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书中相遇作文1000字优秀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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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同学们,让我们畅饮这“源头活水”,用书籍点亮我们的青春!让醉人的书香浸润我们的校园,让我们在书香中成长,在书香中成才!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在书中相遇作文,供大家参考。

在书中相遇作文1

我常喜欢读些东西。

记得四五岁时,我便开始读《安徒生童话》,幼儿园的小朋友每人都有一本。小孩子嘛,只对新鲜的事物感兴趣,时间久了,书丢到了哪里,都不知道。可我却不一样,听妈妈说我儿时很爱闹腾,不爱坐在沙发上听故事,可每每拿起书时,我就会安安静静地坐下来,用肉肉的小手指着书上的字,也不会错过书上的插图,尽管那时认的字不多,可读书却成了我童年最快乐的一件事情。

等到上了小学,我识的字逐渐多了,读的书也就越来越多了。一日偶尔在相册里翻到一张照片,我蜷缩在家中的大床上,手里拿着简体版的《红楼梦》如痴如醉地读着。这令我想起了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虽然那时年龄还小,故事看完后有些懵懵懂懂的,但我却为黛玉流下了眼泪。我不知道触动我的,是林黛玉的痴,还是宝玉的傻,反正我是一直不喜欢薛宝钗的。直到现在我再读《红楼梦》,我依旧是这样的,唯一改变的是我读懂了更多的世态炎凉。

妈妈对我读书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由于年少时读书较少,到了中年她感到后悔,因此她不愿在我身上留下遗憾。为了满足我读书的愿望,每每我向她要钱买书时,她总是二话不说便拿钱给我。时间长了,她发现因为给我买书家里的支出总是超出她的预算,因此她开始不再拿钱给我买书了,而是经常带我去附近的图书馆,让我借书看。从此图书馆变成了我周末必去的地方,也成为了我的精神家园。

刚到图书馆时,我并不知道该读些什么,那林立的书架令我眼花缭乱。起先,我是按照图书摆放的位置来读的,看到一本就拿起来乱读一通。就这样连着读了几个月,感觉没有很大的收获。然后我就想着换种法子来读,认准一个作家就把他的书都找来读。果然,我觉得这样读的比以前更细腻了,甚至还琢磨起作者在每本书里所表达的思想情感,这样我读书的效率就比以前大大提高了。

书读的多了,自己喜欢的,不喜欢的,就越来越明白了。我喜欢苏轼,他的情与才常使我感动,“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他的深情加深了我对爱的理解。我喜欢郭敬明,他虽不是什么横绝百年的大作家,但却是我青春时期最好的领路人,在他的文字里,我读出了青春的痛与爱,它常使我幻想着我的青春。哦,对了,我还喜欢三毛,读她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我惊叹于她对爱的勇气;读她的《撒哈拉沙漠》时,我爱死了她笔下的异域风情,尽管她是黄皮肤黑眼睛的中国人。

我读的最多的是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作品,和很多人一样,最初读的是他的获奖作品《白夜行》。刚拿到这本书时,我非常喜欢书的封面设计,总觉得这本书和别的书不一样,看上去干干净净。当我读了之后又发现,书的内容也格外丰富,而且东野对细节的描写是我见过的所有作家里最为细腻的,他描述一件事情时,总能让我沦陷。后来,我又读了他其它的书,我越发喜欢东野的文字了。我喜欢他对每一个人物都用心刻画,喜欢他对每一个线索都精心安排,喜欢他从不把结局写满,总会留个“背影”给那些喜欢他的读者,我大概就是爱着他的这份与众不同吧。

现在算来,我和书结缘也有十几年了。书读的多了,道理自然也明白的多了,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应该还是那句老话——“书中自有黄金屋”。

在书中相遇作文2

著名作家曹文轩曾说:“阅读是最优美、最值得赞美的姿态。”初闻此言,顿觉眼前浮现“星稀月冷逸银河,万籁无声自啸歌”场景,一杯香茗,一卷书页,一个人,便可读尽世界悲欢离合。伴着午后慵懒的阳光,和着淡淡的墨香。时而咬文嚼字,时而掩卷沉思,这份惬意,便是最好不过的了。

为什么要阅读?仁者见仁,杨绛先生认为“书不是为了拿文凭或发财,而是成为一个有温度懂情趣会思考的人。”我十分赞同!你或许在手机上查阅到你苦苦寻觅的资料而豁然开朗;或许为在报纸上的新闻而津津乐道;或许只是在街边阅读到小广告寻找着茶余饭后的乐子……

自从我识字起,阅读便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从彩绘的小故事,到注音版的童话,到《伊索寓言》、《瓦尔登湖》、《简爱》……我在阅读中不断寻找生命的精彩,登上一个又一个前进的阶梯。阅读,让我领略世间万象情态,给予我信心和力量。学会尊重生活、让我更加理解生命的意义与价值。《飘》中的郝思嘉的勇敢与一往无前的精神让我深受震撼;《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一句“人生来不是被打败的”豪迈让我懂得生命的意义在于奋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主人翁的不屈的精神,激励我战胜一个个挫折和困难……

阅读,让我增加生活的情趣。一切生活的体验都能在书本中找到所属对应的文学形象和文学符号。在不断的阅读中,我们可以学会宽容地看待这个世界,学会与别人相处,学会发现生活中不经意间的情趣,充盈着我们烦闷的生活,阅读一个小小的幽默,让你身心放松;阅读散文,让你的思绪随着作者一起飞扬……

“腹中有书气自华”,饱读诗书的人,总是散发出一种内在的气质。当一个人阅读了很多书后,举止谈吐定是落落大方,这就让人的气质不同寻常了,当阅读的层次上升到审美的时候,美丑自然会辨别。人的容颜的改变不只是外在的,更是从内散发的改变。正如三毛曾经这样说过:“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如果一个人因为读书而足够豁达,那么不管遇到什么变故他都能从容地应对自如,从不抱怨,不怪命运不公平,那么即使是八十岁也能拥有一颗十八岁的心。书是心灵的港湾,有了书的浸润,心灵才不至于枯竭,容颜才会因此更美丽。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应该把读书视为自己的乐趣,这样才能做出自己的成就。”古今中外,伟大人物往往都是喜欢读书的人。毛泽东热爱阅读,以至于发烧到39度他还不知,于是被医生输着水坚持继续读书;林肯为了读一本喜爱的书,硬是给书的主人干了三天的活。可见阅读的力量。

阅读,不是生存必须,而是生活必须。一个人要好好的生活,书籍和阅读是必不可少的,读书,是陪伴人一生的事情。多读书,才能不固执,不偏执,有内涵,有修养。多读书,才会遇见一个更好的自己!

在书中相遇作文3

我算不上是一个热爱读书的人,看书也没什么目的性,也从未想过我到底在书中“寻找”着什么。

前段时间,我读了余华先生的《活着》,我对其颇有感触——像我这样一个被世界公认没什么情商的角色,竟也被作者笔下福贵戏剧的一生打动了,甚至到了故事的后半部分,每逢一个角色离开人世,我的心都如刀绞一般痛,那种感受完全不亚于我自己身边真实的人离开我时的悲痛。

这是为什么呢?其中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人”。没有人会忍心看着一个可爱的生命就这样消逝在自己的眼前。好的文学作品又通常有这样一个作用:它常常会使作者用文字构建出来的一个虚拟的世界清晰呈现在读者眼前,这个世界不知不觉便控制了读者的内心,愤怒,兴奋,快乐,同情,甚至虚荣就会在这时趁机跑出来作祟,读者的心绪也自然被书中人物的精神世界和遭遇所左右了。书中这个故事即便再荒谬,再不正常,在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也会变得真实,立体了起来,一个人就会在此时接受一个他平时绝不会信服的世界。比如说《变形记》,其中的情节是多么让人摸不着头脑,多么荒诞无稽,可是当年静下心来去分析它荒诞背后的世界,你又会惊奇的发现,它在满纸的胡扯中,构造出了一种比真实世界还真实的“合理性”。

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每本书包含的世界对不同的人或一个人不同的时期来讲,有很大的差异。每个读者在读书时,往往会或多或少的带人自己的意志,而这种意志通常会因为年龄,生活习惯,社会地位的差异而各不相同,于是这便造成了“一百个人读哈姆雷特,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的局面。但是这种差异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为有的时候,当一个人真的读进去书了,便会自然而然地把自己的经历带进这部作品里去,慢慢的,他关注的重点也就偏离了自己本来熟悉的场景和事物。这便是读书的开始。

到这个时候,读者便开始慢慢放下自己的包袱,大胆地在书中展开自己的旅程。不同人的意志在这时又显露出来了——不同的人带着自己的精神世界去和书中的时间碰撞,这其中就可能会产生一些火花,这些火花有着一个响亮的名字——共鸣。这种共鸣因人而异,或多或少:有时是一两句话,而有时则是一整本书。它会在一些时候引诱读者把自己的人生加到别人的人生中去,然后再在别人的人生中,看见自己的过去与将来。读者有时会豁然开朗,有时会为自己的未来而担忧。

一部伟大的作品往往会使得读者在无形之中改变自己,读者会从别人的文字里挖掘出对自己有用的东西,然后在潜移默化中加到自己的灵魂之中去,这其中也就包括了品格,意志,三观等等。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它常常会唤醒一个人的记忆,使它们重新组合,让过去的一幕幕又重现在眼前,把以前没做完的梦再做一次,把没想好的问题想透,把过去的开怀再笑一遍,所有一切的收获都是在回忆的快乐或者悲伤中慢慢地形成的。无形之中便洗涤了自己的灵魂,构造出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一个“人”。所以说,好的文学遇见对的读者其实也是一种缘分。

我在书中寻找着人——寻找着人的喜怒哀乐,寻找着人的过去,将来,与当下。

在书中相遇作文4

脸是方方正正的,头发是一根根竖立的,胡须是标准的八字胡。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闪射出坚定地光芒,爱国的情怀——这正是我心中的鲁迅。

初遇鲁迅是在六年级的课本上——《少年闰土》。开始读全文就觉得一个字——顺。全文不拘一格却又省略得当。这优美的语句像涟漪般荡漾开来,即使读者心旷神怡又合着鲁迅的思想感情,有一种独特的阅读感受——美!全文层次分明,描写细腻,不愧是文坛第一人的灵感。再度全文,心中又涌现出一种感受——雅。仿佛鲁迅本人在你面前,随后又悄无声息的消失了。就如琴弦一样,波动了我内心的那根琴丝,好似我以是作者三读全文,内心的感受已无法用语言形容。全文荡气回肠,一气呵成,难道不是鲁迅“文坛第一人”的最好诠释吗?

读过他的文章往往容易入迷,忘却自我。他的文章是那么通俗易懂,那么真实,那么真挚。他用笔“杀死”了多少敌人?他那是在用心写文章啊!

了解鲁迅的散文集,是从他的《朝花夕拾》开始。全书共十几篇文章,生动形象的描绘了鲁迅少年和青年时期不同生活经历与体验。读到这些文章时,有时会忍俊不禁,有时会满腔怒火——这便是鲁迅散文集的魅力,他写的这些方方正正的字会让读者达到一种忘我的境界。鲁迅执着于生活,以“人是生物,生命便是第一义”为信念,致力于“改良人生”,不仅洞察人情世故,而且犀燃烛照,时时发表卓异的见解,如在《父亲的病》中觉得父亲临终时照习俗不断呼叫的是“父亲最大的错误”,至今读来仍觉得鲁迅说的有理有据。“不倦的教诲,小而言之,是为中国,就是希望中国有新的医学,大而言之,是为医术,就是希望新的思想可以传到中国去。”这是鲁迅写的一段话,同样也是鲁迅一生的使命,他投医从笔,拿着坚硬的笔杆子投身于救国爱国之中,《朝花夕拾》不是为某个人写的,而是中华民族千千万万名儿童写的。待我们长大成人回忆所及,再来细读,我敢说人们一定会温故而知新,掩卷三思,叹嘘不已。

正是这些思想让鲁迅敢于斗争,敢于奋斗,敢于追求。哪怕因此伤害自己,哪怕否定自己,他也如泼出去的水,一路向前,从不回头。正因为如此才奠定了鲁迅“文坛第一人”的称号。

想写文章,便写得不拘一格,出类拔萃;想救国,便轰轰烈烈地搞“新文化运动,想改变中国人思想,便创立独一无二的风格。这就是鲁迅。

在书中相遇作文5

小时候,总有人问我:雨菲,你长大了最想做的事是什么?我会说:穿一条好长好美的裙子。因为爸妈工作忙,常无暇打扮我,对儿时的我来说一一世界上最棒的事莫过于穿一条漂亮长裙,美美地从别人眼前飘过!

不久前,我读到了一本书。这本书“粉碎”了我小女孩式的虚荣心,这本书让我真正思考青春的意义,这本书,结束了我懵懂的少年混沌,点亮了我的未来之路。它就是《居里夫人传》。

主人公~玛丽·斯可罗多夫斯卡,是原子能时代开创者之一。作为一位杰出的科学家,她是世界上第一个两次诺贝尔奖的获得者,作为一位女性,她赢得了世界人民的敬仰!玛丽出生在波兰一个普通的教师家庭,当时波兰正处于沙俄的统治之下,民族的压迫,生活的贫困,激发了她的爱国热情和发奋精神,她决心用知识来武装自己拯救祖国!少女时代玛丽远离家乡靠做家教攒的钱和升学考试选拔,得以到巴黎大学深造。刻苦专注的她用三年的努力,获得了物理学和数学双学士学位。1894年她结识了居里先生,科学将两个纯正执着的人从此紧密相联!婚后生活十分清贫,但紧张的工作、学习让这对年轻夫妇既充实又快乐!居里夫人通过对当时已知的80种元素一一进行测试发现了两种新元素。一种是钋,另一种镭。科学的攀登异常艰难,命运之神却未因玛丽的卓越和勤奋而眷顾于她!1906年居里先生因车祸意外身亡!悲痛的居里夫人并没有被苦难打倒,仍潜心研究着各种放射性元素。

居里夫妇认为科学不属于个人,荣誉也不为私利,科学家应为全人类服务。发现镭后,为了使镭尽快服务于民众,他们公开了提取镭的方法,拒绝申请专利。尽管手头拮据,但他们却没想到从中获得任何物质利益,镭带来了抑制癌的新疗法,拯救了无数人的生命,可是居里夫人却因长期大量接受放射性元素镭的幅射,患上了骨髓无法造血的再生障碍性贫血!1934年7月4日这位伟大的女性与世长辞!生前病痛中,她仍不忘嘱托亲友在她死后,将其尸体贡献出来,用于医学解剖和研究!

这本书我第一遍读,被新鲜的求学故事和物质世界的神奇所吸引,几乎一口气读完,;再次捧卷,就总是因激动、震撼、悲伤、敬佩、向往而屡屡落泪!想想吧!年轻貌美的玛丽因贫穷穿着寒酸,但她谈吐不凡的气质优异的成绩,使她成为巴黎大学公认的校花,但玛丽自己却从没因这些虚浮而迷惘!在她的眼中心上,去亲手获得一克镭、去解开一个个元素奥秘才是每天的生活要义。为了节省开支,她住最便宜的小阁楼,一天只吃一顿饭;日夜苦读,晚上冷得扣把椅子在薄被上压风。她不让自己被舒适的生活消磨了意志、她避开了名誉利益的牵绊,所以她能啃下厚厚的书山,浸心于繁复的实验,沉浸于发现地球的快乐,终于达到了“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的人生境界!她的身上从没一件首饰,她简朴的工作服,常让那个时代华丽贵妇们另眼相看。大浪淘沙,穿金戴银和美丽曼妙的女子早已销声匿迹,可是千年万载,只要有人类文明,只要地球存在,居里光芒如星河灿烂!她将有生之年投入倾心的科研,凝聚她奋斗的心血的星辰般湛蓝闪耀的镭,便是她青春最好的证明。

玛丽的故事深深撼动了我,我开始审度玛丽,也反省自己。一条长裙,并不如一颗有学识,有气度,勇于前行的心灵更加美丽;我改变了,我开始竭尽所能地去阅读,去拓展自己灵魂深度、视界的广度。一颗颗求知的种子使我越来越笃定地认为:我掌间紧握的一本本书,我放眼世界的一道道目光,我走向未来的一串串脚印,这些,才是青春最美好的证明!

当今祖国,繁荣昌盛,我们的物质为了节省开支‘逝不再!物欲横流的心头早已失落了书卷里那份宁静的洒脱。而当兜兜转转之后,翻开一本书,只是静静的品味一句文字,那种怦然心动、与时空叩问、与大师灵魂相交的感觉又会再度复苏。当我在生活中迷失方向,不知何去何从时,一读《飞鸟集》,便能知晓人生本是一场喜悦的旅行,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当我在学习理科上遭受困难时,一读《流浪地球》,便能燃起用定律与理论武装自己的信心;当我需要让自己静下来,就打开《诗经》,仿佛看到先祖们劳作长歌的场面;当我需要鼓励自己,就站在窗前,高声朗诵《海燕》,让风暴荡涤着我沉郁的胸怀……

书籍,是我辈领航者,是我们生命中的光!我愿一生追随居里夫人的足迹,沿着书籍的阶梯,攀登梦想的高峰。在这青春最美好的年华,我会常常对自己说:遇见书籍,点亮青春!书香伴我,人生高远!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

关于在书中相遇作文1000字优秀合集五篇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同学们,让我们畅饮这“源头活水”,用书籍点亮我们的青春!让醉人的书香浸润我们的校园,让我们在书香中成长,在书香中成才!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在书中相遇作文,供大家参考。在书中相遇作文1我常喜欢读些东西。记得四五岁时,我便开始读《安徒生童话》,幼儿园的小朋友每人都有一本。小孩子嘛,只对新鲜的事物感兴趣,时间久了,书丢到了哪里,都不知道。可我却不一样,听妈妈说我儿时很爱闹腾,不爱坐在沙发上听故事,可每每拿起书时,我就会安安静静地坐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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