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书为话题的高分作文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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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拥有好书一本就可受益千万。要想在书中学到知识和道理,就要读好书,会读书。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1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冷落在旁。《城南旧事》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由一个人引起—英子,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本书的每一篇到结尾,主角似乎总是离开英子,像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看海去那个小偷,奶妈,最后连她的爸爸也离她而去了,当时她才小学毕业呢!看着无人修剪的花任意雕落,也为本书画上句点。。

  虽然《城南旧事》看后叫人心酸落泪,可是它的每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虽然每个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作者而去,可是作者透过正面的描写和反面的烘托,把每个人物的样子写得淋漓尽致,性格表露无遗,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影子还盈盈浮现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椿树胡同的疯女人,藏在草堆里的偷儿,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组成了作者的写作世界,在这世界里,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醒了读者和平的心灵,这是一本散发着芬芳的书,更是一本开卷有益的书,它能使人从中领略到很多人生道理。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幺,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己。那样的不紧不慢,温厚淳和,那样的安静祥和,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之心。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2

  你品尝过读书的味道吗?也许你会问:“读书有什么味道?”让我来告诉你吧,读书的味道是甜的!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书是我亲密的伙伴。

  记得上一年级的时候,儿童文学作家秦文君阿姨来到我们学校,她给我们讲了一个“马口鸟力口”的故事。她说:“在我写的一本书里,有一个很调皮的小男孩,一次演出中,他在演出单上写自己的名字时写得太潦草了,结果写成了马、口、鸟、力、口。”

  听到这,我们都议论纷纷,这个名字好奇怪啊!秦文君阿姨笑眯眯地说:“其实,他的真名叫马——鸣——加!”啊!哈哈哈,同学们笑得肚子疼,太好玩了!“在马鸣加的身上还发生了很多很多有趣的事情,请大家到书中去看看吧!”

  从那天起,我就走进了一年级马鸣加的故事中,有时我看着马鸣加故意捣蛋,就会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有时则为马鸣加受到委屈而伤心难过。为他笑、为他哭、为他着急,仿佛自己也变成了马鸣加。我跟着马鸣加慢慢长大了。

  现在我已经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那单薄的《马鸣加》远远满足不了现在的我对书的渴求,在书的海洋中,我寻找着……啊!沈石溪!他写的动物小说让我着了迷。忠实的保姆蟒、爱恨分明的乌鸦、大义凛然的斑羚羊……我沉浸在有情有义的动物世界里。

  动物小说看得多了,我也想和动物交朋友。有一次我到公园去看鸽子,忍不住冲过去想摸摸它们,可它们却扑棱着翅膀飞走了,我很纳闷:“它们为什么会飞走呢?”妈妈说:“你一下子冲过去,鸽子以为你要伤害它们。你要想想办法,先取得鸽子的信任。”

  是呀!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和乌鸦做邻居》中的主人翁因为给了乌鸦信任和帮助,所以乌鸦在他有危险时救了他。

  于是我静静地坐着,撒些玉米粒在地上,一只鸽子跑过来看看我,头一伸,慌慌张张地把玉米粒叼走了。我又放了几粒……鸽子越来越多,有一只胆大的鸽子还飞到我的腿上,一边吃我手里的玉米,一边歪着脑袋看着我。彼此之间的信任,让我和这群鸽子成了朋友。

  在书中,我和鲁滨孙一起漂洋过海;和孙悟空玩七十二变,降妖除魔;和哈利?波特一起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里打魁地奇比赛,一起战胜凶猛的火龙……

  读书,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读书的味道是浓浓的甜味!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3

  翻开那一袭墨黑的《城南旧事》,不知为何,我的心情感到沉重起来,一丝淡淡的忧伤笼罩在我的身旁。

  这本书是描写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惠安馆那章。秀贞是英子搬到新家认识的新朋友之一。她天天听着她念叨着小桂子之类的话,使英子很好奇,她觉得假装有一个小桂子很好玩,于是她每天上午偷偷跑去惠安馆和秀贞玩,听她讲小桂子的事。可是似乎胡同里谁都说秀贞是疯子,不许自己家的孩子靠近惠安馆。但是在英子的眼里,秀贞跟其他人家的姑娘没什么两样嘛。直到有一次,她无意中听到了宋妈说的话,才知道秀贞为什么会变疯的。原来,秀贞和一个借宿在惠安馆的学生相爱,有了孩子,但是他必须得回家一趟,可怕是被他妈扣在了那里,一走就是六年。后来秀贞生下来一个女孩,却被她妈丢到了齐化门城根下,她从那时开始就疯了。英子从秀贞口中得知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她还告诉英子小桂子的脖子后面有一块青疤,拜托英子帮忙找到小桂子。秀贞的眼睛下面有两个泪坑,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也有两个泪坑,英子经常把妞儿和小桂子混在一起。直到有一天,妞儿和英子哭着说她不是她爸妈亲生的,说要回齐化门找她的亲生父母时,英子恍恍惚惚地去掀开妞儿的头发,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真的有一块青疤。她想让秀贞和妞儿回惠安找她爸去,于是拿上妈妈的金手镯,带着妞儿跑去找秀贞了。秀贞连夜整理好行李,带着妞儿去搭火车。可是英子不舍得妞儿,便使劲跑去追赶妞儿。那天夜里,又下着大雨,英子还发着烧,但她最后还是顶不住了,幸亏刚好遇见了妈妈,她才不至于晕倒在马路上。后来,英子有一次听妈妈说原来那天晚上秀贞和妞儿被压在了火车底下了……英子突然想起了一个人,她那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淌过泪坑流到嘴边了。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看着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自己特殊的理解和看法,但她也有分不清的事,像她分不清海和天、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因为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上来的,但是它也是从淡蓝的天空上升上来的呀。而她更有一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乐于助人的善心,像那次她为了别人家一家团聚,竟把妈妈的金手镯都拿去给别人做盘缠,这是件几乎连一个成人都做不到的事,这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想这本书也是林海音为了怀念她的童年而写的吧。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4

  总喜欢这样,坐在窗前,看着窗外小草抽出嫩芽,渐渐成长。到了秋天落叶纷飞,冬天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心中就有很多遐思,便常常捧起一本书来读读,精神境界总能得到提升。

  人人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确如此。漫步于朱自清的《春》中,你仿佛真的看到春风春雨的形态,那时的我就喜欢上了散文。我也想用美妙的语言来描绘大自然的一草一木,对于散文,总有一种特殊的情感,读过后心里很舒服,我已经将情感寄托在里面了。

  要说读书,自然少不了阅读名着。我喜欢在黑暗的房间里开一盏台灯看《子夜》,那时仿佛回到了那个“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时代。小时候总在电视上看《西游记》,总觉得故事情节很精彩,常常一看就是一整天。上了中学,开始重新接触《西游记》,在书店里买回厚厚的一本,又买了一本古汉语词典,便整天窝在房间里不出来,一读就是一个月。书中的注释已经快掩盖住原来的内容。也许这是辛勤劳动的结果,读完书后,总觉得它比电视上的更精彩。我常常有许多画面感,仅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那章,我就幻想了数十回。

  后来又通过电视介绍阅读《水浒传》,梁山好汉除暴安良的精神让我佩服和感动,但又对宋江支持招安表示很不理解。总之阅读名着,我的精神变化很明显,里面投入了我的真感情。名着给予了我很多。

  开学前读了一本叫做《彪悍人生》的书,里面主要讲述了各种人物的励志故事,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李娜的故事。即使是世界顶级的冠军,但是在她背后有多少心酸的历程啊。彪悍的人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任何人的成功绝不是一步登天,这是我读过这本书的最大启示。

  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拥有好书一本就可受益千万。要想在书中学到知识和道理,就要读好书,会读书,唯有这样,你才能在书海中畅游,也唯有这样,读书才能变成真正有意义的事。

  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5

  ——我的衣襟上有一朵粉红色的夹竹桃,是临来时,妈妈从院子里摘下来给我别上的。她说:“夹竹桃是你爸爸种的,戴着它,就像爸爸看见你上台一样。”

  读了《城南旧事》,让我印象深刻的并不是秀贞,不是妞儿,不是兰姨娘,不是宋妈,而是英子少言寡语的父亲。在全书中,他也许并没有太引人注意,对父亲刻画的最多的就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一章,这一章是一章小短篇,可对于英子,却是一件令她难忘的事吧。

  毫无疑问,他爱英子。

  他的爱是严厉的。为着英子因怕迟到而不肯起床上学,竟拿起鞭子就打。无论英子躲到哪儿,他从床上打到床下,从床头打到床尾。不管英子如何哭号躲避,他都不肯放过英子。最后,从不允许儿女坐车上学的他花了五大枚钱币,找了辆洋车,让宋妈送英子去了学校。

  他的爱却又是细心的。英子到了学校,他又追到学校,给了英子一件御寒的花夹袄,眼看着英子穿上,又递给她两个铜板。

  他的爱亦是让人感动的。他一直在培养英子做到独立,用实际行动告诉她,以后一些路,只能英子一个人走。他临去世之前,将英子叫到病床前,鼓励她,告诉她在以后的日子中要照顾好弟弟妹妹,并且学会独立,不轻言放弃。

  你看,跳出林焕文这重身份,他也是个普通男人,普通丈夫,普通父亲。他给予英子的亦是一份普普通通的爱,那份父爱严厉,细心,令人感动,与平常父亲有何不同?常说父爱深沉,不易懂。那时的英子在父亲打她时是否也曾有一丝的厌烦父亲?

  英子的父亲爱花,而人和花却也相似,花期时花姿潇洒,花开似锦。却总有凋零的一天。门口的夹竹桃凋落,而林焕文这朵曾经盛极一时的花儿也凋谢了…来年,夹竹桃的花不会再开,而那夹竹桃的人也已逝去…

  ——世上没有永不凋零的花,即使是木棉花,亦不会永世盛开。而唯一会永远存在的,只有那花中的爱。那爱,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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