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胜于本事》读后感2000字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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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胜于本事》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员工的本事再强,如果他不愿意付出,他就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而一个愿意为企业全身心付出的员工,即使本事稍逊一筹,他也能经过努力、为企业创造出最大的价值来。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职责胜于本事》读后感,供大家参考。

《职责胜于本事》读后感1

对于很多人而言,工作就意味着完成自我的分内事,其它的能够不必他虑,然后拿到自我的薪水而已。读完《职责胜于本事》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第一次正视“职责”两个字的力量,该书以职责、忠诚、本事为重点,浓缩了很多生动的案例,阐述了忠诚与职责的深刻内涵、职责与本事的辩证关系,以及职责感对培养道德品质、对工作成效和社会发展的影响等。这本书对我触动很大,书中讲明了一个道理,就是说,一个人无论本事大小,主要看你对工作、对事情,有没有职责心,敢不敢负职责,如果你的本事再大,很能办事,但由于你骄傲自满,不负职责,很容易办的事情,也会办不好,这就说明,一个缺乏职责感的人,或者一个不负职责的人,首先失去了社会对自我的基本认可,其次失去了别人对自我的信任与尊重,所以讲,这职责是一种俱有至高无上的价值,是人生的一种追求,职责就是对自我所负使命的忠诚和守信,职责就是对自我工作的出色完成。

“职责”从大道理说,就是最基本的职业精神,从小的来说即一个人做事的基本准则。着名劳模、掏粪工人时传祥本着“宁愿脏我一人,也要干净万家”的职责心,从一名最普通的掏粪工干到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模,受到了领导人的亲切接待。出生在山东的时传祥,因生活所迫,流亡到北京,在粪霸手下干了一名掏粪工,一干就是20年,受尽了欺凌。新中国成立后,党的阳光照耀着掏粪工人的生活,也照亮了时传祥的心,他决心用自我的双手,为首都的干净美丽作出贡献。在他41岁那年,时传祥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今日起我就是党的人了,更要好好为人民服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我要用共产党员的职责心为大家服务”,回到家后的时传祥异常兴奋,不停的念叨着这句话,第二天天不亮,就背着粪桶出去了,一二百斤的粪,他一天背上60多桶,当身边的朋友和家人问他,“这么臭的大粪你怎样能忍受的了,为什么不换份工作啊?”时传祥回答道:“如果一个人的思想臭,怎样打扮也不香,就是放在清水缸里捞出来也是臭的。真正的香,是阶级觉悟高,好好地为人民服务,才是心里头香。”工作之余,他认真琢磨,粪勺和粪桶怎样才能配合得好,不撒粪水。他改变了粪勺的弧度,这样干稀能够装满,并且不容易撒。还想到了三辆车循

环作业,“歇人不歇马”,这样一来,时传祥最多时一天背93桶粪,450多公斤。他以他的职责心和奉献精神,为首都的干净、甚至全中国人民心灵的精华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社会分工不一样,所以我们的职责不一样,可是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要在自我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做好每一件事。在企业里,每个职工都有不一样的工作岗位,但也担负着不一样的职责,如果你是一名服务员,你就有职责去做好服务工作,使顾客满意,如果你是一名企业管理人员,那么你就要做好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自我所分管的工作,如果你是一名企业领导者,你就有职责带领职工把经济效益搞上去,提高职工福利待遇。一个人无论本事大小,只要你能够勇敢地担负起职责,认认真真地做好分内工作,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你所做的一切就有价值,就会成功,就会获得尊重。所以没有做不好的工作,仅有不负责的人,职责能够让人战胜懦弱恐惧,战胜死亡的威胁,因为在职责面前,人们会变得勇敢而坚强,职责就是人性的升华,是做人的准则。

“职责重于泰山”,这是我们经常讲的一句话。每一个能够成功发展的优秀企业都十分强调职责的力量。能够说一个人的成功,与一个企业和公司的成功一样,都来自于他们追求卓越的精神和不断超越自身的努力。从某种意义上讲,职责,已经成为人的一种立足之本,成为企业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本事。

尤其是本书的最终一章谈到:职责即荣誉。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主动争取做得更多,承担更多的职责;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全力以赴,满腔热情地做事;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为企业分担忧虑,给领导减轻压力,给上司以支持,给同事以帮忙;为荣誉而工作,就是自动自发,最完美地履行你的职责,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尽职尽责,为单位赢得了荣誉,也为自我赢得尊重!

《职责胜于本事》读后感2

一位伟人曾说过:“人生所有的履历都必须排在勇于负责的精神之后。”在职责的内在力量的驱使下,我们常常油然而生一种崇高的使命感和归属感。一个企业管理者说:“如果你能真正钉好一枚纽扣,这应当比你缝制出一件粗制滥造的衣服更有价值。”尽职尽责地对待自我的工作,无论自我的工作是什么,重要的是你是否真正做好了你的工作。

有人说,假如你十分热爱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十分厌恶工作,你的生活就是地狱。在每个人的生活当中,有大部分的时间是和工作联系在一齐的。放弃了对社会的职责,就背弃了对自我所负使命的忠诚和信守。职责就是对工作出色的完成,职责就是忘我的坚守,职责就是人性的升华。

履行职责需要具备履行职责的本事。一个优秀的人才应当全面提高自我的素质和本事,让自我成为一个擅长于履行职责的人。

现代企业在用人时十分强调个人的知识和技能,事实上,仅有职责与本事并有的人才是企业真正需要的人才。没有做不好的工作,仅有不负职责的人,每一个员工都对企业负有职责,无论你的职位高低。一个有职责感的人才会给别人信任感,会吸引更多的人与自我合作。职责保证了服务,保证了敬业,保证了创造……能够说,“职责保证一切”,正是这一切,保证了企业的竞争力,也真正代表了一个员工对企业的职责感和忠诚度。

几乎每一个优秀企业都十分强调职责的力量。在华为公司,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念之一就是:“认真负责和管理有效的员工是我们公司最大的财富”。在IBM,每个人坚守和履行的价值观念之一就是:“在人际交往中永远坚持诚信的品德,永远具有强烈的职责意识”。在微软,“职责”贯穿于员工们的全部行动。职责不仅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本事,并且是其他所有本事的统帅与核心。缺乏职责意识,其他的本事就失去了用武之地。所以,在这些企业里,职责是胜于本事的。无论多么优秀的本事,仅有经过尽职尽责的工作才能完美地展现。不明白用奋斗担负起自我职责的员工,即使工作一辈子也不会有出色的业绩。

最优秀的人才总是期望进入最优秀的企业。而每一个优秀的企业,都在解释、创造、奉行和实践着自我的企业文化、职业精神和价值观念。

海尔的一名员工这样说过:

“我会随时把我听到的和看到的关于海尔的意见记下来,哪怕我是在朋友的聚会中,或是走在街上听陌生人讲话。因为作为一名员工,我有职责让我们的产品更好,我有职责让我们的企业更成熟、更完善。”

如果一个企业的员工兼有高度的职责感和优秀的个人本事,那么他就会乐观地迎接挑战,乐意担负起实现公司远景的职责。

在完善和提升个人素质时,每个人都应当记住:“职责胜于本事”!服务于企业的每一位员工都应当铭记自我的职责。当然,对履行职责的最大回报就是,这位员工将被赋予更大的职责和使命。因为,仅有这样的员工才真正值得信任,才能真正担当起企业赋予他的职责。

本书正是针对企业和公司对其员工职业精神与价值观念建设和实践的需求,深刻地剖析了在企业和公司中“职责胜于本事”的行为准则。职责能够让一位员工具有最佳的精神状态,精力旺盛地投入工作,并将自我的潜能发挥到极致。

如果你也是企业的一名员工,你做到了吗?有些事情并不是需要很费力才能完成的。

做与不做之间的差距就在于——职责。

《职责胜于本事》读后感3

最近阅读了《职责胜于本事》一书,颇有感悟,书中以很多真实生动的企业案例、名人故事和寓言警句,形象地阐述了职责的深刻内涵,职责与本事的内在联系和辩证关系,以及职责对个人品质、人生轨迹、单位和社会发展所起到的作用和影响力。确实是一本激励人们勇于承担职责、走向成功的好书。现将自我的个人感受与大家交流一下:

1、职责就是使命。职责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它伴随着每一个生命的始终。爱默生说:“职责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它是一种伟大的品格,在所有价值中它处于最高位置。”人一旦有了职责意识,他在工作中就会有一种使命感,这种使命感会自然地转化为一种动力、一种信念,让他在困难时能够坚持,在成功时坚持冷静,在绝望时懂得不放弃,因为他的努力和坚持不仅仅是为了自我,还为了别人。正是这份职责、这份使命感让人勇敢和坚强,相互理解和关怀,相互承担职责。所以一个人无论他从事什么工作的,只要他热爱自我的工作,勇于承担职责,有强烈的使命感,全身心地投入,他就会取得成功,获得尊重,否则他将碌碌无为,一事无成。一个缺乏职责感的人,不仅仅会失去社会对他的基本认可,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与尊重,甚至会失去自身的立命之本——信誉和尊严。没有做不好的工作,仅有不负职责的人,放弃了自我对这个社会的职责,就意味着放弃了自我在这个社会上更好的生存机会。古今中外,因不负职责、失职渎职而产生的血泪教训举不胜举,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他们多承担起一分职责,对自我的使命多一分忠诚,惨剧就不会发生,生命就得以延续,自我也不会锒铛入狱。所以说职责就是对使命的忠诚和信守

,就是忘我的坚守,就是人性的升华。

2、职责激发潜能。神奇的“奥芝法则”告诉我们,达成所追求目标的力量,其实就在自我身上。事实上每个人本身都有本事来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世界上最愚蠢的事情就是推卸自我眼前的职责。每一个有职责感的人在工作中都应当进取主动、创造性地做事,这样才能激发自身的潜能,提高学习热情,工作活力和创造力。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工作中饰演不一样的主角,无论担任何种职务,做什么样的事情,他都不仅仅对自我负有职责,也对他人、对社会负有职责,这是社会法则、也是道德法则。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一是要清醒、明确地认识到自我的职责,履行好自我的职责,发挥出自我的潜能,努力克服困难完成自我的工作,这是社会对自我的认同,也是对自我本事的肯定;二是要做到使自我团队内的其他成员也认识到各自的职责,清楚各自的职责,变被动为主动进取地工作;三是当遇到困难时,协心齐力共同去克服,而不是找借口退缩,大家都能享受到工作的乐趣,取得成绩的欢乐。在充满挫折的人生道路上我们要应对现实,勇于负责,凝聚力量,激发潜能,仅有这样,工作就会更有乐趣,事业就会走向成功,未来就会更加光明。

3、职责体此刻细节中。细节无处不在,“做大事而不拘小节”,是许多人一贯的处事态度。不拘小节是一种不负职责的表现,也往往是一种很危险的做法。2003年2月1日,美国“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回到地面途中意外发生爆炸,7名宇航员遇难,举世震惊。事后调查结果证明,罪魁祸首竟只是一小块脱落的隔热瓦,而1月16日起飞升空时,美国宇航局的高速相机纪录了隔热瓦击中航天飞机隔热系统的过程,却没有人进行危险性分析,提示宇航员进行修复。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细节的错误,导致价值连城航天飞机的毁灭,还有无法用价值衡量的7名宇航员的生命。很多人对于不起眼的细节、不入流的小事看不上眼,然而往往是这些小事和细节,决定了工作的完美、事业的成败,因为我们每个人所做的工作,都是由一件件小事、一个个细节构成的,把每一个细节研究周全,把每一件小事做好,最能体现一个人的职责感,而仅有具备了强烈职责感的人,才会研究细节,注重细节,认真对待工作,铸造完美细节,才能使自我走向成功之路。所以,要履行好自我的职责,做好自我的工作,就要从细节做起。

4、职责成就卓越。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事情我们能够不去做,可是职责要求我们去做,有时职责还要求我们完成一些我们本事很难完成的事情,事实上只要认真对待,尽职尽责,我们会惊讶地发现:我做到了,我成功了!从这个意义上说,职责是一种精神,也是使我们的事业走向卓越的动力之源。作为一个在平凡岗位上工作的人,可能有的人会说,我就干的是最简单的事情,换了谁都能做,有什么职责而言?其实不然,同样简单的事情,用心和不用心、有职责感和无职责感,其结果大相径庭。机遇总是垂青于有所准备的人,有职责感的人。再简单的事情,只要你用心去做,比别人多想一些,多做一些,你就会比别人做的更好。同时,时代也要求我们,必须对自我、对工作、对社会、对别人负责,必须将自我的职责履行得更好、更出色,为了到达这个目标,我们应当自觉激发出自我的潜能,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探索,不断创新,不断提高执行力。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总有一天,你必将会成功,从平凡走向卓越。

《职责胜于本事》读后感4

启示之一:职责与本事相比较,职责更重要。

对于“职责胜于本事”这一理念我十分赞同。这是因为职责与本事相比较,职责更重要。如果一个人有强烈的职责意识,他就会努力地去学习,全力以赴地去工作。他会有一种使命感和奉献精神,也会注意不断提升自我的本事。一般来说,这样的人工作肯定比较出色,对单位和社会的贡献也会大一些。相反,如果一个人光有本事而毫无职责心,工作肯定是做不好的。说得极端一点,对一个毫无职责心的人来说,本事越大,对单位和社会的破坏性越大。那些高科技犯罪的人,就是很好例证。这些人本事不可谓不强,可是由于他们对家庭、对社会严重缺乏职责,把本事用错了地方,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相比之下,有一些人虽然本事不那么强,但他们有一颗职责心,他们为单位还能做一些工作,对社会也有一些贡献。我想,一个人不论社会地位高低,本事大小,这都没关系,关键是看你有没有强烈的职责心。当然,如果我们既有强烈的职责心,又有很强的本事,那是最梦想可是了。这也应当成为我们为之努力的方向。

启示之二:必须认清自我的职责。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每一个人都有职责。有些职责是与生俱来的。比如你作为儿子,你有孝敬父母的职责。你成家之后,有养育子女的职责。有些职责是因为工作、朋友而产生。这些职责是每个人推脱不掉的。

我们仅有认清自我的职责,才能明白该如何承担自我的职责。也仅有认清自我的职责,才能明白自我究竟能不能承担职责。当然,并不是要求每个人承担所有的职责。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要求你承担你所能够承担的那部分职责。这就是社会为什么要分工,企业、单位为什么要针对不一样岗位制定不一样的职责。作为一名教师,我们首先必须明确自我的岗位职责,也就是要明白自我应做些什么,这是履行职责的前提。正如一位成功学的大师说过:认清自我在做些什么,就已经完成了一半的职责。

启示之三:让职责成为习惯。

我们只是认清职责还远远不够,我们必须不断增强自我的职责感。因为每个人都有自我的职责,但不等于每个人都有职责感。职责是对任务的一种负责和承担,而职责感则是指一个人对待任务的态度。我们虽然认清了自我的职责,但如果不去很好履行自我的职责,那也是白搭。所以我们不仅仅要认清自我的职责,还要培养自我的职责意识,要有强烈的职责感。我们平时讲爱岗敬业,其实敬业是一重职责精神的体现,是对职责的一种升华。我们过去讲对待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所要体现的就是这种职责精神。我们要让这种精神成为自动自发,变成我们生活、工作中的习惯。俗话说得好,习惯成自然。我们要把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态度当成人渴了要喝水,饿了要吃饭,困了要睡觉一样,再自然可是的事。这应是我们追求的最高境界。

《职责胜于本事》读后感5

乍一看到《职责胜于本事》的书名,便得到心灵上的认同。是啊,对于我们来说,无论是领导还是平民,无论身在操作岗还是管理岗,或许存在本事高低的不一样,可是能够具有同一样高度的职责感!在我看来,这是作为一个身在职场上工作着的人的首要素质,是必须具备的,这是一种态度,一种对待工作应有的态度。而看完全书,让我对“职责”二字的含义有了更深的领悟。

跟身边的同事、朋友聊天发现,很多人对自我所从事的工作并不满意。对我们来说,大多数人是当初无目的地选择了自我不甚了解的学校和专业,尔后又被动地理解了组织的工作安排,而等自我真正发现了兴趣所在后,那份心仪的工作已经远远离开,终究成为了一个不可触及的梦。所以,在许多人看来,是工作选择了自我,而不是自我根据兴趣和意愿去选择工作。在必须程度上,工作只是谋生的一种方式。而我认为,不管是以一种何样的心态来到这个岗位,也不管是否对自我的工作有兴趣,只要是自我的工作,就应当责无旁贷地去完成,且完成好,这是自我的职责。换句话说,这本身就是自我分内的事情。

什么是职责?我以往的理解是:职责当然是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可是认真负责标准是什么,没有仔细琢磨过。而看过这本书后,发现自我对“职责”二字的理解还是偏颇或浅薄。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例子是两个青年去非洲某岛推销公司生产的皮鞋。在我看来,第一个青年也是有职责感的,虽然没有推销出去,但他也尽力去完成了自我的工作,而看了第二个青年的做法让我更深刻的认识到职责的含义,他不但尽了力并且还尽了心,他正视现实,勤于动脑,着手完成工作,不强调理由,将任务进行到底,最终成功到达了目的。有人说这是因为第二个青年更有本事,我理解这是基于本事之上的职责感,是更深层次的职责感,对一个企业来说也是员工最可贵的品质。这让我学到:职责是对自我所负使命的忠诚和信守,职责是对自我工作的出色完成,职责是忘我的坚守,职责是人性的代价,职责是一种使命!

尽职尽责看似简单,可是要年复一年的做好作细每一件事也并不简单。最近高中同学聚会说了这样一件事,同学甲目前在塘沽开发区做了一家公司的老总,将一家200多人公司打理的有模有样,同学乙毕业十多年也在不断的打拼,做过公司的中层管理者却成绩平平,开过自我的小公司但最终赔得一塌糊涂,几乎到了无法生存的地步。无奈之下,同学乙找到同学甲,相求谋一职位。同学甲在与乙交谈了两个小时后,最终收留了他。同学们都认为甲够义气,没忘同学一场,甲却说:我用人必须要有他可用的一面,在两个小时的交谈中,我发现他的失败在于他的管理本事弱,且好高鹜远,但从他做过的一些工作中能看出他还是一个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这一点是难能可贵的。我给他的这份工作是最普通的工作,让他从基础做起,做好最基础的工作,在基础的工作中锻炼他的本事。是的,书中也这样告诉我们:脚踏实地,勤奋苦干,尽职尽责,工作无小事。我们每个人做的工作,有很多看似都是一些小事,把每件小事做好,体现的才是职责感,而仅有具备了职责感的人,才能铸造完美的细节。就像今年公司的三会,大家的分工都是一个或几个零星的小片段,而正是有了每个人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超前研究、踏实工作,把每个小事当成大事来策划,最终才能环环相扣,整体和谐顺畅。

说到尽职尽责,还让我想起了对迪士尼的完美印象,在那里敬业精神无处不在,即便是在离开后仍心存感动,依依不舍。无论是盛大游行时每个人物夸张到位的表情,偶像明星身着厚重的衣服顶着近40度的酷暑却仍与游人欢乐顽皮地合影,还是霏霏细雨过后清洁工人立刻就擦干的座椅,舞台剧道具中数以万计的小灯泡竟然无一损坏的完美,都让我们感受到了职责所展现出来的璀璨光芒。正是有了每一个员工对自我岗位的尽职尽责,才成就了迪士尼的完美声誉。让我们都来承诺:我是100%的承担职责者,我是问题的源头,职责止于我!

初读《职责胜于本事》,让我有了以上初浅体会,让我对职责的含义有了更深的理解,有机会会多读几遍的,也许会有更多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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