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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600字五年级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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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600字五年级读后感5篇

《双城记》让我们看见了有些人在挫折面前,倒下了,甘心于失败与屈服,那么你呢?你会这样吗?不妨说说你的读后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双城记600字五年级读后感例文,希望你喜欢。

双城记600字五年级读后感

双城记600字五年级读后感篇1

“那个时代同现今这个时代竟然如此惟妙惟肖。”双城,是英国和法国。

“双城”,是贵族与雅克。又是一本初读几个篇章觉得枯燥乏味,但越往后就越欲罢不能了,感觉像品果酒,后劲很强。他可以在前面穿插着各种你所不理解的情节,然后用一根根分明的线将他们连成一副世界名画。你能从组成那画的各个部分品茗出不同的小画,跟香水的前调中调后调相似,每一部分都让你拥有不同的味道。

又很像品茶,最后留得余味久久不能散去,还很想再坐下嘬个一口,砸吧砸吧嘴再继续沉浸到那略苦却又令人无法抗拒的味道里。由着马奈特大夫的事情引开,那困扰着老人的“足音”一遍一遍地敲打着他的耳朵,然后开始敲打着他女儿丈夫的耳朵,他女儿的耳朵。最后那令人恐惧的“足音”终于消失了,随着那个以血浇灌“吉洛汀”女士的人的消失而永远消失了。

那一天永远过去了。(“十二点永远过去了。”)

读到最后,我在想,雅克们的革命是为了让时代更好吗?他们如何知道所处的时代是比以前好的呢?是因为可以随意审处他人?还是因为自己手里捏着可以随意斩头的武器?可以不分青红皂白的举报,还是可以不顾善恶的夺取一个人的性命(尽管这个人是无辜的)?

在贵族的时代,他们觉得自己的时代是最好的,而雅克们觉得那个时代是最坏的。在雅克的时代,他们觉得自己的时代是最好的,而贵族们觉得那个时代是最坏的。

所以,“那一长串从旧的压迫者毁灭消亡的废墟上兴起的新压迫者”,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不自由,平等,博爱毋宁死的口号到最后产生了一具具无辜的尸体,所以罗兰夫人才会在死前喊出:“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进行。”

但尽管如此,每个时代都有逆流而上的英雄和真正的勇士。我喜欢卡屯,是崇拜的那种喜欢,也夹杂着他对露茜的那种喜欢。他的出场并不怎么精彩,大家好像都不怎么喜欢这个人,觉得他没有出息,他自己也是这么觉得的。他好像在遇见露茜之前,不知道自己的前路是什么,未来在哪里。遇见之后,他便知道了,也履行了自己当初对露茜许下的约定。

“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__安葬祷文

他送给了他自己。

看到最终章的时候,悲伤好像从四面八方涌来,冲开了那道叫做“情绪”的门。刚好有个比较有意思的事情,我的台灯好像在应景一般,隔着三五八分钟灭一次,不到十秒又亮起来,像是卡屯用摩斯电码给我传递他的心情。

“我现在做的是一桩大好事情,远远胜过我一向所作所为。我现在去的是一处大好归宿,远远胜过我一向所知所解。”巧,我写读后感的时候台灯又开始明明灭灭了。

双城记600字五年级读后感篇2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的历史小说。其中“双城”分别是指英国伦敦和法国巴黎,以梅尼特一家充满爱与冒险的故事为主要情节,这其中有贵族的残暴、人民的愤怒,当然还有更多。下面

作家确实绕不过他所存在的那个时代,无论他多么富有想象力和预测能力。狄更斯,这个生活于19世界的伟大作家无论如何在写作的过程中逃不过他对于历史宏大叙事的极度观照。

是啊,一个作家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怎么可能写出一部伟大的作品呢?带着强烈的历史痕迹,忠实于自己对于时代的感觉和思考——这也许是他之所以伟大的特征之一吧。

近来,好不容易看完了《双城记》。说来惭愧,中学时候的英语教材里有它的相关节选,而对于整部作品的一知半解和断章取义竟然被我当成了一种想像通读之后的思想资源。

当冷静下来,重新回归这一伟大文本的时候,我才豁然发现自己的浅薄与矜夸。当然,似乎这不是我第一次重新回归文本,沉浸当中享受文本之美,也不是我第一次由一部部作品而突然间发现自己的浅薄与矜夸,所以面对前人及其作品,我诚惶诚恐,无比敬畏。

《双城记》究竟是一部怎样的作品?我想答文学史当中已经有了公断,说他是现实主义的巨著。然而,当我们的文学史当研究从阶级论的“余毒”当中“幡然醒悟”之后才承认爱情在整部作品里面的分量——这或许是一种反拨,在强烈的阶级断之后,有些研究者又将之作为一个爱情文本来进行解读——这不难理解,文本当中露西与达奈的爱情,卡顿对露西的爱,这些都可以说是爱情。尤其是卡顿主动代替达奈赴死时的表白,更是感人至深。“爱的无私奉献。”有研究者这样概括。

我想这种爱并非仅仅爱情。还有亲情,露西从法国千里迢迢将马内特医生带回伦敦,然后帮他恢复心理和身体健康;马内特医生帮助女儿,并在第一次时将达奈从狱中救出;洛里先生对于马内特一家的友谊……这些都超越了爱情的范畴,综合之不难直接升华到一个纯粹的'“爱”字上。

爱,人类的永恒之爱,它包括爱情之爱、亲情之爱、友谊之爱、长幼互敬之爱,等等。

但作为一个对社会有着强烈的体验和感知能力的人,一个对于社会发展有着强烈的思考和分析能力的人,狄更斯不会仅仅热衷于描写一个家庭内部的爱,更何况在19世纪那个风云变幻、激荡而富有生机的时代。

狄更斯究竟在思考什么?阅读《双城记》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在小说的结尾,狄更斯提到文本当中的历史背景——法国大革命时期,并且提到了吉伦特派代表人物之一罗兰夫人被压上断头台后,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双城记600字五年级读后感篇3

在特定的一个历史时代会有特定的某些事某些人的出现,看似无意,确是时间一点点的积累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没有任何理由,只有顺其自然。一切的一切都是因果循环。

他,查尔斯戴尔那,一位贵族,拥有别人梦寐以求的权,利。别人纸醉金迷,他两袖清风,离开,只有潇洒的背影以及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唏嘘。他离开了法国,来到不熟悉的英国,在白领中寻求自己的一席之地。自己努力,从未借助自己的贵族身份。我想,若不是自己的出生无法预料,他一定不会选择出生于贵族。他抗拒命运,但有深陷其中。只因他的名字中始终有那个高贵的姓,因前代人的恩怨,让他身陷囹圄;因上代人的错,让他不得不面临身首异处的境地。兜兜转转都逃不出命运的利爪。当他出生,背起那个姓氏,恐怕便已注定今天的局面。

他,一位名叫卡登的懦弱男子,在爱情面前卑微的存活着,小心翼翼守在心爱的可人儿身边,真心祝福那一对情侣。即便他的丈夫入狱,他也伴随而至,为她奔波,直至付出生命。在他走向断头台时是宁静的,他甚至给一位·惊惶女子带来了临走时的一份慰藉。那时的他不再懦弱,是时代造就了英雄。

她,得发热夫人,一位普通的女人,本应与家人安静的生活于农村,确因贵族迫害流离失所,她是不幸的,她在她的生涯里疯狂的将贵族的名字织进围巾里,甚至有千千万万个妇女在做相同的活计,那是一种对贵族几乎癫狂的憎恨。革命爆发,人们疯狂宣泄自己的情绪。一天天,一条条生命被吞噬.她,甚至他们在看台上欢呼,数着那一个个人头。即使是好人,只要与贵族有瓜葛,就有被送上断头台的命运。革命前社会是黑暗的,革命后社会依旧黑暗。浓浓的阴霾绕在心头,挥之不去。命似乎依旧如草芥。

他,马内特,一位成功的医生,本应承膝下之欢,本应与妻子相敬如宾共享天伦,却因贵族的迫害,身陷囹圄18载,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孤独寂寞,一间阴暗小室困住了他的所有青春。不得不说监狱食客怕的,以至于他都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只记得自己在监狱里的活计。上帝对他终究不是无情的,让他美丽的女儿陪他走出了阴影。所以之后他对女儿出家表现出来的恐慌是可以理解的吧,那是他唯一的依靠。他的仇人成为了他的女婿,他也曾挣扎过,却最终认定了这个女婿,但命运却跟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的女婿入狱,因为他的原因而不得不走上断头台,他是如此的不幸幸得上天眷顾结局还算完美。

他,劳里,为马内特一家的默默付出,不禁为这悲伤的故事增添一抹亮色。

一场革命,带来了忧愁,带来了欢喜。形形色色的人群在作者笔下展开,让我们深思,让我们回味。

双城记600字五年级读后感篇4

小说分为三部分展开,前两部分主要为介绍故事背景和人物性格,最后一步走向故事高潮。狄更斯在文中处处埋下伏笔,每次读到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先略过,因为后边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故事展开加以解释,一次又一次的冲击着读者。

在那贫苦的年代,小人物饱受煎熬;但在以暴制暴的年代,小人物又成了空洞的躯壳。就像张养浩《山坡羊·潼关怀古》的最后一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比起故事开篇的名句“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我更喜欢结尾处卡顿的幻想,狄更斯的这段文字已然拥有了活得灵魂,百读不厌,引人深思。

最后还要说,以前不是很喜欢读长篇小说,觉得过于啰嗦而先看故事结局。但这篇小说一定不能先看结局,更不能先看带有剧透色彩的书评,不然带着答案看问题很难理解那种人性的光辉,那种在乱世中熠熠发光的博爱精神。

我觉得用英雄联盟里虞姬的台词来诠释这篇小说最为合适:风,不会带走你曾经存在过的证明。不为所爱之人哭泣,只因从未离去。

(看到最后一章,有个问题其实没弄明白。最后那个慷慨赴死的女人究竟是罗兰夫人还是查理十六王后)

双城记600字五年级读后感篇5

《双城记》是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写的。他1812年出生于普茨茅斯,1870年去世。他出身贫寒,但在不幸的童年过后,他很快便变得富有与成功。他还写过好多著名小说,如:《雾都孤儿》。《远大前程》等等。

《双城记》主要是记载了1775年,在巴黎的一家酒馆的楼上的一间屋子里坐着一位白发男人,他正忙着做鞋。他曾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现在他已是一个自由人了,然而他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人不吃他的朋友。他所知道的就是他必须继续做鞋。

在一辆去巴黎的车上坐着路茜,这是她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把她父亲带回了伦敦,在女儿的爱心与照料之下,他忘掉了过去并学会了冲向一个自由人那样去生活。

然而在法国大革命的暴风雨年代,过去既没有消失也没有被忘记。于是不久的危险秘密地把路茜与她所爱的人们带回了巴黎……那儿恐怖的死亡机器——断头台正饥饿的等待着法兰西的敌人们。

这里的主人公很显然就是揭穿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有腐败。一个原来当了18年的囚徒,什么也不记得的男人,最后又被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带回了伦敦,开始了一个自由人的生活,但最终他的女儿与她所爱的人们都回到了黑暗的巴黎,被法兰西的敌人们处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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