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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朋友推荐一本书的小学五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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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朋友推荐一本书的小学五年级作文5篇

你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叫什么呢?你喜欢里面讲述的什么内容呢?是因为哪个片段吸引了你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向朋友推荐一本书的小学五年级作文例文,希望你喜欢。

向朋友推荐一本书的小学五年级作文

向朋友推荐一本书的小学五年级作文(精选篇1)

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就叫《怪物大师》,它的作者是雷欧幻像,我最喜欢的是《怪物大师》中的第三本,就是叫《危险的蓝胡子战士国》,他的主要人物有布布路、饺子、赛琳娜、帝奇·雷顿,还有许多的`怪物。

在这本书里面的布布路、饺子、赛琳娜、帝奇·雷顿,他们四人在一个严重缺水的小镇里帮忙送水,从而发生的一次探险。我之所以选那个大家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在这本书里面讲了,所有事情都不要太早的下定结论,一定要相信每一个人,有的时候人做错的事情,往往都会有非常大的隐瞒,一定要可以的理解人们,不要把人们的所作所为,都当成是因为他们有隐私的,有着别人无法相信的,乡音每一个人,一定要坚持,才能使别人把实情给透露出来的。

我为什么要相别透露着根呢?因为人生往往会存在着误会,只有误会彻彻底底的解决的,别人对你得恨,也会慢慢的消除的,不要因为一场误会,从而使自己走上了绝路的。

如果你和谁有过过节的,希望你们可以立刻解决的。

向朋友推荐一本书的小学五年级作文(精选篇2)

我要向你推荐一本书——《哈佛主义》,这本书写了留学美国的23个理由,其中12位去哈佛,6位去斯坦福,5位去麻省理工,我在他们身上发现了许多闪光的东西。我读这本书,不是为别的,只是希望能知道他们是如何从一个台阶走上更高的台阶?如何从一个起跑线跑到另一个更具有挑战性的起跑线?如何从许许多多的大学生当中脱颖而出成为最优秀的人,我想要明白的是他们奋斗的过程。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而《哈佛主义》这本书中每个主人公的故事都让我心灵激荡,我感受到了他们的青春活力和强者的风采,也许这就是他们这批人的可贵之处吧!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人都想成为最优秀的人,如果到最后我没有实现这个目标,我也不会为此而太消沉,或者失去生活的勇气,因为我选择走这条路,就注定看不到另一条路的风景。

总之,无论如何,他们没有一个人是为了出国而出国的,因为出国不是理由,只有超越自我,才会有更美好的明天!

同学们,你们也快来看看这本书吧!

向朋友推荐一本书的小学五年级作文(精选篇3)

书是一只小船,载着我们驶入无涯的学海;书是一盏明灯,照亮那漫长的学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爱丽丝梦游仙境》。

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这是一本神奇的梦幻小说,讲述了小女孩爱丽丝的一个奇异的梦。她梦见自己落入一个深不见底的兔子洞,来到了仙境,她梦见一个傲慢的毛毛虫给她提建议,梦见一个满是胡椒粉味的厨房和一只可怜的小猪娃,梦见一群疯子开的一个无聊透顶的茶话会,梦见王后举办的一个槌球赛……,一个比一个有趣,让我仿佛也做了一个神奇的梦。

这本书中,有许多有趣的地方。比如有一次,爱丽丝被兔子错认为是仆人,让她去拿羊毛手套,爱丽丝来到兔子的家里,她发现桌子上放着一瓶药水,上面写着两个字“喝我”,爱丽丝很好奇,于是便一口喝了下去,结果爱丽丝的身体,慢慢地变得高大起来,占满了整个房间,兔子想让爱丽丝出来,就叫人往烟囱里扔石头,令我惊叹不已的是,这些石头,一落到地面上就立刻变成了许多饼干,爱丽丝吃了几块,就立刻又变回原来的大小了,多么神奇的故事呀!这使我很羡慕爱丽丝,因为她可以与小动物对话,可以自由自在地变大缩小……

整本书中充满了各种各样怪异的人物和生灵,有邪恶的红心王后,神神叨叨的三月兔,疯疯癫癫的制帽匠……可我最喜欢的还是勇敢、善良的爱丽丝,在王后的槌球场里,当王后要砍园丁的头时,爱丽丝毫不犹豫地保护了园丁,这使我对爱丽丝的勇气敬佩不已。

合上书,我满脑子都沉浸在梦幻的世界里,闭上眼睛,满眼都是那些怪异的生灵。多么有趣的一本书呀!我多想一直在梦中,不要醒来;我多想和爱丽丝一样,永远生活在快乐的重话里。

向朋友推荐一本书的小学五年级作文(精选篇4)

今天,我来推荐一本书,一本讲述了生活的意义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作家余华写的《活着》所以,我在这里推荐一本书给你们看。这本书是作家余华写的《活着》。

这本书是一部讲述乐观主义的书籍,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一生的故事,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个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然而祸不单行,接着他去城里买东西不幸被国民党捉了壮丁在军队历经了死难、饥饿等危险后好不容易回到了家,可是女儿凤霞却因一场大病哑了,接着儿子有庆献血去救镇长的老婆,却被昏庸的医生抽血至干而死亡。继而女儿凤霞产后得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最后女婿二喜在工地上被两块水泥板给夹压砸死了,外孙苦根也因吃了太多豆子被撑死了。就这样,他的亲人全都去世了,他的人生点缀也被剥夺得差不多了。

但是,他却没有怎么怨恨这个世界,没有自暴自弃,也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最后虽然福贵所有的亲人都一个个死去,只剩下他一个孤零零的老头和一头同样年迈的老黄牛相伴,并且是那样乐观豁达地活着,每天就种种地和靠着那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就像余华在这本书的自序说道:“这本书是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美国的《时代》周刊也提到:“中国过去六十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和他的家庭身上。接踵而至的打击或许令读者无从同情,但余华至真至诚的笔墨,已将福贵塑造成了一个存在的英雄。当这部沉重的小说结束时,只有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

人的一切都可以失去,但唯一不能失去的就是活下去的信念。

向朋友推荐一本书的小学五年级作文(精选篇5)

偶然一瞥,瞧见了这本落在铁质书柜、包装已落了一层尘灰的文言版本《聊斋志异》,心想:此等非凡之物怎能受此冷遇!

带回家后,迫不及待的将包装撕下,仿佛揭开了来自另一个国度的新娘的面纱。翻开书后,第一个故事考城隍发现这本书不是我所想的那般简单,在那个时候只能读到这个故事的一半并且意思不能完全明白,重复了几次后我放弃了。

直至大约半月前,我重启了这本书,重启了属于那个时间段的属于我的记忆,还未读考城隍的时候想到了那时我的窘迫:因为连第一个故事都没有读懂而急得满头大汗,脑海中不断闪过那些年所学的古文注释,可惜,并不能给予我什么帮助。自信的嘲笑着当初的自己,翻开书,再读考城隍的时候发现我被现实打脸了,依旧还是不能看懂,不容易的看完了这个故事依旧有太多谜团无法解开,随即我求助了度娘,当翻译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懵了。这与我翻译的截然不同我直译的很简单就只是一个人去考官职,可是正确的翻译是他死后在冥界得到了城隍之位。果然,留仙之作我还是无法参透。

如今,我也已经读了近百页,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当属喷水。这个故事很惊悚,此话怎讲,我举个例子就懂了:细穷没处,掘深三尺馀,渐露白发:又掘之,得一尸,如所见状,面肥肿如生,令击之,骨肉皆烂,皮内尽清水。但我看到这句的时候,说实话,我发现这比我看过的任何一部惊悚片都惊悚。我后来也仔细的思考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受,得出一个结论:因人而异。因为看的电影是他人在演你在看,就相当于你在看一个故事;而读书时人本能的会将自己代入书中,尤其是对故事中人物的姓名比较模糊时,仿佛那个喷水的老妪就在眼前,而自己就是那个目睹了一切的仆人,是自己身在故事中,感受会更加真实。

读书,会让自己有更多想象的空间,而每读聊斋中的一个故事就像做一场不敢想象的梦,永远不知何时醒来,除非,你能在梦中保持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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