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十篇

冰倩0分享

让我们来一起看看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怎么写吧!优秀作文肯定不是临场训练出来的,而是平时修炼出来的,它需要你平时多阅读,多观察,多积累,提升我们的境界,锤炼我们的思想。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希望大家喜欢!

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1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编织了一张爱的网,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非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事《5分钟》这个故事,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在他14岁的时候在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沾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了。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爱尔斯金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2

要问我喜欢的书是什么,那可还真多,但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出了名的作品。那么是什么故事能够让我深受喜爱呢?就让我们一起去阅读下面的故事吧。

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喜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一件很无聊的事,但在下课时,我总是能听到我们班的同学在说:“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实在是太好看了!”“不就是一本书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在心理默默地说。

有一次,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就只好去听同学们讲故事,听着听着,我就入迷了,我忍不住问讲故事的同学:“这本书的书名是什么呢?怎么这么好听。”她们异口同声地说:“就是《狼王梦》呀!”我惊呆了,说:“《狼王梦》真会有这么好看吗?”她们又说:“你又没看,你怎么知道。”

我回到家中,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我翻来翻去只能看见一大堆字和几张黑白的图片而己,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看,妈妈对我说:“买回来了,就要看!你不要只看图片,要看里面的内容,特别是里面精彩的内容更多看看、多读读,慢慢地,你就能体会到看书的乐趣了。”我只好安安静静地继续看书了,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仍旧感到很无聊,但看了几个章节后,我发现开始有点喜欢这本书了,在文中,作者把动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你感到像是走进了故事中。

随着我看书的本数逐渐增多,我的课外知识也丰富了很多,学习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让我明白了读书的意义:一个人看再多的书,也可能比不过你仔细地看一本书得到意义深刻。你,明白了吗?

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居于英国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楼梯下的储物间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双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礼一家,还有表哥达力。德思礼一起生活。他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他经常被达力欺负,没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却被姨夫百般阻拦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浑身解数阻拦,却不能阻拦哈利波特看信。他从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不仅如此,学校还派人来接他,他从派来接他的巨人海格那里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杀,而他自己却大难不死。

哈利还从海格那里知道了许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对角巷、古灵阁、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于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车,在学校里,他交了两位很好的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还成为了学院魁地奇对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还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罗恩和赫敏偷偷穿过藏魔法石的活板门,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还从校长邓布利多的言语中得知自己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卷,描绘了一个生动、真实的魔法世界;而且本书的细节处理的十分到位,不会前言不接后语;再者,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释卷,读完后大呼痛快。

本书续集,如《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荐给大家阅读。

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4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5

我读过很多很多的书,有《安徒生童话》,有《伊索寓言》,有《老人与海》……但我最喜欢的却是《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因为我本身就对宇宙方面的知识有很大的兴趣,而这本书讲的全是有关宇宙的知识,这更加让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详细地介绍了黑洞、陨石、八大行星以及彗星和恒星还有大气层和太阳等相关知识。通过阅读,我了解到黑洞是一种特殊的天体,它能将一切东西都吸进去,就连光也没办法逃走。我知道了八大行星分别是地球、金星、木星、火星、土星、水星、天王星、海王星。我还知道了原来完整的彗星由彗核、彗发和彗尾三个部分构成。我也明白了恒星是一种会发光会发热的球体,而我们最熟悉的太阳就是一颗恒星。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书中关于外星人的猜想,正因为外星人充满神秘的色彩,人类还设想出了多种外星人的形象,尽管大家对外星人描述的多种多样,但由于缺少有力的证据,还不能对外星人的形象做出一个准确的描述。由此看来,还是要依靠我们好好学习去进一步探索了。

《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了新的知识,也让我学会了从科学的角度去认识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它告诉我地球上不仅仅有我们看到平凡事情,也有许许多多依靠现在的科学技术还不能解释的谜团。不过,只要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努力探索和发现,我相信总有一天这些迷团会被我们揭开。而我,也会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希望有一天,我能亲自解开宇宙谜团!

一本好书,正似一位挚友,你可以与它进行心灵的对话;正似一名良师,引你步入理想的殿堂。《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恰好就是这样一本书。我怎能不喜欢它?

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6

在一座盛开着大片鲜花的花园里,站着一位提着篮子的红发女孩。上面“绿山墙的安妮”这六个大字映入了我的眼帘,催我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绿山墙农舍的卡思伯特兄妹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孩,一个小精灵。这个小精灵像一股清新的风吹进了闭塞的农舍乡村,给这一对老兄妹带来了如春风般的生机。作者的文字生动幽默、清新流畅,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马修和玛丽拉无私地付出和万分疼爱安妮,感人至深。而安妮那纯真善良、热爱生活、乐于向上的形象也使她赢得了友谊和真挚的爱。安妮最拿手的就是梦想,她梦想远大的成功,也梦想着能超越吉尔伯特。但她不像别人,长大了就把梦想丢掉,而是将它变成了对现实的包容和超越。她聪明又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玛莉拉,她又放弃了学业,令人十分感动。

安妮渐渐长大,也不再犯那些“可爱”的错误——给手娟上浆;把止痛药当作香草浆加在蛋糕里;痛骂林德太太;因为“胡萝卜”、“红毛鬼”这个外号把班上最帅的男孩的头打在了石板上……

安妮长得并不漂亮——红头发、还有满脸的雀斑,但是安妮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她爱幻想,一切平凡的事物在她眼中都是妙趣横生。

我们应该向安妮学习,学习安妮的执著;学习安妮的纯洁;学习安妮拥有一颗纯洁无瑕的心灵。让我们像安妮一样,乐于向上地面对每一次挑战;越过每一个障碍;攻破每一个难关。让我们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吧!

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7

我喜欢《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里面的主角之一马小跳。他10岁,读四年级,是学校有名的淘气包。

他还在幼儿园的时候,喜欢他们班长路曼曼,秦老师还派路曼曼去和马小跳作同桌。这更让马小跳喜欢路曼曼了。因为马小跳太顽皮了,派路曼曼去做他的同桌,秦老师就放了一百个心。但路曼曼却不喜欢马小跳,她喜欢丁文涛。丁文涛是个非常有涵养、爱读书的学霸,他喜欢攻难题,简直就是一个天才,爸爸妈妈非常帅气漂亮。丁文涛的爸爸根本不把老师放在眼里,也不像有的老爸,孩子犯一点儿错,就要说个不停。

到了四年级,班上来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做夏林果。马小跳第一次看到像白雪公主一般的女生。

班上几乎一大半男生都喜欢夏林果。自从她来了,马小跳就改变了注意,下定决心:这个女孩要定了。

学校竞争大队长,只有两个人坚持到了最后。她俩是一对好朋友,就是夏林果和路曼曼。到了最后,夏林果当选了!

现在,马小跳虽然已经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了,秦老师还是特别担心,他越长越大,也越来越顽皮,真是不好管。该怎么办呢?对了,秦老师就让同桌路曼曼来管他,给了路曼曼一个本子,专门记马小跳的不良习惯。就这样,马小跳就成为了秦老师办公室常来喝茶的茶客,可每次进去时,马小跳总是愁眉苦脸的,一出办公室就欢天喜地。反正,这一点就符合了我这种人,似乎我就是马小跳。

马小跳还有一个特点,真的是令人羡慕、嫉妒、恨——他敢作敢当,心态好,不在意别人说他什么。

有一次,他被别人诬陷了——“好!可以!我接受惩罚!”他并没有哭,这让班上不喜欢他的人非常失望。

马小跳,不愧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8

书是精神的食粮,带给我们欢乐;书是黑夜的明灯,带给我们光芒;书还是成长路上的鼓励,带给我们动力。

在琳琅满目的书中,让我青睐的书只有一本《爱的教育》,它的封面是许许多多的孩子,个子高矮不一。那一双双纯真的大眼睛,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它讲述的是四年级小学生的故事,这本书的原名为《心》,作者是意大利著名作家亚米契斯,当时这本书轰动了整个意大利文坛,里面有对朋友、教师、父母、同学、亲人等等的一系列故事,只要看上一眼就好像是荆棘鸟找到了归宿,再也无法自拔,刚好这本书被我选中了。

在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片段是‘少年爱国者’,听这个名字就具有经典风范。当时一个意大利少年被父母卖到了杂技院,年仅13岁的他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因为当时是他的13岁生日,晚上父母陪他开开心心的过生日,可一觉醒来,就被一个胡子大汉用鞭子抽打着身子,后来他才知道他被父母卖到了杂技院,往后每一天他都是吃不饱、穿不暖,还要表演杂技。在一天的清晨他逃了出来,准备坐船逃离这里。船长见他可怜,就免费让他坐到船里面,几个成功人士赏给了他几个铜币,但当这个少年听到他们说自己的国家是垃圾的时候,转身便把铜币扔向了他们。并大声说道:"我不要侮辱我们国家的人的钱。"当我读完这个片段的时候,心里一种怒火涌上心来,这几个成功人士不应该侮辱别人的国家,这个少年值得我学习,他可以放弃尊严去要钱,但就是不能容忍侮辱他国家的人。

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我收获的不仅仅是知识,还有爱国护亲等太多的东西。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9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他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福尔摩斯,大家都应该听说过,他是赫赫有名的大侦探,破过许多经典的案子,这本书收录了其中的12个,如:斑点带子案、身份案、银色马等。福尔摩斯有一个助手,是一名医生,名叫华生,整本书就以他们俩为中心来写。

书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讲到福尔摩斯和当代最杰出的罪犯——莫里亚蒂一起掉入了泡沫沸腾的万丈深渊,一代有名的大侦探就这样消失了。这个案子,福尔摩斯陷入了危险,作者让他在激流中死去,这引起了非常多的福尔摩斯迷的不满,大家都想让他复活。因为福尔摩斯的故事真的很精彩,读完这本书,我忍不住又通过广播、iPad等听读了更多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

福尔摩斯是一个观察力很敏锐的人。比如:华生第一次见到他,他说了一句让华生终身难忘的话:“你到过阿富汗。”华生当时十分惊讶,以为是别人告诉他的。后来,华生才知道是福尔摩斯从自己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有军人的气概,加上皮肤的颜色和动作僵硬的手而推断出来的。

福尔摩斯是一个知识广阔的人。他很爱读书,在《五个橘核》这个案子中,他知道3K党,所以破获了这个案子。也告诉了我们知识无边无际,要想成为一个优秀的侦探就必须具备丰富的知识,才能在蛛丝马迹中找到事情的真相。

就因为《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爱上了侦探小说,也因此有了自己的目标——当一名法官。

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作文篇10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列宁说:“书籍是巨大的力量。”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别林斯基说:“好书是最贵重的珠宝。”我说:“书,是我的好朋友,是书给了我乐趣,是书给了一双慧眼,而《人类未解之迷》这本书,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门,让我通往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科幻世界。”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感到我生活在的这个世界迷雾蒙蒙;书中的有些内容甚至令我难以置信。

我问你们人有几只眼睛,你们肯定会毫不犹豫地说两只,可那就大错特错了,人一共有三只眼睛。动物和人都有三只眼,只不过人与一部分动物的第三只眼退化了,现为松果腺体,埋藏于上丘脑深处。而等动物还看得见呢。世界上有数起奇怪失踪的案子,突然间消失,然后传来呼叫声。有些科学家认为,失踪的人是被一个奇怪的旋涡卷进了一个四维空间,比现在的三维空间的三个物质—宽、长、高多了一个物质。一个8岁中国男孩就遭遇到了这种情况,随后他们一家四口也被卷了进去。

是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精神的食粮、终生的伴侣、真挚的朋友、智慧的源泉、知识的窗户。可是知识像海洋,书籍像大山。就算你一生一刻不停地读书也只能读到书山的一角、海洋的一勺水。所以我们要挑好书读,而《人类未解之迷》就是一本好书,当你翻开这本书时,你会发现这是一个蕴藏了无尽智慧的宝库,这里有深刻的哲理,有闪光的睿智……

心动不如行动,赶快买一本看看吧。人因书而富,人因书而雅,我衷心希望这本书能帮你赢在起跑线上,陪你度过快乐的每一天。

    54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