、作战能力,训练未来战争中的协同配合。

大役之礼 大役之礼,是为了营造宫邑、堤防等而役使民众。大役之礼要求根据民力的强弱分派任务,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为力不同科'的思想。

大封之礼 诸侯相互侵犯,争夺对方领土,使当众流离失所。当侵略一方受到征讨之后,要确认原有的疆界,聚集失散的居民。古代疆界都要封土植树,故称大封之礼天子亲征是一件重大的事件,《礼记·王制》说,出征前要举行'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祃于所征之地'、'受命于祖'、'受成于学'等礼仪。类、宜、造、祃都是祭名,祭祀上帝、社、祢(父庙)和所征之地,是为了祈求各方神灵的保佑,确保战争的胜利。受命于祖是为了告庙,并将神主请出,奉于军中。受成于学是为了决定作战的计谋。

此外,军队的车马、旌旗、兵器、军容、营阵、行列、校阅,乃至坐作、进退、击刺等,无不依一定的仪节进行。军队的日常训练,包括校阅、车战、舟师、马政等,都有严格的礼仪规定。得胜之后,又有凯旋、告庙、献俘、献捷、受降、饮至等仪节。

四、宾礼

《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宾礼亲邦国。'在宗法社会中,天子与诸侯之间,大多有亲戚关系。为了联络感情,彼此亲附,需要有定期的礼节性的会见。据《周礼》,宾礼就是天子、诸侯接待宾客的礼仪,其名目有六种:'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六服之内的诸侯,按照季节顺序,轮流进京朝见天子;'时见曰会',是王将要征伐不顺服的诸侯时,其它诸侯觐见天子;'殷见曰同',是天子十二年未巡守,四方诸侯齐往京师朝见。诸侯之间,也要定期相聘问,有关的礼仪,将另立专题介绍。

朝礼 朝礼包括天子的五门(皋门、库门、路门、雉门、应门)三朝(外朝、治朝、燕朝)、朝位(三公、孤、卿、大夫等在朝廷中站立的位置)、朝服(冠冕、带韠、黻黼、佩玉等)等,以及君臣出入、揖让、登降、听朝等的礼仪。

西周时,王每日视朝,与群臣议政。汉宣帝每五日一上朝。后汉减省为六月、十月朔朝,其后又以六月盛暑为由而去之,所以一年仅十月朔临朝。魏晋南北朝有朔望临朝的制度。朔、望日的上午,公卿在朝堂议论政事;午后,天子与群臣共议。隋高祖勤于政事,《隋书·高祖本纪》说:'上每旦临朝,日昃忘倦。'唐代的视朝制度,九品以上的官员每月朔、望上朝;文官五品以上每日上朝,故称常参官;武官三品以上三日一朝,称九参官;五品以上五日一朝,号六参官。

到唐代,开始在京师为外地的官员设置邸舍。唐初,各地都督、刺史、充考使到京师等候朝见,都是各自租赁屋舍而居,往往与商人杂处,不成体貌。贞观十九年,唐太宗下诏,就京城内的闲坊,建造邸第三百馀所。对官员上朝的服装也有了严格的规定。朝廷的礼仪规范也日益细密。

相见礼 古代人际交往的礼仪,并非局限于天子、诸侯之间,在士与士之间也有相应的礼仪,《仪礼》有《士相见礼》记载上古时代士相见,以及士见大夫、大夫相见、大夫庶人见于君、燕见于君、言视之法、侍坐于君子、士大夫侍食于君等等的礼节。以此为基础,历代的相见礼有所变化和发展。

蕃王来朝礼 据《明集礼》,洪武初年制定蕃王来朝礼。蕃王来朝,到达龙江驿后,驿令要禀报应天府,再上达中书省和礼部。应天知府奉命前往龙江驿迎劳。蕃王到达下榻的宾馆后,省部设宴款待。然后由司仪导引,到奉天殿朝见天子,到东宫拜见皇太子。朝见完毕,天子赐宴。接着,皇太子、省、府、台一一设席宴享。蕃王返回,先后向天子、皇太子辞行,然后由官员慰劳并远送出境。其间的每一个程序都有'仪注'加以规范。

五、嘉礼

《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嘉礼亲万民。'嘉礼是饮食、婚冠、宾射、燕飨、脤膰、贺庆之礼的总称。嘉是善、好的意思。嘉礼是按照人心之所善者制定的礼仪,故称嘉礼。

饮食之礼 国君通过宾射、燕享之礼,与族族兄弟、四方宾客等饮酒聚食,以联络和加深感情,所以说'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

婚冠之礼 古代男子二十而冠,女子许嫁,十五而笄,有冠笄之礼,表示成年。成年男女用婚礼使之恩爱相亲,所以说'以婚冠之礼亲成男女'。

宾射之礼 古代乡有乡射礼,朝廷有大射礼。在射礼中,即使有天子参与,也必须立宾主,所以称宾射之礼。射礼主为亲近旧知新友,所以说'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

燕飨之礼 四方前来朝聘的诸侯,是天子的宾客。天子要通过燕飨的方式,与之相亲。所以说'以燕飨之礼,亲四方之宾客'。

脤膰之礼 脤膰是宗庙社稷的祭肉。在祭祀结束后,将脤膰分给兄弟之国,借以增进彼此的感情,所以说'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

贺庆之礼 对于有婚姻甥舅关系的异姓之国,在他们有喜庆之事时,要用致送礼物,以相庆贺。所以说'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

巡守礼 《礼记·王制》说'天子五年一巡守',《周礼·大行人》则说天子十二年'巡守殷国'。《易·观卦》说,王者要'省方、观民、设教',意思是说,天子要巡省方国,以观民俗而设教。据文献记载,上古时代帝王有定期巡守的制度。《尚书·尧典》说,舜在巡守之年的二月,东巡守到达岱宗(泰山);五月,南巡守到达南岳;八月,西巡守到达西岳;十一月,北巡守到达北岳。舜所到之处,要祭祀当地的名山大川,观察风俗民情,并听取诸侯的述职,考论政绩,施行赏罚。秦始皇曾到各地巡守。《后汉书·世祖本纪》说,光武帝曾经于十七年南巡守、十八年西巡守、二十年东巡守。

即位改元礼 古人把甲子年、甲子月、甲子日、子夜为冬至之时称为初元(或者上元)。政权的更迭,往往选择元日,据《尚书》记载,唐虞禅让,就选择在'正月上日',上日就是朔日。《春秋》新君即位,必称元年,《公羊传》隐公元年解释说:'元者何,君之始年也。'意在'体元居正'一般来说,《春秋》遭丧的当年年,无论在哪个月,新君都继续沿用旧君的纪年,而到次年正月元日才告庙即位,这既是为了使新君从'新元'开始纪年,也是也有整齐王年的意义。汉武帝根据有司的提议,顺序使用建元、元光、元朔、元狩、元鼎、元封的年号。成为最早使用年号的帝王。后汉光武帝是第一位举行即位大典的君王,从此,帝王即位必有盛典,典礼的仪式也日益繁复。

古代礼仪的特征

一、“名位不同,礼亦异数”的等级性

中国历来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在上古时期,封国之间有公、侯、伯、子、男的等级,贵族之间则有公、卿、大夫、士的等级。社会的资源配备,包括宫室、车旗、舆服、器用之类都按照所谓“命”的等级来安排。比如,天子用九鼎八簋,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元士三鼎二簋。天子“九命”,享受桓圭九寸,缫藉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樊缨九就,贰车九乘,介九人,礼九牢。侯伯一级则是“七命”,这些器用都按照七的数量来安排。其它以此类推,大夫一级“五命”,士“三命”。庶人无“命”,没有政治特权,也没有享受教育的权利。

礼制的等级性首先当然表现为礼器的差别。孔子说:“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因为“器以藏礼”①,礼制通过礼器得以表现。一般来说,礼器规格与行礼者的身分成正比。但是并非所有的礼器都以多、大、高、文为上,有时则是以少、小、卑、质为上,总的原则是“唯其所称”,只要通过礼器差别来表现身分等级即可。据《礼记·礼器》的解释,“以多为贵”的礼制有庙制、牲牢、席荐、葬期和葬具之类,贵族等级越高,其数量越多;以“以少为贵”的礼制也有不少,比如有贵族吃饭时“告饱”的遍数(“天子一食,诸侯再,大夫、士三,食力无数”)。“以大为贵”的礼制有宫室、器皿、棺椁、坟丘之类;宗庙祭祀时献祭的酒具则是“以小为贵”,身分越高反而用的器具越小。“以高为贵”的礼制有如堂屋、台门之类;而先秦时期行礼时盛酒之器的托架,则是“以卑为贵”的。贵族的服饰是“以文为贵”的;但也有“以质为贵”的,所谓“至敬无文,父党无容。大圭不琢,大羹不和,大路素而越席”。

二、尚文饰物的象征性

礼仪活动其来有本,或源于敬天法祖,或源于田猎生产,或源于饮食男女,但它毕竟不是现实实务的重复和移植,而是一种浓缩性的再现,限于时间、场地、人数、规模等因素,仪式必须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人,借助具有象征意味的礼器,在具有象征性的时间和空间,采取象征性的动作来完成。

礼器的象征性可以冠礼为例。冠礼有三次加冠,始加缁布冠,次加皮弁,三加爵弁。根据杨宽先生的研究,每一道都有象征意味,缁布冠象征着冠者具有贵族“治人”的特权,皮弁象征他有服兵役的义务和保护贵族的责任,爵弁象征在宗庙中参与祭祀的权利?。古人早就指出,始加缁布冠是为了象征远古先民的布冠旧貌,因为上古“吉凶同服,惟有白布衣、白布冠而已”,惟有祭时染黑(“大古冠布,斋则缁之”)。

众所周知,西周金文中记载了大量的赏赐之物,有人口、土田、金属、币类、兵器、酒醴、车马器具等。如果说这些赐物都具有实用功能的话,那么,赏赐服饰、祭器、旗帜的象征意义则大于实用功能,如圭、瓒、璋、钟、玄衣、銮旗、芾(韠膝)、黄(璜)之类,它们被当作礼器赏赐时,更多的是为了让下一级贵族获得政治权力的合法性,象征着周天子对臣下的权力控制。周初分封时,“分鲁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这些东西,与“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一同被视为分封册命时的重要法器①。张光直先生把它们称作“祭祀法器性的装饰美术品”,视之为中国进入文明阶段的九大标志之一②。

古人早就认识到,礼器的象征性意义往往大于其实用功能。《礼记·礼运》篇说,最初先民用“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饮,蕢桴而土鼓”一样可以达到“致其敬於鬼神”的效果。这也就是孔子讲的“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③。行礼者追求的是礼义而不是礼仪,更不是礼器。新出上博简《天子建州》篇中有“礼者,仪之兄也”④,说的也是这个意思。周王室派周公阅到鲁国使聘,鲁国以昌蒲菹、熬稻、熬黍和虎形盐巴招待他,周公阅推辞说:“备物之飨,以象其德。”这场朝聘礼仪式上的招待之物,都有具体的象征含义,具体说来,熬稻、熬黍象征着文治,而虎形盐巴则象征着武功”⑤。又如,《周礼·大宗伯》说,不同等级贵族的相见之礼所执礼物不同,“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庶人执鹜,工商执鸡”。之所以如此,是由于这些动物各有其象征意义:羔象征着卿“群而不失其类”,雉象征着士“守介而死,不失其节”,鹜象征着庶人“不飞迁”,而鸡则象征着工商者“守时而动”。这些礼物的设计,寓含了行礼者的身分和职守。

不仅礼器具有象征性,礼制活动的空间也具有象征性。在《仪礼》中,行礼的场所一般在类似于四合院的建筑中,又根据仪式的不同而分为门内、门外,堂上、堂下,室内、室外。总体来说,堂上尊于堂下,室内尊于室外,门内尊于门外。郭店楚简中有“门内之治纫(恩)弇义,门外之治义斩纫(恩)”的说法(《六德》简26-31)⑥,这与《礼记·丧服四制》中“门内之治恩揜义,门外之治义断恩”之句相同。父、子、夫均属“内位”,即有血缘关系者;君、臣、妇属“外位”,即无血缘关系者。古代的血缘宗法关系,落实到根本,即来源于其日常生活起居的位置,他们在礼仪活动中的站位便据此而定。

即使同在门内,也有左右方或东西方的差别,总体来说,北方是主位,南方是客位,北方尊于南方;东方是主位(东阶、阼阶),西方是客位(西阶、宾阶),东方尊于西方。行礼之前有主客入门程序,其原则是:“凡入门,宾入自左,主人入自右,皆主人先入。”⑦但是,当来宾的身分低于主人(以臣礼相见)时,来宾会主动从门右进入,以此来象征自己不敢以宾客自居;然后主人会辞其“入门右”,这时来宾便退出门,然后再以宾客之礼由门左进入⑧。这样一套复杂的入门仪式,其象征意味不言自明。又例如,婚礼次日早晨,新妇行见舅姑之礼。一番仪式后,“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即新妇从主阶下堂,而公婆反而自宾阶下堂。《礼记·昏义》明言是为了“著代”,即通过下台阶的路径改变来象征新妇将来要代替公婆成为主妇。在冠礼中也是这样,“嫡子冠於阼,以著代也”⑨,即通过在主位上行成人礼,来象征着这个被加冠的嫡长子将来要成为一家之主。

三、“经国序民”的政治性

“功成作乐,治定制礼”④,每当新的统治集团夺取政权之后,便着手礼乐制度建设。历代都有所谓“议礼”,通过这种礼制大讨论,制定符合本朝的礼乐大典,如隋朝有《开皇礼》《仁寿礼》和《江都集礼》,唐代有《贞观礼》《显庆礼》和《开元礼》,宋代有《政和五礼新仪》,明代有《大明集礼》《大明会典》,清朝有《大清会典》《大清通礼》等等。在25部历代正史中,有17部专门列有《礼志》《乐志》或《礼乐志》;有15部列有《律历志》(或《历志》),其中有8部专门讨论过乐律。还有一些正史,另外列有记载专门礼仪活动的《祭祀志》《郊祀志》《舆服志》等名目。

礼制可能是推动中国文明起源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张光直先生曾指出,中国文明的形成过程中没有物质条件的飞跃,没有所谓“突破”(Breakthrough),只有政治权力和阶级分化所造成的财富集中。中国早期文明越是辉煌,越说明那时候阶级分化明显,愈显示其国家对基层民众的剥削强度之大。如何彰显国家的强大?如何彰显阶级的分化?正是通过文明初现的一些标志性内容,如文字、青铜器、城市之类。中国古代城市大都具有礼仪性建筑,这些礼仪性建筑是什么呢?这就是礼书中归纳的“面朝后寝,左祖右社”,可以说没有宗庙建筑,就谈不上城市。另外,中国最早的文字(如甲骨文、金文),记载的正是祖先祭祀内容。中国最早的青铜器,并不是生产工具,而是作为祭祖礼仪的法器而存在的。越来越多的学者相信,中国早期文明的出现并不是靠生产技术的突破作为推动力的,而以祖先崇拜为核心的礼制活动可能是中国文明出现的直接推动力,这也是中国早期文明区别于世界其他文明模式的特点之一。从礼制的视角可以重新谱写西周以前近万年的中国早期历史①。

进入文明时代之后,礼制便成为彰显统治者合法化、神秘化和神圣化的文化手段,这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理解。

第一,名号之制。孔子说:“唯名与器,不可以假人。”礼器之重要性已如上言,“名”的重要性与之相同,它也是“君之所司”,不可由他人染指。礼书记载:“君天下曰‘天子’,朝诸侯、分职、授政、任功,曰‘予一人’。”②自称上天之子,统治者在称谓上便把自己神化了。不仅是天子,诸侯、大臣也有专门的名号:凡自称,天子曰“予一人”。伯曰“天子之力臣”。诸侯之於天子,曰“某土之守臣某”;其在边邑,曰“某屏之臣某”;其於敌以下,曰“寡人”。小国之君曰“孤”,摈者亦曰“孤”③。郑玄等经学家认为,天子称“余一人”是“谦自别于人”(《白虎通义》亦如是注)。恐非如此,它将最高统治者与其他人区别开来的独尊性质,非常明显。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天下后,以“皇帝”名号独尊,天子自称曰“朕”,命为“制”,令为“诏”④。历代沿袭了这种独专之制,从名号上确定了皇权的惟一性和合法性。

第二,敬天法祖的祭祀之礼。古人认为,“国之大事,在祀与戎”⑤,祭祀之礼制竟然与战争一样,成为维系国家存在和发展的要务,这在其它民族文化中恐不多见。首先,通过祭祀天、地显示出王权来源的合法性。甲文中天、帝之神已常受祭,周代郊天礼也明载于礼书,其祭祀的时间在夏历二月,要在高处筑坛而祭⑥。其实质是营造与天最接近的环境来实现与天神的沟通,而沟通的根本目的自然是获得天神的认同。后代皇帝登基便要郊天,改元也要郊天,如晋明帝太宁三年南郊,当年九月崩逝,晋成帝即位,“明年改元即郊”⑦。秦朝和西汉前期在西方关中建立了完善的郊天系统,但秦皇、汉武仍不满足于此,还要到东方泰山去封禅,因为东方儒家学说构建了一个以泰山为中心的天神崇拜系统,只有亲临泰山、秘祝天神,才算是获得东方天神的正式认同⑧。东汉以降,南郊圜丘祭天、北郊方丘祭地之制成为一般常礼。历代正史《礼仪志》首卷记载的大都是郊祀制度,因为这关涉到开国皇帝的合法性问题。皇帝印玺上云“奉天承运”,是这种观念的集中概括。其次,通过祭祀祖先显示出皇帝血统的沿续性和惟一性,进而彰显其政权的合法性。历代正史《礼仪志》的次卷大多是明堂祖祭之礼,其中争论最多的是庙制问题。由于历代王朝中都出现过“非嫡长子继位”的现象(如兄终弟及、叔侄相继乃至祖孙传位等),那么其法统的合法性往往受到挑战,于是礼学家便通过庙制的争论(如七庙五庙之争、昭行穆行之争)来表达政治见解,或加以质疑,或加以维护。再次,历代都要以祖先配祭天神,更是将天、人的合法性联系在一起了。《孝经》说:“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据说上古没有以父配天之礼,周公始行此礼,他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后来历代也以始祖配天,并选择明王圣宗陪祀,意在打通天神和祖先神,强化法统的合法性。总之,历代统治者都热衷于祭天和祭祖,其目的在于昭告天下,自己是天意的代表,其法统具有神授的依据。在敬天法祖的仪式中,皇帝执圭向天神和祖先神进献,以示他是天之子、天之臣;然后在朝堂上,大臣们又向皇帝执圭而朝,据说这时候“天子执冒四寸,以朝诸侯”⑨,即用一种叫作冒的玉器来覆盖朝臣之圭,象征着天子之德亦能覆盖天下。此种身分的转换非常具有象征意味。

四、古代礼制与中国文明的特点

等级性、象征性和合法性这三个特性,在世界其它民族的礼仪制度中或多或少都有反映。例如,中国祭祖礼仪中的祭品与西方文化中进献于墓前的鲜花,其实质并无差别,都是以象征的形式来表达对祖先的情感。

但是,将这些礼仪特点与中国文明的其它更深层次的根本特点联系起来考察,便会发现,它对于中国文明特质的构筑发挥着极为重要的功能。

第一,中国古代礼仪制度的复杂程度及其对民众生活的影响之深,在其它文明中少见。现存《仪礼》十七篇不能肯定是上古礼仪的全部记录,实际的名目恐怕要比这丰富得多。仅礼的分类就足以让人炫目,《礼记·礼运》把古礼分为八类(丧、祭、射、御、冠、昏、朝、聘),《礼记·昏义》分作五类(冠、昏、丧祭、朝聘、乡射),《礼记·王制》分作六类(冠、昏、丧、祭、乡射、相见),《周礼·大宗伯》分作五类(吉、凶、宾、军、嘉),《礼记·祭统》亦与之同。孔门弟子对礼仪活动各有侧重,分类自然不会相同。历来理解的春秋战国之际的“礼崩乐坏”,并不是礼制的消亡和减少,而是指礼制的下移,实际上东周出土的礼器要远比夏、商和西周时期量多、复杂、精致。后来历代统治者(包括以法家立国的秦朝)在夺取政权之前,都要打倒礼制,但建国之后无不重视礼制。《礼记·礼器》所谓“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并不限于先秦时期,后代何尝不是如此。

中国礼仪制度不仅门类多、数量多,而且复杂细密。《仪礼》十七篇所叙述的每种礼仪,其仪节记载之详,世界其它文化罕有可比。其流程简直就是一部多幕剧,可以用西方学者的“礼仪剧”(Ritual Opera)为之命名①。

第二,中国古代礼仪制度与专制政治的结合程度超过任何民族。各民族人类的人生历程、时空概念和宗教情感从本质上并无大异,所以世界各地都存在生命礼仪、岁时礼仪和宗教礼仪。中国文化中这些礼仪活动的特点是,它们都与专制政治结合在一起,皇帝和大臣、贵族们从生到死的各个人生环节,都有国家性的礼仪规定,规定了他们必须采用的等级性的礼器和仪式。皇帝的生日成为全国大典,皇帝的死日成为国家祭日。岁首有全国朝贺,国家的惠民行为通过大酺、赐牛酒这类礼制行为来实现。皇室成员的礼仪活动(如加元服、结婚、生子)都有可能导致全国放假。而具有政治身分的大臣和贵族,他们的所有礼制活动又受到天子和上级官吏的干预,例如,大臣死后国君要为之赐谥或赐葬具,官府会按照等级规定来直接介入私人的葬礼,而民间会引以为荣。总而言之,礼法合一,礼制活动直接参与国家的政治运作,或者就是国家政治的一部分。

第三,中国古代礼仪制度与宗法社会结构的结合程度,也为其它民族文化所罕见。众所周知,礼制的起源与血缘宗法制度有关,这几乎是世界各民族共有的现象。但是,由于宗法制度在中国特别早熟、延续时间特别长、扎根社会土壤特别深,故而导致中国社会结构的种种特点。礼制无疑根植于这种社会结构,并且加剧了这种社会结构的稳定性。《仪礼·丧服》:“大宗者,收族者也,不可以绝。”郑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中国古代礼仪活动的核心部分是冠、婚、丧、祭,而从《仪礼》记载看来,举行这些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家族,即以父子、昆弟、兄弟等人作为行礼的主体来展开。家族、宗族的“别亲疏,序昭穆”,为礼仪制度的存在和延续提供了直接需求。即使在战国末年、魏晋南北朝、五代十国这样的动乱时期,礼制并未因为国家的动荡而消亡,反而被稳定地继承下来,沿袭不辍。同时,由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国同构”,这些基于宗法制度的礼仪活动又被移植或放大到国家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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