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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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议论性较强的笔记,要用切身体会,实践经验和生动的事例来阐明从“读”中悟出的道理。因此既要叙述,又必须说理。叙述是议论的基础,议论又是叙述的深化,二者必须结合。下面小编为你整理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1

伊丽沙白的爱情观是值的人们去信仰的,读完《傲慢与偏见》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象。她用文字培养的气质和内涵,她在那个现实的家庭中脱俗的想法,都值得我学习。

但是今天,我主要写的不是伊丽沙白和达西的浪漫爱情。我要写得是最平凡,最不起眼的夏落克特·卢卡斯的故事。

夏洛克是个小角色,她的妈妈卢卡斯太太和贝内特太太一样是个市井小民,想要把自己的女儿嫁入豪门从此摆脱贫困,所以无论她如何改变,如何像伊丽沙白一样去读很多的书,也蜕不掉与生具来的市绘之气。毕竟她没有一位像贝内特先生一样的父亲。

她神速的和柯林斯先生订婚了,伊丽沙白很惊奇,为什么会这样?她突然在那一瞬间觉得自己并不了解她的好朋友夏洛克。就像在哪次谈话中,夏洛克对爱情的看法是物质,是生活的保障,不管对方性格怎样,只要能摆脱困难和贫穷。

心理学家毕淑敏说过一句话:‘很多女人都试图用婚姻让自己重生。”

读完《傲慢与偏见》,我之所以选择了夏落特和柯林斯。是想对身边的人说,我们都要活出自己,都要像伊里沙白一样有所坚持,无论多么困难都不能做夏落特,即使一贫如洗,即使孤独终生。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2

“梦想的婚姻应当以感情为基础”,这已是现代社会最深入人心的观念了。然而,在历史上,婚姻则是作为一种经济和政治制度而存在,它涉及到两个家族的利益,与男女双方是否两情相悦无关。从女方角度来看,嫁人主要为了三餐温饱,于是,男方的家世背景、财富多寡成为择偶时的重要考量因素。

小说创作于18世纪末的英国,“婚姻以感情为基础”这一观念渐渐冒出苗头。作者讲述了四对男女的结合,也借助其高超的叙事本事表达了自我的婚姻观。

1、简与宾格利童话般的感情

隆伯恩庄园的女主人本尼特太太,有五个漂亮的女儿,却没有儿子。按照英国的财产继承法,女儿是没有财产继承权的。一旦本尼特先生去世,他的所有财产将由远亲柯林斯先生继承。柯林斯先生与本尼特一家并无感情,本尼特太太及女儿们有可能被赶出家门,流落街头。出于对未来生活的恐慌,把女儿们嫁入豪门就成了本尼特太太的奋斗目标。

简是本尼特太太的大女儿,宾格利则是內德菲尔庄园的新主人,家财万贯。简漂亮善良、温文尔雅,宾格利开朗随和、理智幽默,两人在公共舞会上一见倾心。双方家世相近,志趣相投,极为相配。唯一的负分项,就是简的母亲和三个妹妹。本尼特太太出身低微,是一个笨拙、无知而又谄媚的市井妇女,三个妹妹则缺乏教养管束,行为浮夸。但这并不妨碍宾格利的热情,虽然有妹妹及好友的阻挠,他仍与简顺利完婚。

简无疑是幸福的,她是镇上最漂亮的姑娘,知书达理。她不需要在金钱与感情之间做抉择,宾格利满足了她完美婚姻所有的条件。

2、夏洛特现实的婚姻

夏洛特是卢卡斯爵士的女儿,也是隆伯恩庄园二小姐伊丽莎白的闺中密友,聪明懂事。

科林斯先生是伊丽莎白的表哥,也是隆伯恩庄园未来的法定继承人。他年纪轻轻便鸿运当头,在凯瑟琳夫人的提携下成为司铎,坐拥一座好房子和十分可观的收入。他一方应对凯瑟琳夫人感激涕零,一方面又因大权在握而自我感觉良好,整个人变成了骄傲与奴性、自大与谦卑的混合体。其举止言行,很受伊丽莎白鄙视。

科林斯先生需要找一个太太。在求婚伊丽莎白失败后,他迅速把目标转向了夏洛特。夏洛特也很不喜欢柯林斯先生,但还是愿意委身于他。

“我不是浪漫的人,你明白的。我想要的只是一个舒适的家庭;研究到科林斯先生的性格、社会关系和生活境况,不是我瞎说,嫁给他以后,我得到幸福的可能性比较大,至少和绝大多数准备结婚的人所期待的差不多。”夏洛特对伊丽莎白说。

夏洛特已经二十七岁,她没有倾城的容貌,也没有显赫的家世,能找到这样的归宿,也算不错了。在婚姻面前,夏洛特无疑是理智而又清醒的。

科林斯不爱夏洛特,夏洛特也不见得爱科林斯。这是一桩现实的婚姻,也是大多数人的婚姻,为生存各取所需。

3、丽迪雅的轻浮婚姻

丽迪雅是本尼特太太第五个女儿,年仅16岁,继承了本尼特太太的所有缺点,天真、鲁莽、无知而又轻浮。在那个封闭传统的年代里,她不顾社会评议,整日混迹于部队军官之中,享受着男人们的殷勤吹捧。

维克哈姆是一名中尉军官,品性低劣,不学无术,毫无前途可言。可是,他年轻帅气、能说会道,俘获了不少女人的好感,丽迪雅就是其中之一。

丽迪雅天真地以为维克哈姆会娶她,于是跟着他私奔,这件事让整个家族蒙羞。洗刷羞耻的唯一办法,就是两人结婚。维克哈姆以结婚为交易筹码,拿到了2500英镑巨款还清欠账,并收获一份北方军队的工作。

丽迪雅沉浸在婚姻的完美生活中,跟着丈夫远走边关。

没有物质基础,也没有感情的婚姻,只能依靠姐姐的接济维持下去。

4、伊丽莎白骄傲的爱

伊丽莎白是本尼特太太的二小姐,活泼、聪明、勇敢又富有修养。在婚姻问题上,她有自我的主见,物质的富裕和有尊严的感情,一样都不能少。

在本尼特太太的允许下,科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却被严词拒绝。科林斯的品行,得不到伊丽莎白的敬仰。维克哈姆外表温文尔雅,言行举止又深得伊丽莎白欢心。但由于他缺乏经济基础,伊丽莎白恰如其分地把两人关系维持在朋友层面。

宾格利的朋友达希,出生豪门,拥有巨额财富,性格内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也不善交际。

“长得还行吧,但也算不上多好看,对我来说毫无吸引力;此刻我可没心境给那些其他男人看不上的姑娘捧场。”舞会上初见,达希向宾格利评价伊丽莎白的话,句句传入她的耳中,其傲慢、无礼的态度,也深印在脑海。

之后,维克哈姆对达希颠倒黑白的毁谤,又进一步加深了伊丽莎白对达希的憎恨。

偏见遮蔽了她的双眼。舞会过后,达希多次示好,聪敏的伊丽莎白却完全没有察觉。

达希控制不住自我的情感,向伊丽莎白表白,她的震惊无法形容。“他滔滔不绝地指出伊丽莎白家世如何低微,双方如何门户不对,自我既然宁可身份地位受损也要娶她,足见对她的确是一片真心。”达希真实的表白伤害了伊丽莎白的骄傲,两人不欢而散。

达希给伊丽莎白递去一封信,详细叙说了维克哈姆的`斑斑劣迹,证据确凿。

反复阅读信件后,伊丽莎白认识到了自我的偏见,“导致我如此愚蠢的,并不是感情,而是虚荣。自从认识他们两人开始,我便因为其中一个人的奉承而得意,又因为另外一个人的冷淡而生气,所以对待他们两个都是充满了偏见和无知,毫无理智可言。”

而达希,被伊丽莎白拒绝后,也认识到自我的问题。“我父母都是好人,异常是我父亲,他既仁慈又和蔼,可惜他们却纵容我、鼓励我、甚至教导我做一个自私高傲的家伙,除了自我家里的亲戚,谁也不关心,并且瞧不起其他任何人,至少要鄙夷地认为他们无论智力还是财富都远远不如我。从八岁到二十八岁,我就是那样的人;你给我一个教训。在你那里我才明白什么叫谦卑。”

“偏见让你无法理解我,傲慢让我无法爱上你。”放下傲慢与偏见后的达希与简,历经曲折,终成眷属。作者给予了故事一个完美而圆满的结局。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3

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一样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资料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可是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并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能够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构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本事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述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述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比较。这两本书在故事资料、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一样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到达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本事的局限性,这是能够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4

读了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让我知道了原来在遥远的欧洲不仅有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样悲壮的爱情,像莎翁那样的古典哥特式的美,原来也有市井家,回归生活的美。简单,精致,如同“两寸牙雕”,却窥视出了整个社会。

弗兰克奥康纳说:“我认为简。奥斯汀是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技巧局将一样,她在文学方面炉火纯青,就像莫扎特在音乐方面的完美无缺一样。”《傲慢与偏见》的语言如同掠过竹林的风,带给我竹林般的清凉,泉水般的清澈,让人可以随时随地的沉浸其中。那细腻的语言,缜密的思维,为我拉开了英国田园风光的帷幕,不经意间勾勒出了一个浪漫纯美的童话,却又那么的贴近生活。

这是一部描写爱情与婚姻的小说。小说围绕班奈特太太如何把五个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书中一共写了四队青年男女的结合,作者一一加以比较,批判,爱憎分明的阐述了自己的爱情与婚姻观。富有傲慢的达西和睿智具有反叛精神的伊丽莎白,温柔体贴的简和有权有势的宾利,以及莉迪亚和威克姆,夏洛蒂与柯林斯。

贝内特夫妇五个女儿待字闺中,没有子嗣,依照当时的法律,他们死后家产须由远房内侄柯林斯继承,因此把五个女儿嫁到有钱人家,成了贝内特太太最大的心愿。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了整个故事的架构。虽然作者在作品中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但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的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其实小说中的班奈特太太是当时社会大多数人的缩影,爱情对她们来说是不可靠的奢侈品,她们只看重物质,看重权势。所以当富有单身的宾利来到内瑟菲尔德庄园,便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和谈论的话题,以及小说中对军官们到来,小镇人民细微的表情和言语的描写,将当时社会风气展现的淋漓尽致。

然而作者奥斯汀是一个具有批判精神的女性,于是她塑造了一个追求纯粹的爱情,多少有些藐视权贵的伊丽莎白。虽然小说写于19世纪初叶,但是她所阐述的爱情观与婚姻观放在当下中国却也依旧是那么热点的问题。看到社会中充斥着的拜金主义,炫富事件,小三等心中竟升起一种荒凉,但这也并非真爱的缺失,而是社会问题。我个人认为这种狂热的拜金主义是因为社会制度的不够完善,本来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对金的崇拜,对物质的追求是很正常的事,然而在中国却显得有些病态了,因为在中国没钱你便无法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在“生存”这把悬于头顶的大刀压迫下,拜金现象自然变得严重,人间的真善美也在死亡的威胁下大大贬值。而在国外,特别是欧洲,因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哪怕你没钱,你还可以生存,所以在国外对艺术,对学术的追求热情远高于中国,同样在那样一个安逸的社会里,爱情观也让现代中国青年向往。

在我看来婚姻的奠基本来就应该是爱情,如同伊丽莎白所追求的一样。面包与玫瑰的选择,若二者不可得兼,取玫瑰而舍面包也。这种选择或许是因为我还没有面临生活的压力,但是追求爱,追求美的确是发自内心的呼吁。

但这只是个人的做出的选择罢了,在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基本假设那便是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资源是有限的,所以人们总是在不停的面临选择,而我只是出于个人偏好更侧重精神,愿意承受更大的机会成本而已。同样,有些人更侧重于物质,这只是一个选择,没有对错可言。然人毕竟是社会性动物,当大部分人做出了同样的选择,那这个选择便成了一种风气,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习俗。之所以将题目设为“两寸牙雕”,不仅是因为《傲慢与偏见》的精巧细致,更是因为通过这个“牙雕”窥见了当时的风气,抛开爱情不谈,还有其他的一些感慨。

首先让我感慨的是当时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因为整个故事的构架便是在依据当时法律贝内特夫妇死后财产由远房内侄继承这个源动力的作用下进行的,可见当时法治发展的水平。

其次是平等,“傲慢与偏见”这个书名便是在平等的观念下产生的,达西因为在交际舞会上不肯与他人跳舞,让伊丽莎白认为他十分傲慢,以至于产生了偏见。要认识和结交朋友都必须与他人一同跳舞,随时更改舞伴,尽兴而为,虽然这个平等具有局限性,但这些应该便是现在欧洲国家自由,平等,法治等观念的雏形。这些从两寸牙雕中观察出的细末,让我回眼中国的当下,期待能发现更多的进步雏形。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5

大学的第一个暑假,面对着漫长的假期来临,放假前到图书馆借了两本书,其中就有《傲慢与偏见》。比起刚刚读过的、令人悲伤的《红字》,这部《傲慢与偏见》却让我不时地捧腹大笑,这部作品里并不是每件事都十全十美的,但读起来十分有意思,不过仔细想想,我的那么多次笑中,必定有九成以上是在“嘲笑”。

这是奥斯汀的经典之作,是一本充满了生活色彩的书,描写了班纳特家庭中五姐妹找自己丈夫的事情,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偏见与世人的傲慢,当时的人不追求真正美满的婚姻,而是财富与地位,这是现在万万不可以取的。婚姻其实不是金钱、财富、地位和外表,而是夫妻之间真正美满的感情,那个婚姻的真谛是夫妻之间的和睦相处,感情融洽。

我们在世界的两端,彼此吸引又无端猜疑,傲慢与偏见——双生的姐妹花,开得如此绚烂,以致于迷失了视线到达心灵的距离。

当达西迎着第一缕朝阳向伊莉莎白走来的时候,露珠还在草叶间沉睡,广袤的原野上雾蔼尚未散尽,与流水一起缓缓流淌的音乐里,只有风不经意地来去,暖阳越过云层低低地洒向青春耀眼的年华。

爱情的魔力惯会使沉静的人陷入疯狂,当达西忧郁傲慢的双眼因着内心情感的煎熬而显得慌乱时,当他无助甚或难以控制细微的情绪波动向伊莉莎白表白:“你已掳获了我的灵魂和肉体,我爱,我爱,我爱你……”时,爱情的纯真美好再一次深深,深深打动了我。

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简、宾利等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肯、柯林斯和本内特太太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就我个人而言,我非常喜欢伊丽莎白这个人物,她虽然没简那么美丽,性格也没她那么温柔,但是她秀外慧中,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藐视权贵并善于思考问题,不委曲求全,并勇于承认错误。达西是一个“傲慢的家伙”,一开始就不讨人喜欢,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但是当他自以为是地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却遭到严厉的拒绝,从而使他改变了傲慢的态度,并开始慢慢地接近以前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当的”小老百姓了。后来伊丽莎白改变了对他的偏见,而达西也冲破重重压力,抛开身份与门户之见与她与组成美满的家庭。

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通过这部作品,我们看到了理想的婚姻——虽为数不多但是可能的。我明白婚姻里最重要的是什么,而且不只是婚姻,在交友乃至更深的社交中,虽然在未彻底了解别人之前一定要保持警觉,但一定要真诚,充满理智但又绝对不可以欺骗自己的感情。

如果你还相信爱情,相信爱情抛却了世俗欲望的本真,如果你是个完美主义者,对纯洁的爱还有坚定不移追求的信念,那么请看看《傲慢与偏见》吧,感受简。奥斯汀终生未嫁的遗憾,感受一个早逝的女人对爱情的唯美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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