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书为伴不负韶华一等奖征文(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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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与追求因读书而有根据,一旦找到此类书籍就应读熟,作为行为根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与书为伴不负韶华一等奖征文(11篇),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与分享哟!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一等奖征文(11篇)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一等奖征文1

我的姐姐今年十一岁了,在四年级读书。姐姐长得秀气玲珑,一副学者的模样。姐姐可爱学习了,不信你看!

姐姐每天都要读书,她读书的.时候会把好词佳句摘抄下来,留着以后写作时借鉴。然后还要每天晚上读一篇故事给全家人听。最近她读的是语文主题学习系列书《追寻美的足迹》。

姐姐爱学习不只表现在爱读书上,还表现在认真对待家庭作业上。就拿这几天的事情来说吧,星期天,姐姐去外婆家走亲戚,因为走得匆忙,忘记带家庭作业了。回家后,姐姐马不停蹄就做起作业来,居然熬到了九点多,把语文作业、英语作业都写完了才去睡觉。

大家说,我的姐姐爱不爱学习呀?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一等奖征文2

我有一个爱读书的姐姐,她长得也很美,我们全家都喜欢她。

我姐姐很爱读书,每到书店都要拿本书看,就算她上网也是看小说。我的姐姐她每次考试都是90多分,不仅我们全家喜欢他就连他的老师。同学朋友都喜欢她。有一次她读书的时候,下课了,姐姐就到读书馆去看书,进去了像是到了知识的海洋,看着看着不知不觉上课了,可是姐姐却不知道,直到老师叫人把她请回教室来。

我的姐姐虽然是个书呆子可我照样喜欢她,你们喜欢她吗?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一等奖征文3

他是一个爱读书的人。

他爱读书。他读的书成千上万,但他仍孜孜不倦地读。他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书籍是新世纪的象征。他对书籍的迷恋,超出常人,他为了读书头悬梁,他为了读书锥刺股,他为了读书囊萤映雪,他为了读书废寝忘食,他抓住一切的时间读书。

他不以读书为负担,而以读书为乐。他说:开卷有益,吾不以为劳。他的闲暇时间——每天至少有12个小时都用来读书,或者说读书已成为他的工作。可他说:我是个闲人,每天都一直在娱乐——他把读书当做了娱乐。

果如他所说,经过读书的积累,他在各方面的认知超过任何人。人们对他的誉称纷至沓来,可无论人们怎样称赞他,他都只有一个反应——继续读书。他说:我还应该继续读书。

有人开始骂他是傻子,拥有如此才华却只任其被湮没,可他无动于衷。

当人们快忘记他时,他却突然却宣布参加工作,他开始了对各方面的研究。后来,他获得了二百多项诺贝尔奖。

人们称他为巨人,真正的巨人。可这位巨人每天仍不停地看书,他说:我要做终生读者。

他叫什么名字?

他叫高尔基,他叫鲁迅、他叫爱因斯坦……或许他也叫张晨浩,也有可能叫李浩然……他的命名权掌握在每个人手中。但无论他叫什么,他永远是个爱读书的人。

人类,读书吧。掉进知识情网中的人,时时品尝着知识的琼浆。人们啊,以读书为乐吧——知识好像砂石下的泉水,掘得越深,泉水越清;人们啊,做终生读者吧,书都读得来的人,还怕有什么做不来的?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一等奖征文4

书是我们增长知识的营养品,书是我们进步的阶梯,如果没有书的帮助,我们就不会有所收获。

每当我无聊的时候,我就喜欢一个人静静的阅读。在我所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看《鲁宾逊漂流记》正是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退缩,要勇往直前。这本书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卷入了一场风暴,被冲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在这座岛上又冷又饿,也没有地方居住。于是他走遍了整个小岛,发现了许多山羊,还在船上找到了几把枪和几桶火药。鲁宾逊把它们运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就开是找材料建房子,他每天捕猎并把捕到的猎物留一部分饲养。后来还遇到了一个野人朋友“星期五”,之后鲁滨逊也不再那么孤单了。虽然在后来有“星期五”这个伴,但在这之前他却一直靠永不退缩的精神与顽强不屈的意志活了下来。他是多么勇敢,他战胜了一切困难与险阻,鲁滨逊的勇气可嘉,精神更可敬!

“一个人生来不是要给打败的,你进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意志可以磨练,但你打不败它,它是不可摧毁的。我们要有顽强不屈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与挫折。 是啊,鲁滨逊正是有了这种精神与意志,才有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决心。在困难面前,这种精神与意志变成了不可摧毁的力量,是他战胜了一切。这种永不退缩与顽强不屈的意志值得我们学习。

我对鲁宾逊的崇拜之情逐渐增加,因为我感到自己身上正缺乏这种坚强的意志和战胜困难的决心。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心中有一种自信,相信自己一定会像鲁滨逊一样在困难面前不退缩,有坚定的决心和毅力。学习他这种永不退缩的精神与顽强不屈的意志。这样,才能闯过这些黑暗的险滩,迎来光辉的明天。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一等奖征文5

我叫乔露莹,今年十岁。我的爱好很多:绘画、跳舞、唱歌、游泳、溜冰,我样样喜欢。要说我最喜欢的还得算是读书了: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聊斋志异》《西游记》等,我都看了好多遍了。

一次,我在二楼房间聚精会神地看着《窦娥冤》的故事,妈妈大声地催促我赶紧下楼吃饭,我边答应边捧着故事书走向一楼餐厅。一不小心,脚步落空,跌倒在楼梯台阶上,头部撞在墙上,顿时,头晕目眩,眼前发黑,用手一摸,额上起了个大包,疼得我直咧嘴,差点哭出声来。听到声音,妈妈从厨房跑出来,关切地问:“怎么样?要紧吗?”我硬着头皮故作坚强地回答:“没事,没事。”

因为我特别喜爱读书,经常被书中离奇古怪、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吸引打动:有时看着看着眼泪情不自禁地掉了下来;有时手捧书本一个人大声地傻笑……读书让我增长了知识和智慧,给了我丰富的情感,使我明白了好多为人处事的道理。

我不仅喜欢读书,还善于思考,勤于总结。只要是爸爸为我买的属于我自己的书,我都坚持把书中的精彩片段和优美的词句摘抄下来,有时还制作成卡片,在写时,常常拿出来借鉴其中的写作技巧。渐渐地,不知不觉中,我的素材丰富了,写的思路也变得开阔了,文章的结构布局也越来越变得有条有理起来。

读书使我的水平大大提高,我写的好多次得到老师的表扬。这不,上个学期,有两篇被班主任卢老师选中,收录在选里呢,听说马上还要印刷出版呢。我常常梦想着有一天,我的能经常在报刊上发表,长大后当个了不起的大作家……

我就是这样一个爱读书并且爱书如命的小女孩!假如你也和我一样有共同的爱好,就快来和我个交朋友吧?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一等奖征文6

我的爱好可多了,有游泳,画画,下象棋……,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

我喜欢读书,感觉就像在书海里尽情遨游,探索奥妙。一会儿碰到了丑小鸭,亲眼目睹它变成了白天鹅,一会儿看到了尼摩船长和阿龙纳教授遇到了大漩涡,忍不住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有时跟着科学巨人们上天入地,解开一个又一个的神秘的面纱,有时又跟着先贤圣人学做人的道理,一篇篇鸿篇巨著,让人仰视,美不胜收。

人们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却不觉得学习很苦,而是很有趣,很快乐。

有时候,我趁着上厕所的时间,拿本书坐在马桶上看,有时一看就是几十分钟,虽然我知道这是个不好的习惯,可是有时候还是忍不住。因为这,爸爸妈妈提醒我很多次。

有一年暑假,哥哥送给我好多书,共十六本《小学生作文选刊》,我狼吞虎咽、如饥似渴地读着,除了吃饭睡觉,我一有时间就读,结果没到一星期就把一大堆书给读完了。里面有很多好作文都非常精彩,我真想让自己也能写出如此精彩的文章啊。

我很爱读书,但是我的读书笔记写的不多。今后我要边读边记,把优美的句子和词语都收集起来,并写出更多的读书心得,这样我就可以得到更大的提高了。你说对不对?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一等奖征文7

我非常喜欢读书,每当我读书的时候总能有一些收获。虽然这些收获不是很大,但它带给我许多乐趣。

一日之计在于晨,每天早上我都会很早起来,看半个小时书,使我保持清醒的大脑。读书使人明智,可以发散思维,增长见闻。古人有云: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便是这个道理。对此,我十分赞同。有一次,放学了,我和同学们一起回家,就有人说:“月亮上边有吴刚,那个黑块就是他在砍树。”大家纷纷表示自己也看到过。我告诉他们说:“月亮上的黑块不是什么吴刚在砍树,而是地表凹陷的环状坑。在月亮反射太阳光的时候,凹陷坑无法反射才会变黑。只不过看起来像是一个人而已,月亮上是没有人的。”看着大家恍然大悟的眼神,我心里也是甜丝丝的。

我读过的`书也有不少了,每一本书都像是一位长者孜孜不倦地教诲着我,帮助我继续成长。记得我看过一本书,但当时只有上册,没有下册,就像一桌美味的大餐只吃了一半就没有了,百爪挠心一样让我日思夜想期盼着下册的发售。当我拿到下册的时候,我“饥渴若狂”、手不释卷,看完了才长出一口气,“爽!”妈妈还说我是一条书虫,扎在书堆里就不出来了。我家不只我爱看书,我姐姐也很喜欢读书。记得有一次我和姐姐在书房看书,突然我们都盯上了一本书,说时迟那时快,我们一起抓住了那本书,互不相让,都要先看。我们的争执声引来了妈妈,妈妈了解原委以后,直接规定我们每人看一个小时,轮流着看书,才解决了争端。

通过读书我明白了很多,多读一本书就多了一分人生感悟。书籍是我的良师益友,它教给我的不仅是知识,还有做人的道理,也让我体会到了“一卷素书在手,一杯清茶在侧”的惬意。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一等奖征文8

我们班有一个“书痴”,她就是我们班的班长张宇欣。

张宇欣她非常喜欢看书,几乎一天有一半时间都在看书。从《三国演义》到《昆虫记》,从《昆虫记》到《西游记》……她看过的名著很多。

每当下课时,同学们都出去外面玩了,她却在教室里捧着书津津有味的读着,外面的吵闹声,嬉戏声丝毫不能吸引声丝毫不能吸引她,她整个人完完全全都沉浸在书的境界里,仿佛在和书中的小伙伴们一起玩耍,看她一会紧锁眉头,一会笑逐颜开,一会又在那里认真地做笔记。谁还忍心去打搅她呢?

还有一次,他在教室里专心致志的看书。我连续叫了她好几声,她都没有听见。我过去拍了她一下,他才回过头来,我惊奇地发现她的脸上有两滴泪珠,肯定又是被书中的一些情节感动了。

从那件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所以我决定以后一定要多读书,让自己的知识越来越广。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一等奖征文9

以前我对读书有一种厌恶感,因为我讨厌读书。可那件事改变了我。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下午,放学回家时,路过一家书店,我和妈妈便进去准备挑选几本书。我的脚刚刚踏进书店,目光就立刻锁定在一本漫画书上,“我要买这本书。”我指着心仪的书对妈妈说。妈妈却回答:“那你要再选一本故事书。”没办法,我只好顺手拿了离我最近的故事书,然后一脸不开心地回了家。很快,我看完了漫画书,闲来无事,便随手翻一翻那本被冷落的故事书,可没成想,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从那以后,我的兴趣慢慢地从玩电脑变成了读书,几乎每天都要读几页书,从那以后我也变得勤奋起来,连身边的人都开始赞美我了,说我从爱玩的孩子变成了爱读书的好孩子。有一次,大家都在吃饭,而我却在自己的卧室里窝着,我正看到精彩的地方,都舍不得离去了。到大家吃完饭我还沉迷在书的世界里,真正体验了一把“废寝忘食”的感觉啊。

还有一次,那是星期六,我正在读一本厚的像一个枕头的小说时,妈妈不知什么时候来到我的身边,眉头紧锁,严肃中流露着一种慈爱,“你还去上金笔作文吗?”我看了一下表,发现已经九点多了,“天哪!”说着,抓起书包,放下书冲了出去。

读书使我快乐,书就像一位良友伴随我们左右,我感谢自己爱上了读书,俗话说:“要通古今事,须读五车书!”我喜欢现在这个爱上读书的自己。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一等奖征文10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这句话我觉得说得特别对。沉迷在收的海洋中的那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假如哪一天你离开书本,你会觉得很失望。

有一次,我回到家,看见我昨天新买的那本《三国演义》,它就如同一个磁石一样吸引着我的目光,我连忙把书打开,品味起了,书带给我们的快乐。我被赵子龙骑救主的事感动。我为关羽骄傲自大,最终把自己推入了死亡的峡谷而惋惜,我还为孔明发明出木牛流马,成功打败魏军而高兴。总之,看书入迷了的我,对周围的世界毫不理踩,就算是天蹋下来了,我也会一动不动看下去,妈妈叫了5次喊我吃饭我都没听,恼羞成怒的老妈,冲进我的房间,顿时,一股“杀气”迎面扑来,老妈用出“九阴白股爪”揪起我的耳朵,把我从房间里扯了出来,让我吃饭。我边吃边看,妈妈一看,于是和爸爸商量了一个阴谋,爸爸按住我的手脚,妈妈趁机把书夺走,任凭我怎样哀求,他们就是不还我书,要我吃完饭才能看,正在这时,一种强大的力量促使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一碗饭还不到5分钟就吃了个精光,我又打开书,回到了三国的战争中,刚开了一会儿,我又要去上课外兴趣班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下。

晚上,我刚一进门,书包一丢,就像脱了缰绳的野马,狂奔向了书房,谁知半路杀了个“成咬金”,老爸“从天而降”,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抓住我,说:吃完饭再看。“好不容易吃完了可老爸又说”作业写完了吗?我无奈地埋头苦写,可心中全是那本书。写完后我一看时间,啊!10点了!我惊讶道。我躺在床上,心中不断的出现那本书,那本书和我进在咫尺,却仿佛隔着万水千山,我睡着了,可我的梦都是我在看书的情景,我仿佛来到了公元前的那乱世,看演了一出战争戏。

书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假如你想为祖国,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那么就先从看书开始,书是最平凡的,也是最神秘的,它里面的东西,会让你回味无穷。

与书为伴不负韶华一等奖征文11

不知从何时起,当别的小孩都执迷于电脑电视的时候,我竟然会捧起一叠叠的报纸,在客厅一角的长椅上,一张一张地阅读。也许是因为家里从小便有订阅报纸的习惯,每天茶余饭后看完当天的报纸,是我一直以来的习惯。以前读到兴起时,还会拿起剪刀剪下那天令我食髓知味的报道贴在本子上。也许正因为如此,手边常备一本笔记本,抄写所读下来的名词佳句,已经成为我雷打不动的习惯。

我的文字的渴望,似乎就在那时已经养成。在我的房子里,随处可见的便是一本本的书籍,桌子上,沙发上,甚至餐桌上都会时不时地摆放着书本。也许正是这份执着,才能让我在以后的学习中,有着对学习超越常人的兴趣。阅读,不仅能使人增长见识,还能让文字沁人心脾,使人在忙碌琐碎的一天中,找到自己的心灵归宿。我爱读书,每翻开一本书,书上的警言妙句,往往使我流连忘返。书籍是我从小到大的知己,也是我心里的一处绝妙的归宿。每当烦闷时,随手翻开一本书,眼睛便是粘在书本上似的,再也移不开去。并把那些烦恼都抛在九霄云外去了。

在我的童年时候,也许别的小孩子喜欢的节日都是六一儿童节。但我最喜欢的节日便是书香节,因为到那时有很大型的书展活动,有各式各类的书籍琳琅满目。每捧一卷都让我爱不释手。在那时还可以见到许多喜爱阅读的小伙伴,或三五成群的讨论着书中的妙处,或静静地躲在角落处阅读。那时的场景与氛围,真是无比令人怀念。以前每每到了书香节,我都会拉上我的同学或三两知己好友,去书店进行大扫购。每当我们拎着一大袋的书籍的时候,似乎离真理的殿堂又近了一步。也因为我喜爱读书的习惯,结交了不少好友,我们在私底下都会交换着彼此的书籍来阅读。还会将自己的心得写在小本子上,传递给对方,那些记录着对知识的揣摩与探求的本子,我仍保留至今,闲暇之余时不时翻开来看,还能感受得到那工整笔直的字迹下的童真与对知识的渴望。

岁月荏苒,等后来年纪渐大些,纵然在忙碌的学习中,我每天仍要抽出半小时的阅读课外书籍。还记得初中的时候,老师不准我们阅读厚重的书籍,以防止我们沉迷于课外阅读,耽误了课内学习。但我仍然信奉时间都是挤出来的原则,在完成课内学习之余。仍然坚持雷打不动地花半个小时去阅读喜爱的书籍。

这些年坚持阅读的习惯,虽然没使我成为一名优秀的作者,但是却给予了我许多心灵的营养,让我在渺茫的人生中人能不忘初心,坚持自己的原则,我想,这便是阅读给我带来的最大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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