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获得中学生书法灵感的技巧

梓荣 1172分享

  灵感问题是书法创作中一个重要理论范畴,灵感思维的发生,是显意识与潜意识相互通融交互作用的结果。以下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写如何获得中学生书法灵感的技巧,一起来看看吧!

  通过结合古代书法史料及相关论述对这一问题进行初略地梳理,从灵感的产生到灵感的获得再到灵感的激发等方面来阐发,以期达到对灵感的文化内涵的认识。

  【关键词】书法 灵感 获得途径

  古代关于灵感的论述时或有之,但几近虚。中国书法史上,张旭的草书创作被称为最典型的灵感突发下的产物,为当世及后世人们所热情讴歌和称羡。李欣《赠张旭》诗云:“白去首穷草,时称太湖精”,“露顶据胡床,长叫三、五声。兴来洒素壁、挥笔如流星。”《述书》云:“张长史则酒酣羁,逸轨神澄,回眸雨壁无全粉,挥笔而气有馀兴。”窦冀《怀素上人草书歌》云“粉壁长廊数十回,兴来小寄存器胸襟气。”李白《草书歌行》称怀素:“恍恍忽闻神鬼惊,时时只内陆龙蛇走。”张旭的“逸旭神澄”,怀素的“恍恍忽闻神鬼惊”皆为灵感状态下的书写。

  灵感为何物

  对这个问题研究历来争论不止,莫衷一是,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代表性观点。一种是“神赐论”,认为灵感是神赐给的。在人与神交往中,由于超然之物凭附于人身上,并赐给人以神灵之气。这种被超然之物附着的人,当精神处于极度迷狂时,怪怪奇奇,莫可名状的灵感便倏忽而至。在古代中国将灵感说得玄而又玄,神乎其神的亦不乏其人。王夫之有“神理凑合时,自然拾得”,“以神理相取,在远近之间,才著手便煞,一放手又飘忽去”之说,更有李渔所言“千古奇奇,非人为之,神为之,鬼为之也,人则鬼神所附者也。”将倏忽而至,瞬息即逝的灵感现象,看成是游离了一切的东西,成为超然之物,成为神赐之物了。

  另一观点是“神秘论”。“神秘论”认为,灵感恍惚莫测,是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奇妙精神现象。灵感的间现、扑朔迷离,实难追踪,面对这种似乎神秘而又奇妙的现象,人们表现了极大的困惑和迷茫,一些文学、艺术家们力图从自身的创作体验中,找灵感发生的奥秘,他们对灵感的发生都作过精微的描绘,但在揭示灵感发生的本质时,又都认为一切仿佛是不可知的,也是人的自身能力所不及的。

  第三种观点可称之为“客观存在论”。关于灵感的本质,“客观存在论”认为,灵感是人类创造活动中的一种复杂的精神现象。随着科学进步,人们逐步地认识到,灵感来源于人们的知识和经验的沉积,启迪于意外客观信息的激发,得益于创新的智慧闪光。刘勰《文心雕龙》可称之为全面描述灵感现象的经典,从客观出发,认为灵感来源于“积学以储宝,酌理以富才,研阅以穷照”即灵感来源于知识的积累,来源于现实的生活,从主观方面来探索,刘勰则认为“人的禀才,迟速异分”。他认为灵感思维与人们先天之禀赋是不能绝然分开的,这是一种极有价值的论断。

  对灵感的研究史告诉我们,围绕灵感发生的本质,有两种对立的灵感观。前面提到的“神赐论”、“神秘论”皆本于唯心主义灵感思想。唯物主义首先认定灵感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状态。它同一切意识形态的精神现象一样,都是物质的客观世界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然后以人灵感是人脑的直接产物出发,紧紧抓住了灵感与主体的关系,结合自身的创作体验,对灵感的发生发展以及在书法创作中的作用,进行了客观的、细致的、深刻的描述。

  如何获得书法的灵感

  灵感既不是从天而降,鬼使神差;也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灵感虽孕育在潜意识之中,但它从起始到发生,又离不开意识活动的参与。因此,灵感思维的发生,是显意识与潜意识相互通融交互作用的结果。

  一要靠“虚静”。所谓“虚静”即庄子的“坐忘”与“心斋”。是一种寂静无为的精神境界,力图排斥一切干扰摒除心中杂念,从而达到一种忘掉自我存在的彻底解脱。传蔡邕云:“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夫书,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彩,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

  二是养气。所谓养气即静养主体之气。《笔论》认为书法家在酝酿,凝聚,形成审美意识时,必须调养志气,使其具有一个虚空明净,自由舒畅的审美心境。初唐虞世南强调“气和”的重要性。孙过庭王羲之书法云:“是以右笔之书,未年多妙,当缘思虑通帘,志气和平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李世民也说:“用锋芒不如用冲和之气……夫心合于气,气合于心,神,心之用也,必静而已矣。”

  三是博学。赵堂《非草书》中,已提出“博学余暇游手如斯”的主张,不经意间把艺术与纯粹的技艺作了区分,不但肯定了艺术中包含的游戏成分,而且把艺术视作高度发达的精神生活的丰富,没有渊博的知识。即使“领袖如皂,唇齿常黑,”也只能是一介匠人,不可能成为具有“超俗绝世之才”的大书家。真正强调文化修养在书法中的作用是张怀�;其《书断》云:“而善学者乃学之于造化,异类而求之,固不取乎原本,而各呈其自然。”又云:“论人才能,先文而后墨。羲献等十九人,皆兼文墨。”古代书篆及书论家之所以如此强调学养,正因为渊博的学识是书家获得灵感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也是书法创作的前提与基础。

  当然,求得灵感的途径不只是上面所谈到的几点。因为灵感的获得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对每个书写者而言,

  并非完全相同,存在各自的差异。只要真正做到“虚静”“养气”与“博学”,灵感必然会不期而至。

  如何促使书法灵感的发生

  现代科学研究表明,灵感是左脑显意识功能和右脑的潜意识功能通融交互作用的结果。右脑的潜意识在孕育灵感时,不像左脑显意识那样一步步地进行逻辑推理。人的正常思维规律,始终表现着逻辑性、非逻辑性,或逻辑与非逻辑的统一。因此,我们根据灵感发生规律,可运用显意识来调动潜意识,来激发书写者的灵感。

  首先,书写者要进入创作境界,即那种足可诱导灵感并发的充分且必要的境界,作品在大脑形成后,必须竭尽全力进入使心忘于笔、手忘于书、心乎达情、书不忘想,是谓求之不得考之即影。那样一种精神、心理的全新境界,创作者入境后表现出来的那种潜思维与显思维的随意交融,思想驰骋,神与物游的忘我境界,正是创作的最高境界。

  其次,接受偶然性信息的启发。书官者灵感孕育一旦达到了“含情而能达,会景而生心,体物而得神,自有灵通之句,参化工之妙”的饱和程度,只要有某一相关信息偶然启迪,倾刻间就可豁然开朗。韩愈《送高闲上人序》云:“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人寓于书。”张旭草书的丰富表现力正是有了自然万物某种信息的暗示和启迪。启迪,虽为偶然,但却必然地使已有准备的心灵受惠,从认识论来说,启发是诱导思维发生的一种普遍方式,是连接各种思维信息的纽带,是开启新思路的金钥匙。

  再次,不失时机地跳跃。跳跃是指灵感发生时那种非逻辑质变方式。意识与潜意识交互作用时,促使潜思维的灵感达到“神思方远,万深竟萌”之时,正是信息在思维过程中实现跳跃的结果。这种跳跃就是潜思维的特征,是一种跨越推理程序的、非连续的质变方式。唐张怀�《书议》云:“囊括万殊,裁成一相。或寄以骋纵横之志,或托以散郁结之怀。”这里通过囊括万殊而裁成的“相”,从方法论来说有归纳与概括的意识。“相”是通过对诸多不同事物观察分析而抽取出来的理想范式。而这“相”正是脑加工信息的所致。也是促成灵感思维的一种高级质变方式。

  最后,走向顿悟。顿悟是指灵感在潜意识成熟后,同意识沟通时的瞬间表现。顿悟有“豁然贯通”、“茅塞顿开”的畅快之感。东坡云:“古人书法皆有所自,张长史言观舞剑器而得神,雷大筒方听江声而笔法进,文与可观蛇斗而草书长。”这里,观舞剑器,听江声,见蛇头号,就是书法家对具体事物的感受和体验。但是所有这些被具体体验过的事物,即通常作为视觉艺术的客体表象内容的东西,在书法作品中不见了。因此,书家所观察和体验的就往往不是作为这种“样本”的“剑器”、“江”、“蛇”,而须是舞动中的剑嚣、奔流中的江、博斗中的蛇。因为他最终所要的不是物象本身,而是蕴藏在舞动的剑嚣、奔腾的江水、搏斗的蛇中的暗示,亦即于飞动、变化、奔腾之中获取笔墨之灵气。所以书家从具体的生活体验到创作艺术作品过程,就是顿悟产生灵感的过程。但灵感的来临则因人而异,有的灵感孕育时间长,有的时间短,而顿悟是灵感孕育成熟的标志。

  以上激发书法灵感机制序列链中,境界、启发、跳跃、顿悟等四个方面,彼此密切联系、互相制约从而形成一个以显意识去调动潜意识,促使灵感发生的有机系统。

  书法创作不是模仿古人、重复自己,而应该是一种真正的创新,而这种创新是不能缺少灵感的参与的。当代书坛对灵感问题的研究表现出一种漠然,因而根本无法体现灵感状态下创造所带来满目皆春的无限喜悦之情。终日在狭小的书斋里一次又一次重复老套、单调乏味、百无聊赖。当代书法若要有新的突破和进步,必须加快发展灵感思维,使灵感思维在书法创新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功能,让我们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书法艺术。(作者为黄冈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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