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难忘的话题作文:我的“憨娃”同学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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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人的一生,总会有那么几个人,让自己印象深刻且难以忘怀的。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篇《我的“憨娃”同学姚旭》。

  听说姚旭走了。

  姚旭,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男孩就这么早的走了。

  姚旭是我的初中同学。我刚入中学读初中时,年级有五个班,我和姚旭同在二班。两年初中读完再进校报名上高中时,才知道不知何因我们二班被拆解了,二班学生被分配到了其它四个班,我被年级组长兼一班班主任的刘老师“钦点”去了一班,记不清姚旭去那一个班了。分班后,和姚旭来往的就少了。

  听姚旭说,他出生在旭日东升的早晨,故起名姚旭。姚旭一直喜欢阳光。

  和姚旭读同一年级的还有他姐姚茜。姚茜和姚旭是双胞胎姐弟,还是普通姐弟现在也记不清了。

  姚旭长着一张娃娃脸,皮肤细白但略欠血色,头发、眉毛柔软而细黄;清澈明朗眼神再加上时时挂在脸上的憨笑,姚旭给我的印象是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既就是多年后再次在故乡和姚旭相见,他脸上还是挂着那标志性的憨笑。

  姚旭个子很高,这源于他的父亲,他父亲是一个非常胖大的汽车司机。姚旭的哥哥、姐姐们,个子也都非常的高。

  我很早就独立生活了,一个人衣食住行在一间不大的小屋。我的小屋也就是发小同学聚会的天堂,姚旭常来我的小屋。

  因为姚旭的孩子性格,他只能是同学们的“小跟班”,比他个头小了许多的同学也时常“欺负”他;姚旭随柔的孩子性格使他有着非常不错的人缘,几个相对独立的同学群中都能找到他的身影。

  姚旭有个癖好,爱搓揉同学的耳垂。有些同学无所谓,有些同学就不愿意。姚旭个高、力大、胳膊长。常常是一只胳膊拦抱住同学,另一只手去摸同学的耳垂……回想起这些事情,不知为何姚旭有这个癖好。

  姚旭的母亲在一家“素味香”饭馆上班。我一人独居生活,同学发小不仅仅在我小屋欢玩,也经常在一起“会餐”。一个深秋初冬的阴霾天,我、姚旭,还有另外一个同学王建军,一起凑了也就一块钱,到“素味香”饭馆去买了猪头肉和大饼。猪头肉是我去买的,头天姚旭就给他母亲说好了我们今天聚餐,我们花很少的钱买了许多的肉,这其中自然有姚旭母亲的“功劳”。那天我们三个吃的非常非常过瘾。记得吃的时候,还没有到晚饭时间,就怕的是其他同学发小来后“抢”着吃了。我的小屋是藏不住吃的,尤其是熟食。在小屋,同学发小经常一起吃从各自家里“偷”来的食物。

  初中期间,我们到大白杨农村学农劳动。那时大家初长身体,虽然我们年龄不大,但每天劳动强度却一点不小,同学们晚上睡的都非常死。一个雷姓同学和姚旭住对门院子,和姚旭关系不错。雷姓同学本来就有尿床习惯,由于过于劳累,在农村分校尿床成了常事。早上起床时,姚旭经常恶作剧的用木模型步枪顶着那尿湿的褥子在教室改做集体寝室的门口转圈,逗的一帮同学哈哈大笑……

  姚旭个子高、城府浅;人间万象都是笑面而对;工作多年已为人父后还是那份不谙世事憨态……想必病重之时也没有常人的那份恐惧吧。

  姚旭走的时候,脸上一定还是带着那标志式的憨笑;随和的姚旭在天国,一定也有许多好朋友,一定也是憨憨的笑容满面!

  天国鲜花灿烂、和风习习,天国里,姚旭会一直沐浴在明媚灿烂阳光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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