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经典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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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下面小编为你整理《活着》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活着》读后感篇1

乔布斯传展示了苹果公司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的个人创业经历。这个活在自己想象世界里的奇才,虽经历过各种挫折,但他那无所畏惧的个性使他一直努力实践自己的理想与价值观。

回顾个人电脑数十年的发展历史,让人感到有趣的是,其中的许多大腕都与大学“有仇”:无论比尔·盖茨,还是戴尔,或者苹果电脑的总裁史蒂夫·乔布斯都没有读完大学。

但他们凭借自身的努力不仅赢得了个人事业的成功,更改变了整个世界的生活方式、改善了无数人的生活。

乔布斯是一个私生子,早年被养父和养母收养。少年时代,他有缘结识了不少电子工程师,从而对物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大学期间,乔布斯认识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伙伴沃兹,后者是一位电脑天才。两个人在求学期间联手研制成功了免费偷打长途电话的装置“蓝匣子”,并由乔布斯负责推销出去。这次合作,不仅让他们尝到了经济上的甜头,更促使二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1976年,年仅21岁的乔布斯和26岁的沃兹成立了一家电脑公司。这就是后来举世闻名的苹果公司。他们的事业,是从设计制造第一块电路板开始的,并因此积累了第一桶金。1980年,苹果公司在华尔街上市。一夜之间,乔布斯成为一名年轻的亿万富翁。之后,随着企业的壮大和发展,他成为美国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但他的人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1985年,因决策上的失误频出,乔布斯从苹果出走并成立了NEXT公司,取得了不俗的业绩。1996年,在苹果公司负债累累的时候,乔布斯毅然回到苹果,拯救自己一手创立的企业。并通过改革促使苹果扭亏为盈。

在《活着就为改变世界》这本传记中,乔布斯对其前半生的传奇经历进行了一次重温。无疑,他是一个复杂的人。在他的身上,不仅有美国人特有的硬汉气质,而且,性格也十分复杂。在工作中,有时他是一个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在人际交往中,他却喜欢独来独往。有人把他的这种多面人格归结于早年的成长经历,或许这是有道理的。

众所周知,电脑产业是一个工程量巨大的领域,在业界,兼容和共享一直是一面光辉的旗帜。但早年的苹果公司,经营理念竟然是独来独往。虽然苹果凭借独特的外观设计和无与伦比的创造性思维不断赢得认可,但最终仍然败走麦城。究其原因,不外乎在当今世界,电脑产业的主导权已经越来越多地被软件生产商所左右。而苹果,历史上其长处是硬件的生产与经营。尤其可怕的是,苹果公司长期拒绝与其他软件公司合作。这使其自绝于整个互联网产业之外,走下坡路就是必然的了。

乔布斯是一条硬汉,曾经身患胰腺癌,在死神的手掌里得以逃脱。他更是一个冷酷的人,早年与女友同居,育有一女。但他拒绝与其结婚,不肯承认孩子是自己的,直到法院判决才不得不承认。苹果公司上市以后,这位亿万富翁也不是一个慷慨的人,早年跟随他一起打拼的技术人员,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当然,这并不影响乔布斯作为一名传奇人物出现在我们面前。

《活着》读后感篇2

我是活着的,能打字能思考,说明我确实是活着的,可是我为什么活着,活着是为了什么,这既是严肃的哲学问题,也是关乎我人生的基本问题,所以我要好好想清楚才行。

我得老实承认我是个懒散的学生,没有学会学习学会品味,网上的快餐信息接受得多了,好书没怎么看过,以至于习惯了断章取义。近期拜读了稻盛和夫的《人为什么活着》,一开始偶尔看到一两句不顺眼的就想反驳,但继续看下去又觉得先生的话很有道理。他把道理一层层地剥开讲给我们听,用严谨的思维一步步地论证他的观点,而他又能说得通俗易懂,再深刻的道理也不觉得晦涩。我,已深深为先生的价值观、人生观所折服。

先生告诉我们:人生就是一个修炼的道场,活着就是为了不断提升自己的灵魂和心智,使其达到最高的境界,这样,人的意识体(即灵魂)在肉体死后就可以转世托生到更好的地方,也就是说,人不仅仅要对此生的自己负责,还要对来生的自己负责,活着就是为下一个“我”寻找更好的寄托。芸芸众生只是活着或想着要比别人活得更潇洒,至于究竟为什么活着,生活的意义何在?稻盛和夫在书中写道:人生的目的在于“提升心性、磨练灵魂”,或者叫“净化心灵”、“纯化心灵”、“提高人性”、“提升人格”等等。人生目的在于“为世人、为社会做奉献”,因为只有心灵纯洁、人格高尚的人才能一辈子为别人、为社会做贡献,而不计较自己个人的得失。

在我看来,能够参透生死大彻大悟的人,活得达观洒脱、自在超然,他们明白“荣枯盛衰乃世之常情”,少了“戚戚于功名”“汲汲于富贵”的辛苦,多了“宠荣不惊,得失淡然”的从容。这样说来,有一种信仰是一件幸事!信仰不是迷信,信仰是一种强大的力量。信仰使你远离孤独和寂寞,信仰使你抛却烦恼和忧愁,信仰使你的心灵不再飘忽和空洞,相反,信仰使你心存善念,信仰使你心灵充盈。信仰使你无坚不摧,无往不胜!可不可以这样认为:人是为了一种信仰而活着!我知道稻盛和夫是位成功的企业家,“以心为本”是其经营哲学中的核心概念,“敬天爱人”是他的公司的社训。

这些是做企业的道理,也是做人的道理,也正如他书中说的秉持利他之心而活。

不论是生活还是工作我们总是不断解决问题然后又产生新的问题,有些问题总是会让我们感到不知所措,成功的喜悦与幸福一样,也需要和痛苦和艰难来对比。当我们遇到阻碍时,不会为此感到胆怯和失落。与其失落不如乐观的去做某一件事情,不论结局如何,最起码我们赢得了经验和保持乐观的心态,因而心怀感恩、欣然接受这个考验并且乐观地全力以赴、努力奋战、不断设法摆脱困境,心中始终相信对未来的期望。我们要如何做到不去烦恼了,稻盛和夫给出了一些易懂的方法:如果有时间去烦恼,就比别人更加努力地工作;保持谦虚绝不骄傲;每天自我反省,反省并不是意味着让大家每天烦恼一下;以知足、感恩之心而活;秉持利他之心而活。

这样即使在遭逢苦难时不能以平和的心态接受这些命运,或者保持有个感恩的心,至少可以避免自己嫉妒和愤恨的心。

《活着》读后感篇3

之前看完了路遥的《人生》,一直想写一篇读后感,可是不知从什么角度入手。《人生》这本小说,就跟真的人生一样没什么主旨,跌宕起伏好像要告诉我们些什么,但内容太多说不清楚,到头来也只为了——活着。

余华这样说自己的这本小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上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这段话,读之前看没有任何感觉,但是读完以后发现,这段话就是《活着》,并且它也告诉我们《活着》讲述的并不是一个悲剧,它让我们看到一条生命的坚强,以及活着的强大渴望。

我先前在想说喜欢《活着》这本书,是不是有点残忍,可是现在我想说《活着》是我看过的书里面给我最大力量的一本,虽然最后只有福贵活了下来,就算他这一生活得多么不幸与不堪;就算他亲眼看到身边他所爱所恨的人一个个离去,但我们还是看到了,一个人活着的力量,活着的美好,活着的可贵。

初中的时候,我遇到挫折时总会这样安慰自己:“世上最大的不幸就是死亡,没有什么比死亡更痛苦,所以我现在遭遇的、即将遭遇的都不算什么。”这句话总是很有效的给了我一个退路,就跟福贵被抓去上战场,面对敌人的枪炮时想的那样,只要能够活着回去,怎么样都可以了——这也的确是福贵败家后第一次产生的要好好活着的信念。

人真的就是这样,做少爷时的福贵吃喝嫖赌,除了正事其他什么都做,那个时候他忙着满足自己的欲望,怎么会想到要脚踏实地地活着呢,他的人生好像一团泡沫,随时都有可能破灭的。从战场上保住一条命回来的福贵,开始好好待他的妻子和儿女,但苦难的命运却依然伴随,时局的混乱,家境的贫困,家珍的害病,知道福贵亲眼目睹赢了他所有家产的龙二替他上了制裁地主断头台,他才觉得命运之神一瞬眷顾了他,夺走了他享受的权利,却留给他一条命。

《活着》的情节进行得很快,有点像我们的人生,脚步匆匆,来不及后悔,来不及思考为什么。有庆的死,凤霞的死,二喜的死,接踵而至,泪还来不及风干却又再添一层伤心。二喜的出现,其实是《活着》进行到后面,一个让人欣慰的转折,他的善良是完美的,从前一片灰色的世界,在二喜出现后出现了一片喜庆的红,正当人们觉得生活有了希望有了新的开始时,他又早早地丧了命——留下苦根,从他的名字中我们也能猜到,又会是一个悲伤的结果。到了苦根的死,福贵应该已经有点麻木了吧,我不知道如何确切地形容他当时的感受,一个见过那么多死亡的人,一个注定要孤独的人,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活着。

不论生命多么叫人绝望,却依然要倔强地挺立,骄傲地活着。

命运的强权,有时使人感到无力。的确,在书中的背景下,人们其实没有那么多力量去改变什么的,不像我们现在,不像《人生》中的高加林,可以追求一下梦想,拼搏一下未来。《活着》中的人们,也许是看不到所谓未来的,可是他们又对明天分外地清楚:明天我依然活着,我依然面对这片无边的黄土,我依然为了我下一个明天挥下汗水。

是的,倔强地挺立,骄傲地活着。

《活着》读后感篇4

这本书看完了,这确实是一本不需要书签的书,对于想养成读书习惯的人来说,十分推荐这本书,读起来很流畅。

一本书一共有五篇自序,这还是第一次见。在日本自序中,余华谈到了时间创造了一切,创造了生离死别,创造了酸甜苦辣,并引用了贺知章的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对于某些事情的认识,确实只有亲身经历过才懂。就像对于读完上面这首诗的感受,初中和现在相差深远。而现在当我读完《活着》的这本书时,感触并不是很深,并没有觉得这本书写的有多么好,这可能就是我们这一代人对于上一两代人所遭受的苦难没有切身体会的原因吧。

读完之后大概有以下几点感触:富贵最大的幸运就是取了家珍这么好的妻子,这一点甚至改变了自己之前的择偶观;凤霞因为生病变成哑巴真的是太可惜了,但是她第一次就相亲成功我感觉还是比较意外的;有庆一定是一个超级可爱的孩子,如果当时能给他一只狗狗陪他玩,简直就是天堂般的生活了,毕竟绵羊和人类的互动还是很少的,感触最深的就是富贵夸他跑步得第一名的时候,仅有的一次表扬,内心真得比有庆本人还要激动,这可能和自己的生活经历有关系吧;凤霞因为难产而去世,二喜因为工地事故而去世,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去世,这样类似的事情回老家时也听长辈提起过,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确实。

只有回老家时,才能听到长辈讲述他们年轻时的苦难,表情状态大都相似,脸上的皱纹快乐的游动着,和富贵一样,精彩的讲述着自己。

《活着》读后感篇5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拿到这本书,我的内心是欣喜的,毕竟这本书足足让我等了一月有余。之前没有了解过这本书,也不知道是散文、小说,还是什么,买它只是因为听说过它,知道它是余华写的,它是让我在疫情期间消磨时间的一本书。所以,迫不及待地看完了。读完之后,让我长叹口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紧凑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因为福贵的吃喝嫖赌败坏家业,气死了老爹,老母随之病死、儿子因救县长夫人抽血而死、女儿难产而死、妻子也随之而去、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最后唯一的外孙竟在那个饥饿的噎死了。真不知道是怀着怎样的心情看完的,本来所有的事情因他而起,他如果不吃喝嫖赌,结局是不是又不一样。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他用不满老茧、粗擦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和内心的伤痛,却还得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大概就应了中国那句老话,好死不如赖活着。看完之后我在想,世界上真的存在这样悲惨的人和事儿吗?

福贵到最后只剩下人生存的唯一理由——活着。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活着的,只是再想起这本书时,也许刚好在疫情期间,每天能看到很多生死别离的新闻,内心有了些许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远比我们想象的宽广,而活着,就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这是对生命最后的敬畏,也是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秉性——活着。我读《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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