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读后感500字10篇

金凤1871分享

《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下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与黑读后感500字,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10篇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1

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不禁长久的陷入了沉思:红与黑,不同的'颜色,不同的象征。是对和错、阴与阳、虚伪和正直、反抗与妥协。

于连的对和错、虚伪和正直,反抗和妥协、放纵与禁欲、道德和私欲、自尊和自卑……我想,在今天依然是存在的,而现代的人所要思考的是到底是物质支配着人呢,还是人支配着物质呢?到底是金钱体现人存在的价值,还是人存在的价值反应在金钱上。记得上学期的班队会主题是“好习惯、好人生”,读完《红与黑》,我就想,好习惯、好人生;还是好人生,好习惯,抑或二者就根本没有关系呢?爱因斯坦是大科学,他衣着趿拉,在五年级的课本上,书后练习题说“为什么说爱因斯坦是一个伟大的人?”,我们照样帮助孩子分析他为什么是“伟大的人”。他有好习惯吗?不知道,但他有好人生。人到了年老的时候,一般有两种称呼:_老和老_,比如李老,那肯定是成功的于连,老李、则是另一个于连了。于是有了我们现代人的生存困境。正是这样,我们需要自我实现,像于连一样的去自我实现。也许这种超越性的自我实现也将是未来人的继续追求。也就是说我们身上同样有着“红与黑”这两个不同的颜色。

忍不住想化用朱自清散文《匆匆》中的一句话:你聪明的,告诉我,司汤达《红与黑》中的于连究竟是红色还是黑色?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2

宁静的村庄,遍地的绿草,成群的牲畜。还有——一个年轻英俊的少年。少年坐在浓浓的树荫下,手上捧着一本圣经,少年正用纯正的拉丁文朗声读着。他叫于连。

于连的生命,就像是匆匆划过天际的一颗流星,短暂却璀璨。他机智,能用流畅的拉丁文背下一整本的圣经;他自尊,在初到市长家时表现得那么自信,尽管他只是一个贫穷的少年;他勇敢,愿意突破世俗的钳制,勇敢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但正是这样一个令人敬佩的少年,终是在社会这个大染缸中失去了他本身的颜色

“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这让人无比欷歔的同时,又让我陷入了沉思。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是于连。曾经的我们,悠游自在地生活在天真的梦的港湾。而渐渐地,我们开始不满足。“小红的新发卡比我的好看。小明手上的是新出的玩具。”又到了如今,“她脚上踩着今年的最新款。他的手机是最新的一代。”我们越来越不满足。因为我们发现人与人之间总是有着差异。潜移默化中,我们也从当初那个懵懂的少年变为了雄心勃勃的野心家

我执拗地相信着,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于连又变回了那个淳朴的农家少年。社会让我们变了很多。在很多情况下,我们不得不做的事是适应。也许我们曾经想改变社会,最终却让社会改变了我们。但是如果我们心中一直藏着另一颗心,一颗不断向上,不断向前的心,那么,内心深处的我们将永远不会被改变。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3

拉尔神甫曾经说于连身上有种捉摸不透的东西,使于连要么飞黄腾达,要么被踩在脚下,没有中间路可走。那种东西也许就是他的叛逆,他对原不该属于自己的荣誉的追求。如果于连不能获得他觉得自己应有的荣誉,他的追求很可能受到那些拥有荣誉的贵族们的哂笑。——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追求是染指。所以,要么光荣无限的生存,要么彻底的被毁灭。

于连的一生注定是在这个轮廓里斗争,而他在做具体的事情时也是如此。他做很多事总是喜欢将自己逼到绝路。要么获得自己需要的成功,要么名誉尽毁甚至性命难保。他第二次爬进马蒂尔德的房间便是,他对自己说,爬上去,要么重新获得她的爱,要么回来自杀,没有中间路可走。永远不给自己留退路。

在于连的身上永远有两个完全不同的极端。不同的极端交织在一起,如同美丽的陶瓷是由陶土在火与水的交替中获得了永恒的生命,于连在司汤达的红与黑中鲜活。

结果也是极端的,不是成为一件价值连城的瓷器,拥有火红的人生,要么成为一堆毫无价值的烂泥,扔向黑暗的一角。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4

《红与黑》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它的写作背景是发过拿破仑王朝覆灭,波旁王朝复辟。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于连的个人奋斗历程及其两次感情经历。小说主人公于连本是一个普通劳动阶级木匠的儿子,由于他用心进取、努力学习,懂拉丁文、甚至能背诵《圣经》得到了维璃叶市长特·瑞那的青睐,选他作为家庭教师。从此便离开了那个经常因他看书打他的父亲以及欺负他的哥哥,在市长家开始了崭新的家庭教师生涯。在此过程中,他爱上了市长夫人,并与之相爱。最后,贫民所所长哇列诺写匿名信给市长特·瑞那先生,到了纸包不住火的地步,于连被迫离开了维璃叶去了贝藏松神学院。

在贝藏松神学院,他结识了彼拉神父。凭借着彼拉神父的人际关系网以及他自身的才能,他被带到巴黎,推荐给拉穆尔府做秘书。于连凭借着他那与生俱来的傲气赢得了小姐玛娣儿特的放心,并与之发生恋情。玛娣儿特得知自我怀有他的孩子后,并将其恋情告知父亲。由于玛娣儿特的固执果敢的性格,父亲拉穆尔侯爵决定赠与于连财产,默许女儿与于连离开巴黎。正在这春风得意之时,特·瑞那夫人被逼写下的一封对于连不利的告发信,如晴天霹雳般降临在于连的生活中,引起了拉穆尔侯爵的强烈不满,毁了于连即将富裕幸福的生活。在这种状况下,于连怒气冲冲的将枪开向了特·瑞那夫人。虽然没有死,但由于于连在法庭上发表了对贵族存有挑衅化的言论,及其从前结下的怨恨等原因,最终惨获死刑。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5

《红与黑》这部作品可以说是十九世纪法国社会的风俗画,全面地展现了当时法国从小城到省城至京城的贵族教会、资产阶级和贫民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状态。作者司汤达赋予了主人公于连十分丰富的性格,他是一个自尊、自爱、勇敢、真诚而又自卑、怯懦、虚伪的矛盾统一体,他既充满激情而又冷静,既要确立自主,有时又表现出屈从和依附。

他的性格,他所生活的时代,注定了他必将是一个悲剧。所谓悲剧,就是将美的事物打碎了给别人看。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那个时代一类人的代表,他善良、勇敢、真诚,他有着对生活的美好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他奉拿破仑和卢梭为精神导师,以九死无悔的精神,不择手段地向法国上层社会迈进,希冀完成自己的宏伟志向。但这种超越是非历史的,势必被时存秩序扼杀,他的无可挽回的死也因而产生了深厚的审美意蕴。

他是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王权贵族压制之下的小资产阶级反抗者的典型。他凭借不屈的意志,采用各种手段去实现自己的目标,表现出令人叹服的超越现实的精神。于连并不满足于基本的生存权利,而是要突破社会对人的束缚和限制,追求个体思想的真正实现,显现出对现实时代的超前性。他的行为方式是不择手段的,结局是可悲的,然而把这一形象升华到超越伦理道德、社会政治之外的美学范畴,他就不是一个平常的奋斗者、野心家,而是一个具有充分审美价值的对象,因为他有超出一般人之上的特殊品格和顽强的精神生命,所以,于连的悲剧具有深刻的审美价值。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6

读了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后,对于于连,我总觉得要说点什么。

叶圣陶曾说过:“苦水胜过白汤,痛苦胜过无聊。”如果陶渊明没有“误落尘网中”的觉悟,别享受不了“采菊东篱下”的亦然。那么,对于出生于不之家、地位低下的于连来说,往上爬肯定会比消沉坠落、一事无成来的好。

于连的所作所为可能是伤害了一些人的利益,甚至可以说为了达到向上爬的目的,他用的手段并不光彩,但在那个等级森严、世袭控制的社会里,穷人要飞黄腾达确实要比登天还难。顺着女人的裙带往上爬,并不是他的首创,但他远比那些为达到目的的不择手段、丧尽天良的人善良的多,可爱的多,至少他懂得忏悔,“而他的忏悔不是出于一个教士的本能。而是出于心灵的引导。”

他本可以居且地活下去,但他拒绝了这个机会,在法庭上再三忏悔自己的过错,于是故事才有了一个相当悲惨的结局,可也为他罩上了“人性”的光环。

我欣赏和景仰这个在理想与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上颠簸的小舟,至少它拥有弄浪的勇气,即使葬身于大海,其行为也很悲壮,其形象也很美丽。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7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着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8

红与黑如同读盘上的红黑点,而这轮盘则象征了那称之为人生的一场游戏。

于连有才华,自尊和美貌,而最根本,最纯粹的他只是一个野心家。于连所拥有的一切只是为成为一个野心家铺平前方道路的基石。

19岁的于连,在一个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家庭中成长。他疯狂崇拜着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但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身为平民而拥有野心的他只能追寻他心目中的幸福,于是在他短暂的人生中于连命令自己去扮演那些不同的角色,他学会伪装,学会虚伪。于是他可以混迹于上流社会,可以得到贵族的头衔,可以拥有金钱与他认为的爱情。只是,这样的他在前进的道路上,遗失的是生命力,迷失的是最初的梦想。

于连的爱情很奇怪,他为了自尊爱上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他。于连的爱情永远围绕这他的自尊,于连在征服爱情,而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可以敏感的拒绝德·纳尔夫人的关心,却不能拒绝德·纳尔先生充满侮辱意味的100法郎。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今的美好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面对死亡的来临终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美好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

红——充满生命,激情的颜色。

黑——人性中虚伪,一切阴暗的堕落。

红与黑的碰撞,激起的是对人生的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9

《红与黑》是国外著名作家司汤达的著名作品,进述了一位受过较好教育的穷人少年于连经历了大起大落后,幡然醒悟,用死亡揭露了权力的丑恶。

于连·索雷尔像一个演员一样,活在自己精心安排的剧本里,可以变得谦卑有礼、大胆高傲、贪心谨慎……只要他的目的能够到达,什么面貌见世人他都可以。显现出他的好胜心和对权力的渴求。他愿意像军人一样轰轰烈烈的死去,也愿意像一个教士一样在祥和淡定的气氛中离开人间。他是一个矛盾体,在一步步陷入深渊的同时却又渴望救赎和救赎他人。让他腐化的是这个世界上的黑暗面还是权力,他人生大部分时间都很迷茫。他像一个演员一样,华丽出场,又在浩大的阵仗中离开。

于连处事精明,干事麻利,在何处都受到人的庞爱,但在何处他都扮演着一个情人的角色。在市长家勾引市长夫人,在大官家勾引大小姐。他想要的是征服感还是真正的爱情。

于连经历了各个阶级的生活,可谓是百感交汇。他既揭露了世间的肮脏,也证明了一个人的奋斗和成功。到底那个阶级的他才是真正的他引人深思。

《红与黑》这个书名让我想到一句俗语“近朱者赤,近墨者乌”。他的人生可圈可点,有让人不得不夸赞之处,也有让人异常反感之处,具有双面性。但他拥有一个充满了悲欢离合,丰富彩的生,让人又爱又恨。

红与黑读后感500字10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现实主义作者,在我读的书中,有一本叫《红与黑》的书,正是一本现实主义作品。

《红与黑》算是一个悲剧,主人公于连是一个不甘平庸,野心勃勃,自尊心极强的人,他既激情又冷静,既要独自作主,又要表示服从。他的性格,他所在的时代,注定了他将是一个悲剧。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是当时一类人的代表,他有着对未来的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

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的影响力,于连出身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里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同时也导致他走上了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在看完《红与黑》,我体会到了人生的真谛,我更加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在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

人生的无数抉择,让他痛苦,但是一旦选择了,他就坚持到底,他选择了有自尊地活着,也选择了有自尊地死去,而面对死亡,他泰然处之,他那一句我一点也不缺乏勇气,因为明了,所以无畏。

一切都是命运的戏弄,一滴水汇入大海,根本翻不起浪,他选择了借助狂风,把自己推向人生的高潮,但是风气潮涌毕竟只是一时,当狂风消去时,一切都将落幕,唯有浩气荡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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