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关于《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精选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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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与火之歌》是由美国作家乔治·R·R·马丁所著的严肃奇幻小说系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学生关于《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精选范文五篇相关模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中学生关于《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精选范文五篇(一)

  《冰与火之歌》是部很好看的书,也是一个想象力和个性都很张扬的故事。对于一个矛盾关系纷繁复杂、结构框架极具野心的故事而言,作者必须具有强大的掌控驾驭能力,否则根本无法压制弘大叙事所带来的状况百出的弊端。(是的,最大的优势往往也是最大的缺陷所在,若控制不住,巨大的结构就不会是壮观而是乱套。)现在看来马丁老爷子是个中高手,我喜欢他丰富的想象,他对权力戏和人物的洞察力,以及那些很棒的台词。如果看一个人要看他的眼睛,那么看一个故事或一部戏就要看它的台词。台词好不能绝对保证故事好,但台词烂的故事九成都是烂的。从台词能看出作者是不是有头脑,冰火里带感的台词和有意思的话俯拾皆是,作者让每个人都能说出很棒的话,或幽默,或残酷,或幽默且残酷,看着看着实在忍不住想记一下,于是就顺手开了这个边看边记的更新帖,看看我能记下多少。这个想法从第二部快结束时才想起,所以第一二部的会少一些。(剧透请注意 )

  “凛冬将至”——史塔克家族的箴言,也是整个故事的主线,同样也可以在现实中被广泛引用——它确实也被广泛引用了。

  “名字是危险的东西。”(提利昂)——如果小恶魔说的是“你最好不要知道我的名字。”感觉是不是差了一层?

  “韦赛里斯是个傻瓜,傻瓜相信蠢事。”(丹妮莉丝)——哈哈哈哈

  “你们都还是乳臭未干的小毛头,身上都是夏天味道。”(艾里沙爵士)——好有冰火特色的比方。

  “您自己也应该祷告。”凯特琳补充道。“为了胜利?”(蓝礼) “为了理智。”(凯特琳)——总是喜欢这些简单有力的话。

  “她有狼的血统。”(乔弗里)“你有鹅的脑瓜。”(提利昂)——冰火的人物谱都很精彩,但小恶魔无疑是作者最用心思的人物之一。

  “我不是在威胁国王,爵士,我是在教育外甥。波隆、提魅,柏洛斯爵士再张嘴,就宰了他。”侏儒微笑,“这才叫威胁,爵士,知道区别了吗?”——侏儒嘴皮子厉害,老爷子笔头伶俐。

  提利昂隐约意识到有个学士正在询问他是否受伤。他二话不说,推开庭院的人丛,来到外甥面前。......他用力踢他。这感觉真过瘾,他想多踢两下。——这段很过瘾,我看得也很过瘾.....

  柏洛斯和马林互换一个眼色。“我们要穿着白袍去吗,太后陛下?”柏洛斯爵士问。“光着身子也无所谓!那样倒好,可以提醒暴民你们还是男人。看到你们在街上的表现,只怕大家都忘了!”(瑟曦)——接上段,俩姐弟发脾气都很有趣。

  “朋友们,”瓦里斯说,“斗嘴无益。我请求两位,将心掏出来,协力办事啊。”“掏谁的心?”提利昂酸溜溜地说。他想到几个颇有诱惑力的候选人。——同一章,妙语如珠。

  “我对你的爱就已经让我丢脸了。”(提利昂)——小恶魔其实也挺可怜。

  我统辖的军队比你率领的这支更庞大,凯特琳目送他们离去,心里不禁想。我统辖着怀疑与恐惧的大军。——她感觉到的恐惧远大于能看到的力量。

  黑暗是可疑的盟友。(兰尼斯特军趁夜袭击奔流城失败。)——冰火里很多这样有意思的比喻。

  “他们会为骑士头衔杀人,但不会为此而死。”(波隆)——头脑清楚的人才说得出一针见血的话。

  珊莎从他身边踉跄退开。“你好恐怖!”“我很诚实,恐怖的是这个世界。”(猎狗)——猎狗的话跟他的脸一样冷酷可怕。

  中学生关于《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精选范文五篇(二)

  魔戒是开山鼻祖,地位不用说了,情节也不说了,光是创造的精灵语说明这是一本倾注了心血的作品。

  龙枪,估计很多人听都没听过,第一部完全按照D&D规则设定,有些枯燥,法师还总要记魔法,盗贼随时都能偷东西,后面几部好很多,时间久了记不清了,但是这个剧情是我最喜欢的,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刻画也是非常丰满,有血有肉,那个叫雷斯林的法师,是我读过的奇幻魔幻作品里最喜欢的角色了,这个掌握了过去和未来的强者,最后一刻甚至可以封神。

  龙枪不好的地方是,小说大概有几十本,不同作者写的,良莠不齐,如果仅看正史,还是非常精彩的。

  最后说冰火,也是个奇幻小说,其实背景也很好,而且没写完,后面展开展开,也许能不错。

  但是就我看过的1-4部来说,给我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这是魔幻版的欧洲宫廷政治斗争史。

  给我的感觉甚至可以说里面很多情节掰扯掰扯可能就是现实中发生过的事情。

  我对整本书中的这是谁的儿子,谁的女儿,谁的老妈子,谁是私生子,谁是教父,谁是教皇,谁是皇帝非常非常困惑, 这东西对我放松心情没任何帮助,只能让我知道宫廷斗争多黑暗。

  所有这4本书与其说围绕魔法和大陆命运来讲,不如说是围绕各个皇族之间的斗争在讲。

  简化大陆部分情节就是狼和鹿是兄弟,狮子和鹿是联姻,狮子是外戚,玫瑰也是外戚候补,章鱼是狼的养子,狮子害了鹿皇帝,其他的鹿跟狮子斗,鹿之间也互相斗,狼和鱼斗狮子,章鱼占了狼窝,玫瑰蠢蠢欲动,狮子拉拢玫瑰,鹿被打败,后来狼里面有人叛变,狼被屠了。

  这么说剧情其实挺精彩,但是跟魔幻毛关系都没有。随便架空一个欧洲中古世纪,往里面带入人物就好了。

  外加两部分情节,一个是北地之墙外面,一个是沙漠大陆那头龙女。

  里面有很多描写,比如这个岛那个岛,这个宫廷那个宫廷,这个那个的,就好比为了魔幻而魔幻。

  结论就是,冰火是本好小说,尤其对喜欢宫斗的同学,冰火潜力也很大,因为挖了那么多坑,后面会填上,冰火也是本残缺不全要素欠缺的奇幻小说

  中学生关于《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精选范文五篇(三)

  很多小说有主人公,通过他们我们经历,感知善与恶,透过他的眼睛看世界。但《冰与火》用的是POV(Point of View)--“视点人物写作手法”,每个人物都是主角,那么正与邪,美与丑,忠诚与叛徒,用什么来定义?

  有本书观点说,人们可以通过书、影、音来获得同理心,获得“感同身受”的能力,读到时我浮现出《权利的游戏》琼恩与珊莎的重逢拥抱,那一刻我也湿了眼眶,虽然后几季改编的只剩下游戏了。

  曹雪芹在《红楼梦》里提到一句,薛蟠看到林黛玉,犹如雪狮子向火,浑身酥软,便是POV基础了,换个庸俗的眼睛来看,林妹妹也是美人,证明她并不只是高雅宝玉的眼中西施。

  而《冰与火》将POV手法运用到了极致,每一章节都是完美的短篇,都是视点人物内心深入的挖掘,都能身临其境代入,特别是字体变化的心底思绪,一字一句久久萦绕,念头跟着流淌,所思所想,所感所忆,成为他(她)。只有他(她)的见闻、视野、价值观,可靠或不可靠,认同或不认同,则在于读者。

  很遗憾,最开始接触的是美剧《权利的游戏》,并未发现书本的精妙,去年在家的时候翻起放置已久的《冰雨的风暴》,仿佛一下子发现了宝藏,沉浸式一口气《群鸦的盛宴》《魔龙的狂舞》,甚至不解馋,重又翻开《权利的游戏》精读,这种前后并行同时阅读也是新体验,那些埋藏的细节与伏笔,一一对应。精读的方式是用心读每一句,铺垫了多少往事,延伸了多少未来,而每一句能读出这些是基于遨游维基百科每个词条,立体的历史网,上下多少年;仅仅是一部分的五个小时历史讲述短片;《冰与火的世界》整个世界观的构造,豆瓣付费专栏的讲解;《七王国的骑士》外传故事,厚积薄发。这么读下来,正传里短短两三年,却有百千年的沉淀,二十来个视点,却有百多个人物交织,符合去年底深度阅读的目标。

  每一个名字都可以谈上千言万语,自身生命进程和球状的关系树,每一个家族都让人沉迷并探索,鲜明的家徽族语和上千年的历史,这里的世界涵盖所有,历史风俗,文化信仰,地理政治,面面俱到,好的小说让人逃离生活。赢得每场战役却输掉这场战争的少狼主,红色婚礼真让人眼球都掉下来;读后感.全王国最有权势的狮子泰温,在厕所被亲儿子用十字弓射死;早已死去多年的龙家婴儿,流浪多年后终于反攻大陆;固执的二鹿,还在冰天雪地里信仰他的红神。POV下,对人物的看法倾向于多个角度,最鲜明的是詹姆,兰尼斯特家族在书本还未开始时,就是所谓的敌方,而他更是视荣誉和誓言为无物的“弑君者”,但被俘、断手、关系破裂,他的挣扎和苦楚,由他自己讲来那些经历,读着会不会动容。

  顶好的小说则融入生活,阳光底下没有新鲜事,我喜欢读历史,而《冰与火之歌》有近则300年,远则12000年虚构架空的历史,真实到每个细节,合理到没有破绽。这是作者数十年的打磨,一旦成型,世界里的人物会自行发展,奈德必须死,背叛早已铺垫,狮家盛极必衰。视点人物提醒自己多换位,任何事站在对方角度思考;读到西班牙可以自动带入多恩领,整个世界取材于现实很容易读出,互相促进;随着“小恶魔”弑亲逃亡,再放荡邪恶只要有自己的内核,即便是矮小的人物,也能投射出硕大的影子;狼家的男孩一个个凋零,史塔克家族由珊莎继承,为何不能是女孩?血脉并不是冠以另一个姓氏就会改变,狭海对面还有个正宗的女王即将回归;琼恩,管他是姓雪诺,史塔克还是塔格利安,怯弱智慧的山姆,塔斯的布蕾妮,没有贵族的继承,每个平凡的人都奋斗着自己的人生;无人不冤,有情皆孽。

  小说还没写完,犹如断臂维纳斯,可以无尽想象,自己创作,参与其中,陪伴左右,正像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作者:七七璐和点点猪

  中学生关于《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精选范文五篇(四)

  先简单的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线便发生在西方的形似不列颠岛的维斯特洛大陆上。由国王劳勃·拜拉席恩前往北地拜访他的好友:临冬城主暨北境统领艾德·史塔克开始,渐渐展示了这片国度的全貌。单纯的国王,耿直的首相,各怀鬼胎的大臣,拥兵自重的四方诸侯,全国仅靠着一根细弦维系着表面的和平,而当弦断之时,国家再度陷入无尽的战乱之中。而更让人惊悚的:那些远古的传说和早已灭绝的生物,正重新回到这片土地。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在一片虚构的中世纪大陆上所发生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宫廷斗争、疆场厮杀、游历冒险和魔法抗衡的故事, “冰与火”,为的是突出人性挣扎的含义,书中塑造了无数的人物,但其着眼点,却并非孤立地凸现英雄主义,奉献精神或奸猾阴谋,而是将书中人物放在一个“真人”的角度,写出他或她在时代和社会的旋涡中不同的境遇与选择。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燄,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中学生关于《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精选范文五篇(五)

  琼恩史塔克----与其说是艾德史塔克的私生子,我更愿意相信他是莱安娜史塔克和雷加坦格利安的儿子。像艾德史塔克这样重荣誉的人不会出现私生子这种情况,更不用说带他回临冬城了。所以我觉得是艾德为了保护琼恩不被劳勃拜拉席恩加害而将他认做自己私生子的可能性更大。琼恩史塔克才是真正的“冰与火之哥”。而在第五卷快要结束的时候制造了琼恩死亡的场景是小说一个重大转折(虽然这部小说永远都存在着转折,大多数我们觉得有主角光环能逢凶化吉的人往往都会死去)。但我坚信琼恩不会死,在最后各个主线汇合的时候还需要他来打大BOSS——异鬼。

  提利昂兰尼斯特----小恶魔绝对是身残志坚的励志典范,作为凯岩城公爵泰温兰尼斯特的儿子本应 是多少人羡慕的对象。可偏偏老天爷让他是个侏儒,还让他母亲因生他难产而死,让泰温公爵觉得自己的儿子是个怪物不待见他,姐姐瑟曦讨厌他,只有哥哥詹姆把他当做家族中的一份子。爱上一个农家女诱活活被父亲拆散,眼睁睁看着家臣骑他的妻子。最后终于因为父亲一句“妓女还能去哪儿呢”杀了父亲,成为一个弑亲者。在小说的后续发展中应该继续会担任重要角色,用他的幽默和顽强成就一番事业。 艾丽娅史塔克----临冬城的二小姐,生性叛逆,不喜欢贵族的繁文缛节,热爱自由。父亲被处决后颠沛流离,从捣蛋鬼到黄鼠狼到乳鸽到运河边的猫儿到无名之辈,她一直在变换着自己的角色,但她始终不会忘记她是谁,她是属于临冬城的冰原狼,每天都会默念自己仇人的名字,生怕忘记。后 续艾丽娅应该会离开千面佛,开始她的复仇之路。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本是二哥韦赛里斯坦格利安身后的小跟班,作为复国的筹码嫁给了草原之王卓戈卡奥。将自己抛向烈火焚烧并孵化出三条龙后展开了自己传奇的人生。成为了唯一能骑龙的龙之母,解放弥林奴隶的弥林女王。唯一拥有小说中最BUG物种--龙的丹妮莉丝来说,未来至少将作为三巨头之一的姿态回归维斯特洛,完成大哥雷加坦格利安未完成的梦想。 詹姆兰尼斯特----身为泰温公爵的长子却放弃继承权当了白衣骑士陪在姐姐瑟曦身边。年少成名,为了爱情什么都可以做,在断了右手以后却慢慢找到作为一名骑士该有的荣誉感。用自己的后半生去还之前的债(兰尼斯特有债必偿),去书写自己的骑士白典。詹姆在失去右手后的战斗力已经大不如前,在小说后续中我觉得他会为了荣誉去战斗,最后牺牲自己,回归骑士该有的精神。 这是一部脑洞超级大开的小说,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全新的中世纪世界,而有时候又会觉得能在现实中找到一些影子,这个世界没有谁是不可替代的,每个人都当自己是主角,但又命如草芥。我们的生活何尝又不是如此,我们只有不断地努力提升自己才能尽可能地避免被别人所替代,世界很大,社会很残酷,你我都是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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